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医保局的有力领导和支持下,围绕县委“1+123”工作部署、县委“十大行动方案”和《中共阳山县委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工作部署,聚焦医疗保障领域,促进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现将我局2022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成绩、做法及亮点
(一)坚持党建引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治党管党主体责任,扎实抓好医疗保障干部队伍作风建。一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1次,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二是积极落实日常廉政谈话,并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使全体党员干部时刻保持清醒认识,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三是严格落实会前学习制度,2022年1月至6月会前学习6次,专题学习6次,切实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
(二)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积极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一是制定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和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工作重点,做实做细党史学习教育。二是多次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会议,加强理论学习,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得,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和成效。
(三)明确目标,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认真贯彻省、市、县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共召开1次意识形态专题研究会,加强对医疗保障领域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切实维护网络管理意识形态安全,对党员干部进行正面舆论引导,及时化解风险。
(四)圆满完成202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一是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参保缴费工作协调会,确保参保缴费工作顺利推进。二是联合人社局、税务局和社保局到乡镇调研指导工作。三是转发市医保局《关于延长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有关问题的通知》到相关部门及乡镇,督促各乡镇做好延长缴费期的宣传工作。阳山县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共413155人,圆满完成征缴工作。
(五)筑牢医疗保障网,助力乡村振兴。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专人负责。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工作,统筹推进,确保对标对表将乡村振兴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加强部门联系,与乡村振兴办密切沟通,按照要求,按时按质报送资料。三是强化医疗保障,严格落实医保扶贫各项举措,充分发挥医疗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体系兜底作用,切实减轻群众医疗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2022年1月至5月全县医疗救助对象享受医疗救助待遇共31254人次,医疗救助基金支出919.35万元(数据来源于市医保局)。四是落实防返贫监测工作,全面排查医疗救助对象就医情况,确保医疗救助费用及时到位。根据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加强防返贫监测部门信息比对的通知》要求,按时报送防返贫监测存疑对象数据。2021年12至2022年5月共排查15名个人支付超1万元的医疗救助对象,已按时报县乡村振兴局跟进处理。
(六)及时做好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申请审批工作。为确保困难人员及时享受医疗救助政策,我局加强与乡镇社会事务办联系,确保支出型医疗救助申请及时移交到我局。2022年1月-6月支出型医疗救助申请共51份,我局已及时完成审核工作并移交县社保局进行待遇支付。
(七)落实药品、医用耗材集团采购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清远市推进药品集团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府办[2019]29号)及《关于做好医用耗材平台采购工作的通知》(清医保综2020〕70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积极稳妥推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最大限度地让患者降低用药负担。按照“质优价廉,确保供应”原则,使全县参与集团采购的医疗机构药品和高值耗材采购总费用同比下降,进一步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费用负担。
(八)扎实做好疫情防控职责工作。一是不折不扣落实疫情期间各项医保政策。二是定期到定点医药机构开展防控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变化情况监测,及时预警药品价格和供应异常波动,2022年1月-6月共检查定点零售药店119家次。三是根据县市监局通报我县定点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情况,依法依规及时暂停我县7家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6个月。四是督导辖区内疫苗及接种费用结算。五是做好核酸检测费用结算。我局收到卫健部门的数据后认真复核,在五个工作日内及时将复核情况反馈至卫健部门。
(九)多措并举开展“织密基金监管网 共筑医保防护线”集中宣传月活动。
一是开展线上宣传。4月20日至29日间在阳山县广播电视台发布宣传标语及动漫视频。在医疗机构工作群、人社所工作群等发布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切实增强重点人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自觉性。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播放宣传标语和举报电话。通过阳山发布公众号转发“2022年清远市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微信知识竞赛活动”,提高监管对象和人民群众知法守法意识。
二是开展线下宣传。印制1万份宣传单张,派发到全县各定点医疗机构和就诊人员;印制3千张宣传海报,在各定点医疗机构和村卫生站张贴;到县城协议服务零售药店开展宣传工作,张贴宣传海报;组织全县22家定点医疗机构播放“织密基金监管网,共筑医保防护线”宣传标语和宣传视频;走进企业,派出工作人员到阳山县荣璟鞋业有限公司宣传以及派发宣传单张;结合当前疫情常态化管控,制作5万只印有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标语独立包装的口罩,发放给群众。
(十)常态化开展医保基金监督管,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根据《清远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利用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智能监管子系统对我县定点医疗机构实施监控,经与医疗机构确认,我县2021年5月至11月共887条违规数据,退回医保基金专户7646.23元。
(十一)制定《阳山县公务员医疗费用再报销实施办法(初稿)》。
为完善我县国家公务员医疗费用再报销的问题,我局根据《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粤府办(1999)104号)和《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直公务员医疗费用再报销实施办法的通知》(清府办(2017)4号)的有关精神,制定了《阳山县公务员医疗费用再报销实施办法(初稿)》,并以我县现有公务员人员数量,结合近几年我县公务员医疗数据,对比清远市直方案、连州方案,对公务员医疗费用再报销办法进行测算,制定了《关于建立阳山县公务员医疗费用再报销实施办法的可行性报告》,以确保该办法可持续、稳定运行。
(十二)落实县委“十大行动方案”、“十件民生实事”,稳步推进门诊共济工作。
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已被列入今年县委“十大行动方案”和“十件民生实事”,我局积极推进,一是按市医保局部署,分析研究《清远市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初稿)》,3月28日派出业务股负责人参加市医保局召开的研讨会并提出意见。二是4月2日上午,组织召开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工作座谈会,通报我县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普通门诊业务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医疗机构作表态发言并限期整改。三是4月18日和29日,我局分管领导、业务股负责人到县中医院和县人民医院调研指导医保工作。四是5月11日至12日,我局分管领导及业务股负责人参加市局的业务培训班,进一步推进职工医保门诊共济实施。
(十三)提交申请成立阳山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确保政令上下贯通、管理协同高效、医保经办规范完善、严格依法行政、医疗保障基金的风险防范和医药价格的有效监管,我局到连州市医保局调研学习,先后与县编办、县社保局座谈研究成立阳山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事宜,于6月10日向县编委提交《阳山县医疗保障局关于申请设立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的请示》,下一步将积极配合市县工作要求,做好成立中心相关工作。
(十四)积极做好下沉基层一线支援乡镇工作。我局积极响应县委、县府关于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下沉基层支援一线工作的号召,组织工作人员到岭背镇开展森林防火、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灾后复产等工作。2022年1月至6月,共派出20人次。
二、存在的问题
(一)工作人员偏少。县医疗保障局是政府组成部门,需要承担政府工作和业务比较多,懂医懂药业务人才缺乏,对开展核查医保基金违法违规工作受到一定的制约。按照现行“三定方案”和人员股室设置,对工作开展带来一定的影响。
(二)医疗保障相关政策仍需加强宣传。目前,仍有部分参保人仍存在对医保政策不够了解、医保报销流程不够熟悉等问题。
(三)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仍有待完善。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数据统计查询、监督管理和部门共享等方面功能优化需继续推进。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继续落实国家、省和市制定的各项医疗保障政策措施,加强与县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执行到位,积极推进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和救治工作。
(二)全力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实现农村困难群众参保全覆盖、救助全落实、待遇全享受、服务全方位。积极与县乡村振兴办、县民政局、县社保局和乡镇政府的沟通联系,定期做好信息互通与数据共享。
(三)继续配合省、市医保部门做好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准备工作,积极推进基金管理、参保缴费、待遇标准、医疗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经办管理“六统一”工作。
(四)夯实基础,加强基金监管。不断优化医保监管方式,继续保持对医保基金监管的高压态势,提高监管效率和质量。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严厉惩处欺诈骗保行为。坚持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全覆盖、常态化,切实维护基金安全。
(五)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按上级部门要求推进医保制度改革工作,努力学习医保业务政策知识,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
(六)继续加强医疗保障政策的宣传,利用多种宣传方式,提高广大群众的医疗保障政策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