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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清远市阳山县太平镇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23007317131G/2023-00050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阳山县太平镇 成文日期: 2023-06-09
名称: 太平镇严厉打击“蚂蚁搬家”式非法采砂行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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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镇严厉打击“蚂蚁搬家”式非法采砂行为!

发布日期:2023-06-09  浏览次数:-

  

  太平镇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加强河流巡查力度,针对“蚂蚁搬家”式偷砂开采问题,以“零容忍”态度,重拳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2023年6月6日傍晚,太平镇政府水利所在例行巡河中发现围龙桥河段有人涉嫌非法采砂,立即联合派出所和执法办赶赴现场,当场控制正在河段边涉嫌非法采砂的邱某某,查扣农用拖拉机1辆、电动车1辆、筛砂网1个、捞砂铲1个、铁铲1个、锄头1个、竹箕若干等违法作业工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下一步,太平镇将继续加强对辖区内河流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的行为。同时倡议广大村民群众共同监督,一旦发现盗采河沙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线索,请及时举报。

  温馨提示:根据《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无河道采砂许可证采砂的扣押非法采砂作业工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在可采区非法采砂两次以上的;在禁采区、临时禁采区采砂的;在禁采期、禁止采砂作业的时段采砂的;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开停泊区并实施非法采砂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可以没收非法采砂作业工具,危害防洪安全、损坏工程设施、损害水生态环境、破坏矿产资源,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此提醒广大村民群众,河砂属于国家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采运,切勿以身试法、知法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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