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弘扬英烈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广东省省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阳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起草了《阳山县县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意见征集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6月5日。
相关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6月5日前书面邮寄至阳山县阳城镇连江大道39号阳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或以邮件的形式反馈到办公邮箱:ysxtyjrswj1@163.com。
联系人:邝其锋 联系电话:0763-7801779
附件1:阳山县县级烈士纪念设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