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镇属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加强森林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严格管控野外用火严防森林火灾发生,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杨梅镇2019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预案》、《2019年杨梅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处置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2019年杨梅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预案
2、2019年杨梅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处置办法
杨梅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9日
2019年杨梅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预案
各村委会、镇属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加强森林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严格管控野外用火严防森林火灾发生,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杨梅镇2018年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预案。
一、强化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位
为确保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经研究,决定成立2018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临时指挥部。
总指挥:毛志坚(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许渝尧(副镇长)
成 员:刘土花(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张开斌(党委副书记)
林万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黄伟文(党委委员、副镇长)
唐志坚(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莫炎新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刘荣强(副镇长)
陈敬锋(副镇长)
邱武俊(林业办)
陈全能(林业站)
各村支书均为成员、临时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许渝尧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手机:13926659758,联系人:邱武俊(0763--7261099手机:13413568109)
二、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森防安全
(一)镇级
1、镇森林防火办:制定《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处置办法》。镇、村要落实《清明扫墓森林防火安全承诺书》的签定工作。派发《清明节扫墓防火安全告知书》、张贴《森林防火安全紧急通告》或清明节扫墓森林防火《禁火令》。镇、各村委会、林业工作站做好清明扫墓森林防火安全的宣传工作。在村口、山头进行森林防火宣传,确保每个区域防火安全。
2、驻村工作人员:各驻村工作组要配合镇森林防火办做好各村的森林防火宣传。
3、值班和后勤工作人员:镇、林业站干部职工、镇护林员人员要根据值班安排,在清明节期间严阵以待,确保在岗在位,24小时值班,确保每天均有领导带班;值班期间发生火警时由带班领导负责处理,组织力量,及时扑灭,带班领导应立即通知杨梅镇专业森林消防员前往扑火,并向书记、镇长、分管领导报告。
(二)村级
1、清明节期间村两委成员要全部值班,在岗在位。各村要把清明节期间的值班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上报镇林业办,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确保通讯畅通。
2、在清明节期间,村各主要进山路口、山头都要有村干部、值班人员进行巡查,做好宣传工作,禁止火源进山。各村护林员要统一穿戴森林防火服进山巡逻,对重点地段进行监护,各村应在清明节前后增加护林防火宣传,加强宣传力度和防范措施,做到“守责、尽责、负责”三落实。
3、在清明节期间需组织进行巡逻,巡逻队由村干部、民兵、镇驻村工作组等组成,按照市政府禁火令对野外违章用火人员管严、管实,坚决做到见烟就抓。
4、各村森林防火扑火队在清明节期间要严阵以待,保证人员、工具等到位,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5、各村应指定专人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后勤工作。
三、落实工作督查,信息及时反馈
一旦发现森林火灾,镇、村巡山员必须立即向办公室汇报,办公室必须立即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值班领导、分管领导报告。
镇森林防火办公室电话:7261099
杨梅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