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清远市阳山县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23MB2D057470/2024-00034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阳山县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06-03
名称: 阳山县贯彻落实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6-03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阳山县贯彻落实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

发布日期:2024-06-03  浏览次数:-

阳山县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防范遏制

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


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危害性极大,防范此类事故的发生,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国务院安委会出台《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以下简称“《硬措施》”),旨在强化安全生产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升矿山领域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遏制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阳山县应急管理局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深入学习贯彻《硬措施》。

一、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营造良好学习氛围

一是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召开全县非煤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硬措施》;二是将《转发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的通知》迅速转发到各乡镇、各非煤矿山企业,要求非煤矿山企业组织全体员工学习贯彻《硬措施》;三是在阳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设立宣传专栏,对《硬措施》文件精神进行宣贯。

二、深入矿山企业一线贯彻落实

县应急管理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带队深入矿山企业一线,开展《硬措施》专题宣讲,对《硬措施》重点工作详细解读。要求非煤矿山企业以学习贯彻《硬措施》为契机,进一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标对表开展自查自改,扎实开展“八个一”行动,逐条对照内容开展自查,及时整改存在问题。

三、压实各方责任,深入贯彻落实《硬措施》

印发了《阳山县落实〈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任务分工方案》,对牵头落实单位、落实措施、完成时限等进行了明确,有序推动贯彻落实工作。

一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以落实主要负责人责任为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依法到现场履职,严格执行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对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冒险组织作业等造成事故或者瞒报谎报事故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处罚。

二是压实部门监管责任。以落实“三管三必须”为重点,负有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和工作协作机制,严格履行职责,形成工作合力,严防漏管失控,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三是压实地方属地责任。以落实责任制为重点,严格落实乡镇矿山安全属地责任,加强矿山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细化落实县级地方政府领导包保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开展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严厉打击无证开采、隐蔽工作面作业、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