政府信息公开
11441823MB2D123064/2021-00400
清远市阳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1-12-30
阳山县阳城镇青石岩砷矿生态修复工程验收合格公告
2021-12-30

阳山县阳城镇青石岩砷矿生态修复工程验收合格公告

发布日期:2021-12-30  浏览次数:-

阳山县阳城镇青石岩砷矿生态修复工程验收合格公告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现将阳山县阳城镇青石岩砷矿生态修复工程验收意见公告如下:

  1. 项目背景

该矿山共占用、挖损有林地约1.633h㎡,土地权属为阳城镇石坳村。具体四至范围详见阳山县阳城镇青石岩砷矿生态修复工程2020年影像图红线所示。

  1. 验收组意见

该废弃矿山整治点已按设计方案完成生态修复整治,本次验收实际完成生态修复面积1.414h㎡,生态修复率达到86.56%,项目现场无建构筑物和器械设备,项目资料齐全,验收等级为合格。

三、公告时间

公告时间公告期自即日起30天,即20211230日至2022129日。

四、公告方式和地点

在阳城镇石坳村村公示栏张贴公告


附件:阳山县阳城镇青石岩砷矿2020年影像图。

阳山县阳城镇青石岩砷矿生态修复工程验收合格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