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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清远市阳山县阳城镇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23007355699C/2022-00007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阳山县阳城镇 成文日期: 2022-01-14
名称: 关于印发《阳城镇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百日攻坚(第五轮)”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号: 阳镇府〔2021〕117号 发布日期: 202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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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阳城镇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百日攻坚(第五轮)”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14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阳城镇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百日攻坚(第五轮)”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镇属部门单位:

现将《阳城镇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百日攻坚(第五轮)”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镇交管站反映。



   阳城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6日    

阳城镇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

“百日攻坚(第五轮)”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阳城镇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实施方案》,巩固前四轮“百日攻坚”行动和2021年以来各项道路交通治理工作成效,持续推进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彻底整治交通顽疾与新症,坚决预防和遏制较大(含)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百日攻坚”(第五轮)行动方案的通知》(清府办〔2021〕33号)、《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山县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百日攻坚”(第五轮)行动方案的通知》(阳府办〔2021〕19号),现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时间

2021年11月25日至2022年3月4日(共100天)。

二、工作目标

为保持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常态管、长效治”,坚持“问题导向、标准引领,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协同推进、联动治理”的原则,针对前四轮“百日攻坚”行动发现的我镇道路交通安全顽瘴痼疾和短板弱项,围绕风险管控、摩电整治、农村固本强基、交通安全宣传等四大重点工作开展攻坚战,确保我镇事故预防“减量控大”、“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等工作走在全县前列。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风险管控”攻坚战

1.实行“四车四码”平台管理。镇交管站、派出所、公共服务办等部门要于2021年12月底前将“四车四码”管理推广至全镇各学校、运输企业和村(居)委会,加大群众对“安全码”的关注度和扫码量,同时利用“安全码”落实相关监管工作。

2.开展危化品运输车辆“三个一”常态管理。从12月起,每月镇交管站要配合县交通运输局在全县开展1次全覆盖的危化品运输企业联合专项检查、1次危化品车辆交通事故处置应急演练、1次危运从业人员专业知识能力培训。每次专项检查内容必须涵盖:危运从业人员资格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上一轮行动摸排的辖区危运从业人员底数实行动态管理,全面掌握详细情况,及时注销已过期、失效、不具备资质的危运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常态化检查企业电子运单,对未按规范填写电子运单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行动期间,全镇危化品车辆及其驾驶员“六率”需达到100%,涉危化品运输车交通事故同比要下降50%以上。

3.坚持高风险运输企业分级约谈机制。按照“百日攻坚(第四轮)”行动的工作措施,常态化落实高风险运输企业分级约谈机制。镇交管站每月5日前向公安交警部门取得重点客货运高危企业14项交通安全预警风险、高风险企业名单,通知、督促重点企业、重点车辆隐患必须在当月30日前清零,并在次月2日前汇总上报县道安办。行动期间,全镇涉货车超载的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要同比下降10%以上,每月高风险企业数环比“百日攻坚(第四轮)”行动下降50%,杜绝运输企业连续2个月或以上处于高风险状态。

(二)开展摩电隐患攻坚战

1.持续开展无牌无证摩电、三轮摩托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期间,镇交管站在前四轮“百日攻坚”行动摩电、三轮摩托车户籍化管理的基础上,制定摩电、三轮摩托车户籍动态更新管理机制并落实执行,各村(居)在继续完成摩电户籍化管理的基础上,加大对三轮摩托车、农用车辆的排查及登记造册;加大摩电“奖补报废”、“以旧换新”政策宣传力度,加快消化辖区内无牌无证摩电、三轮摩车托存量;常态化开展无牌无证摩电、三轮摩托车“断油、断修”行动,凡涉无牌摩托车亡人事故的,协助上级部门彻底追查油源。镇交管站要持续通过明查、暗访的手段,持续督导摩电、三轮摩托车商家“带牌销售”情况,及时为商家简化上牌手续和解决遇到的问题。行动期间,除网购车辆外,全镇“带牌销售”国产的摩托车、电动车要保持占当月注册登记数的90%以上。每月25日,对公安部门公示曝光的本月辖区“带牌销售”注册登记率最低的5名摩电销售商家进行督促监管。

2.在全镇开展摩电“头盔行动”。为确保全镇摩电头盔佩戴率提高至90%以上,在全镇开展“买车、买保险送头盔”、“街口、路口租借头盔”等活动。2021年12月15日起,从全镇各村(居)、部门、企事业单位开始带头落实“头盔行动”,所有工作人员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一律按要求佩戴安全头盔,给广大社会起表率作用。全镇各村(居)、部门、企事业单位,快递外卖企业、工厂和“百日攻坚(第四轮)”行动中评选的交通安全文明示范村(居),要拒绝无牌无证、驾乘人员未戴安全头盔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进入。

3.重点整治快递、外卖行业摩电车辆交通违法。行动期间,协助上级职能部门做好辖区内外卖、快递行业摩电车辆要100%落实“行车卫士”安装工作。协助上级部门落实《清远市外卖、快递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机制》(清道安办〔2021〕74号)。

4.加强校园交通安全整治。各村(居)劝导站要加强在校园周边交通劝导,每月不少于四次,镇交管站督促各村(居)劝导站落实。劝导员重点对无牌无证、违规载人、超员、未戴头盔的摩电、三轮摩托等车辆进行劝导,对能马上消除的违法行为要马上消除,对不能马上消除的或对不听劝告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或无理取闹扰乱正常工作开展的,使用设备固定证据后报辖区交警部门或派出所处置,交警部门或派出所要马上处置,严格防止涉摩电、三轮摩托车交通事故发生。

(三)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战

1.事故数下降要求。百日攻坚期间,全镇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要同比下降15%以上,特别是涉摩电交通事故要同比下降25%以上,不发生较大及以上交通事故。

2.增加农村交通班次。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地区重点时段群众出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21〕934号),鉴于农村道路条件差,客源分散、运输成本高,经营效益低等因素,镇交管站、农业办要在重大节点加大扶持力度,向上级部门申请增开农村客运班次,提高农村交通班次,确保春运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镇交管站在2021年1月5日前将增设线路和班次报至县道安办。

3.加强农村交通基础建设。2021年12月10日前,镇交管站要深入排查农村基础道路情况,选取近五年发生过亡人交通事故的点段作为重点整改路段,上报县交通运输局,协调整改。

4.继续深化“两站两员”标准化建设。镇交管站要充分利用劝导站视频监控系统,建立视频巡查工作台账,并每月通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情况,纳入“两站两员”日常考核管理与劝导员工资补贴相关联,镇交管站每月对考核情况专门通报1次,严格落实“两站两员”补贴发放。严格落实《清远市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两站两员”八项措施》(清道安办〔2021〕7号),镇交管站每月21日前将落实情况报送县道安办。

5.加强农用车、拖拉机违法打击。协助上级部门每月开展不少于2次农用车、拖拉机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农用车、拖拉机违法查处量要同比上升10%以上,确保涉农用拖拉机交通事故零发生。

(四)开展交通宣传阵地攻坚战

1.高位推动主题交通安全宣传活动。2021年12月31日前,镇宣传办要协助县委宣传部门拍摄“交通安全宣传员”“春运交通安全”主题宣传片。

2.搭建交通安全宣传“大矩阵”。镇交管站要协助县委宣传部门组织以县人民政府的名义联合举办“全民参与文明交通”为主题的大型线下或线上活动。

3.推动本土传播交通安全宣传。行动期间,镇宣传办、各村(居)要组织每月1次的主题宣传活动,用本土语言传达交通安全常识及典型事故案例教训,以点带面,接地宣传,组建交通安全宣传“点对点”宣传队伍,常态化深入学校、企业、社区、家庭、农村、网络等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4.建立交通安全宣传“素材库”。2021年12月31日前,积极配合市委宣传部建立一个全市共创共享共用的交通安全宣传素材库,开展全镇作品征集活动,征集一批群众喜闻乐见、易于传播的海报、短视频、动画、音频等交通安全宣传产品,包括具有本地特色和本土案例,原创推出微电影、主题曲、H5等系列宣传产品,供相关部门宣传使用。


附件:阳城镇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百日攻坚”(第五轮)行动责任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