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阳山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实施细则
和办事指南(试行)的通知
县直各有关部门:
为了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促进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工作有序有效开展,现将《阳山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实施细则(试行)》和《阳山县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竣工联合验收办事指南(试行)》印发给你们,请依照实施。
随着改革的深入,本《细则》和《指南》将进行动态调整。试行期间发现的问题,涉及专项验收的请向专项验收部门反映,其它问题请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附件:1.阳山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实施细则(试行);
2.阳山县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竣工联合验收办事指南(试行)。
阳山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5月18日
附件1:阳山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实施细则(试行).doc
附件2:阳山县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竣工联合验收办事指南(试行).doc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