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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阳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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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清远市阳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5-02-17
名称: 阳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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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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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今年以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好学习好宣传好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十大行动方案”和县委“1123”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领导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各项工作开展,加强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创新发展,着力推动法治建设重大决策落细落实,扎实推进住建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和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会等方式,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局领导深入研讨、带头宣讲,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正确把握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总体要求,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以法治统领全县住建领域各项工作,全力护航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一)加强法治理论学习,增加法治思想建设始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采取党组中心组专题学法、党支部集中学法、单位主要负责人讲法治课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引领住建各项工作,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全局普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落地生根。一是及时调整阳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局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把此项工作列入日常重要议程,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明晰工作责任,凝聚工作合力。三是通过专题会议的形式学习宣传贯彻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执法水平。

(二)认真学法用法守法,提高全民法治建设意识。一是学习教育专题化。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真正将全会精神落实到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各项工作中。二是普法教育制度化。坚持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完善并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和公务员学法(领导班子和公务员每年学法4次以上)、局下属单位成员集体学法(每年2次以上)、法制讲座等制度,敦促领导干部及时完成学法用法考试,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制度化。定期组织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学习领会相关理论知识,累计年度每季度已开展普法教育学习宣传。三是强化宣贯教育经常化。进一步加强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全力营造用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使法治思想深入人心。不断拓展普法途径、平台和载体,开展形式广泛、主题特色和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律宣传活动,着力提高全民法律意识与法治观念。

(三)着力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总体工作部署,认真做好行政权力梳理、公示及规范执法行为等工作,确保行政审批管理事项正常高效运转。行政审批效率和行政服务水平全面提升。一是梳理并公布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调整后共保留行政权力事项513项和公共服务事项15项。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审批流程。将施工许可核发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合并办理,简化前置审批事项。实现“串联式”向“并联式”转变,申请材料从30多项压缩为10项,办理时限由7日缩小为1日,压缩时限达86%。全面梳理企业和群众办事项目,制定“最多跑一次”清单并向全社会公布。全面实行“容缺受理、承诺补齐”制度,将部分资料、次要条件列为容缺补齐件,为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审批受理服务,审批过程更加顺畅、便捷。二是根据房城乡局的工作职能,对特殊事项实行特事特办、专人负责。采取提速快办、主动协办、跟踪督办等措施,积极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认真做好限制性事项排查清理工作,为企业发展创造积极条件。取消建设资金已经落实相关证明,改为由建设单位提供建设单位应当提供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减轻了企业施工许可报建负担。三是根据上级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部署,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工作。推出“一网通办”系统帮办代办服务,协助企业加快完成系统申报工作,简化企业申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消防设计审查等涉住建事项手续,提升企业办事满意度。2024年,全县通过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网通办”主题集成服务系统审批办件数为192件,实施联合验收项目共22个,实施并联审批项目共162个,实施告示承诺制审批项目7个。

(四)持续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2024年,组织城乡建设管理股、房地产和物业管理股、安监站、工程质量综合服务站联合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主要检查建筑施工领域违法转包、分包,工人工资,工程质量安全等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在“双随机”工作的开展中,坚持将社会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放在首位,把群众关切作为工作的重点,合理规划抽查工作的领域、范围和频次,改变了以往执法工作按部就班的模式,形成了新的机动灵活的工作状态,既提升了房地产开发、建设质量安全监督行政执法的工作效率,同时也更好的发挥了政府服务人民的职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五)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规范化管理。深入推进三项制度改革,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化。一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有关规定公示行政权责清单、“双随机、一公开”、自由裁量标准。二是推进行政处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我局现有行政执法人员21人,日常执法均已按照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相关要求开展,定期对行政处罚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上报。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制度。细化法制审核范围,规范法制审核内容,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确定审核的具体内容,重点对执法机构提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是否超越本单位执法权限、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依据是否准确、行政裁量权行使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法律文书制作是否规范等方面,依法开展审核工作,完善法制审核程序,保证重大行政处罚合法、公正、有效,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六)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深入实施政务服务便利化。及时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及制度。严把审核关,依法处理信息公开。及时更新公开内容,按时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目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法治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共88条。对部分非强制性材料,施行告知承诺制。对承诺材料加强事中事后根据监管,一定程度压缩企业办理时限。对股室相关审批业务均按权责清单制定相应的办事指南,并在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公布,并设定详细联系电话,方便企业网上办理或进行业务咨询。

(七)强化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一是强化深入建筑行业领域监管整治。加强在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日常监管检查,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避免社会矛盾发生。在本年度安全检查中,全年共排查在建建筑工地存在安全隐患285条,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93份,《暂时停止施工通知书》10份,发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动态扣分通知书》11份,目前,在建建筑工地排查的安全隐患已全部完成整改。建筑施工领域继续保持“零事故”态势。二是强化深入实施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政策执行和依法办事上做到公开、透明、公正,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倾听群众呼声,依法、依规为他们办实事、解忧愁。认真梳理和解决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加强源头预防,及时做好疏导,将群众反映的问题和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今年共办结信访案件85宗(12345投诉热线),有效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稳定和谐发展。三是强化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继续完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动员宣传、线索排查、行业治理等工作,进一步营造浓厚的扫黑除恶斗争氛围,广泛发动群众,大胆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增强社会各界参与、配合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今年以来,召开各类动员及专题会议宣传扫黑除恶工作共15次,参会人员约442余人;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宣传活动,共发放宣单张1030余份;通过相关LED每天8小时滚动宣传、悬挂横幅(包括县在建工地)、张贴宣传画等方式宣传扫黑除恶标语25余条;共出动执法人员404余人次,排查在建工地、物业小区及房地产销售中心等场所108次。

(八)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编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要求。坚持民主法治的原则,制定了《阳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和《阳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不稳定因素应急处置机制》,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与建立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和坚持依法行政相结合。建立健全充分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重大决策制定和出台程序,逐步形成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的长效机制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1人,对重大行政决策,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严格执行法制审查制度。

(九)强化法治宣传引导,营造深厚法治教育氛围。以“八五”普法宣传为主线,结合部门职责加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力度,举办多种形式的学法、用法专题培训,教育和引导党员熟练掌握和灵活应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努力提高建筑施工、物业小区、建筑工人工资等领域行政执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法治宣传教育月等时间节点,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彩页、宣传册、摆放展板和现场答疑等方式,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在2024年全国“宪法宣传周”期间,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宪法知识学习。结合工作实际,围绕不同时期着力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措施,抓好典型,推广经验,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加大培训力度。强化工作质效,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人员政治教育、业务培训和警示教育,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队伍。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凝聚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确保法治建设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针对当前执法工作中容易出现偏差的环节开展专题授课,通过理论讲解、以案说法等方式,结合给执法案例通报,深入引导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不断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勤言行,杜绝和防止因执法执勤不规范引发矛盾纠纷情况发生确保执法工作规范、安全。三是加大监督力度。牢固树立法治思维,自觉忠于宪法和法律,坚持依法行政,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务实高效推进工作落实,主动接受上级政府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正确的政绩观,主动担当作为,忠诚履职尽责,团结带领部职工凝心聚力、奋发有为,服务好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稳定。认真落实好从严管党治党要求,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全面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人责任,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守为官从政的道德底线。把法治政府研究与局党组会议学习教育工作有机结合,切实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主动性,进一步提高学法知法懂法法治的良好氛围。

、存在问题

2024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法治宣传方式不够丰富。法治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当前普法宣传主要采用派发宣传单张、知识读本等形式,宣传形式较为单一、举措不多、创新不强、针对性不高,缺乏利用新媒体创新开展法治宣传的方式方法,宣传缺少互动性,普法受众有限,效果不够明显,需要积极探索出贴近生活、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方式。二是专业人才不足。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行政执法事项内容较多,涉及范围广、专业性和技术性较强,符合规定的执法人员数量不足,不能充分满足日常执法工作开展的需要。具备法律专业教育背景、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不足,不利于法制审核工作的开展,对法治政府建设深层次的挖掘方面有欠缺,难以适应法治政府建设的需要。三是法治培训成效有待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是直接面对群众、企业,需要有较高的法治水平和业务能力,个别执法人员法治意识还需进一步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能力还有待增强,需加大对执法人员的法治培训,全面提升执法队伍的法规政策理解和运用能力、调查取证分析和研判能力等,主要在自建房、消防、建筑工地、玻璃幕墙等安全生产方面有待进一步增强法治执法培训实效。

、下一步工作措施

2025,我局坚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决策部署和省、市、相关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中心工作,提高认识,思想统一,立足服务,加强监管,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组织领导干部继续深入学习依法行政知识,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二)进一步完善依法、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继续完善合法性审查、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制度,不断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进一步深化责任制,层层落实执法责任,明确各执法岗位的职责,实现行政执法权力与责任的统一。

(三)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依法行政配套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法规范程序,加强落实责任追究。

(四)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推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的运用,继续配合省建设行政执法两平台,继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等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促进行政机关合法、合理、规范行政。扎实开展季度、半年度及年度等执法检查,通过案件评查、信访投诉案件倒查等途径,查找执法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对法律法规不明确的进一步细化操作办法,严格落实执法规范行为。

(五)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继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配套制度,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六)进一步加大监督和问责力度。加大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考评力度,继续完善监督制度,坚决落实领导干部问责制度,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