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清远市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省、市、县工作安排,继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按期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环境质量总体情况。
2023年,全县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率98.6%,同比上升4.4%,出现污染天数共5天,主要污染物为PM2.5、O3-8h;PM2.5、PM10、O3-8h、NO2、SO2、CO六项指标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连江河2个省考断面水环境质量均达到或优于相应Ⅲ类水质标准,达标率100%。省考水功能区监测断面水环境质量全部达到或优于相应Ⅲ类水质标准,达标率100%。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茶坑水库、备用水源地阳城镇城北水库、应急备用水源地连江河、11个地表水型乡镇饮用水源地水环境质量全部达到或优于相应Ⅱ类水质标准,黎埠六古村地下水型乡镇饮用水源地因地下水不能满足供水需求,因此将部分地表水引入取水点,导致水质不能达到地下水水质要求;小江镇大仙坑和黄坌镇桂冲岭脚冲地下水水质第四季度部分指标不达标。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稳步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一是扎实做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考核相关工作。制定印发《阳山县2023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按规定频次要求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按时完成2023年度考核资料报送。二是扎实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2023年4月颁布实施《清远市阳山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22-2030年)》,7月份已上报申报材料至省生态环境厅并经省生态环境厅预审后推荐至生态环境部。2023年9月5日,生态环境部组织召开了资料现场核查会议。根据生态环境部2023年10月10日发布的《关于第七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拟命名名单的公示》,我县今年未获得命名。
(二)全力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有效遏制污染天气的发生,县环委办要求县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县城建筑工地、加大城市道路洒水等措施,共启动(延长)不良天气应急三级管控13次,要求各乡镇和职能部门按职能开展联防联控措施。收到通报卫星遥感热异常点22点次,热点数量排名全市第二,均已及时通知乡镇核实异常点痕迹及处理相关情况。对全县35家加油站完成一轮次油气回收装置专项检查,核实2家企业的VOCs排放治理情况。对纳入工业炉窑分级管控的企业开展“回头看”现场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炉窑稳定达标排放。
(三)坚决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推进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民生实事任务。2023年2月开始组织乡镇政府上报2023 年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民生实事储备村,将任务分解到太平镇和青莲镇7个村。截至目前,已完成全部任务村的评估。二是持续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今年5月组织开展了乡镇及以下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面调查工作,根据调查结果,11月中旬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划定和调整方案初稿,待县政府同意后上报市政府审批。三是继续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我分局积极申请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申报工作,申请4个项目资金为4453万元。目前,已完成新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10个自然村和88个自然村的整改任务。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运维情况的深调研,在今年3月至5月开展对县域范围内设计日处理规模20吨以下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已完成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专项督导。已完成阳山县辖区内174个20吨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监测工作,整体采样率77.3%,达标率90.7%。四是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农村黑臭水体巡查工作。按要求制定并印发《阳山县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已组织专业技术团队完成流域面积100平方公里以下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工作。积极推进3个问题排污口的整治工作,定期调度整改工作进度,督促并指导整改工作落实。组织开展农村黑臭水体的巡查,据排查我县暂未发现农村黑臭水体。
(四)坚决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加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督促2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推进矿区遗留固体废物排查项目的分阶段治理修复。二是联合黎埠镇人民政府和省勘查设计部门积极推动完成阳山县黎埠镇上塘村地下水国考点位监测井升级改造。三是加强建设用地的联动监管工作,协助县自然资源部门开展重点建设用地按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完成8宗地块的进行调查报告的编制。四是做好广东省阳山县(七拱镇、阳城镇、杜步镇)镉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2023年延续安排)资金监管工作,协助农业农村局做好我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五是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监管,督导产废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按规定制定管理计划,建立管理台账,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通过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申报。我县共有123家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完成2022年度申报的单位数为123家,完成率为100%;一般涉固体废物产生单位232家,完成2022年度申报单位数为232家,完成率100%。
(五)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依托“全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信息平台”,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重点项目定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等情况进行监督性检查,确保环保治理设施在项目建设中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一是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相关规定以及按照市局委托授权的审批权限受理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我分局共审批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3宗。二是做好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以及清远市生态环境局委托授权的审批权限,核发企业排污许可证34宗,其中新申请3宗,变更申请10宗,延续申请18宗,整改后申请1宗,重新申请2宗。
(六)强化执法监管,守好阳山绿水青山。一是通过日常检查、突击检查,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强化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共出动执法人员936人次,检查企业446家次,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29份,立案13宗,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3份,罚款金额约115.2万元。二是大力开展涉生态环境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认真办理信访、投诉案件,切实维护好县域生态环境安全和维护公众环境权益。2023年1至12月,共受理信访投诉132宗,其中已办结131宗,办结率99.2%,均按照上级要求限时办理、办结。三是深入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全国两会期间、春节清明五一、中秋国庆等法定节假日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等工作,重点检查涉危险化学品、尾矿库、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等行业领域环境风险防控情况,突发环境事件易发多发、环境安全隐患突出的重点区域应急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情况。今年以来,我分局领导分别多次带队到阳山县温榜山矿山有限公司、河南盛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筑牢企业环境安全“防护网”。四是加强辐射安全监管。制定《清远市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2023年辐射安全监管工作计划》,截至目前,我分局对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共6家/次,对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单位开展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共1家/次。
(七)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清远市阳山县黎埠镇旧二中擅自倾倒、堆放危险废物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已于2023年3月1日在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号为(2022)粤18民初186号,2023年6月13日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粤18民初186号判决张立武赔偿1069972.32元并就非法倾倒危险废物行为向社会公开刊发赔礼道歉声明。该案件初步办结,目前张立武未履行法院判决,我分局正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下一步我分局继续跟进该案件的强制执行工作。
(八)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我分局立足部门职责,提高民众生态环境保护素养,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一是动员各行各业广泛深入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上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二是大力宣传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目标任务和政策举措,坚持舆论先行、舆论保障,凝聚社会共识和攻坚力量,增强全社会参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今年5月至6月在全县范围内推动开展环境教育宣传月系统活动,牵头组织开展“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共6场次主题宣传活动,结合“创文”工作,定期开展法律法规进企业、环境教育入校园入社区等常态化宣传12场次,共派发宣传资料约1500余份,参加人员900多人次,形成了浓厚的宣传氛围,有效提高企业和广大市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三是积极组织申报环境教育基地。对照申报要求和申报主体实际,多次到实地督导,成功命名市级环境教育基地1个,申报省级环境教育基地1个,现已公示。
(九)扎实开展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扫黑除恶斗争等工作,促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上新台阶。一是组织局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开展主题教育的成效与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推动阳山高质量发展,融入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以党建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全面开展;二是履职抓好单位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抓早抓小,着力推动政治生态持续向好;三是大力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职能,把饮用水源保护区、违法排污等领域黑恶势力犯罪问题作为整治重点,加大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和执法力度,认真开展扫黑除恶整治工作。
三、存在问题分析
(一)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一是因缺少专业技术人员,在环境空气防治综合研判能力不足,不能有效结合实际发布不良天气应急管控通知,制定有力措施。二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提升改造和管护经费不足,有效运行率较低,乡镇政府作为实施主体,推动整改落实乏力;滨江河上游跨界污染仍未有效解决,出现水质不稳定现象。三是部分地下水型乡镇饮用水源地水质未达到相应Ⅲ类水质标准。
(二)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重点工作整改落实进度较慢。一是有2宗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案件仍为阶段性办结,还未最终办结。二是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日常监察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难度较大,如连江水泥厂矿区和阳山恒毅石材厂生态修复和复绿工作等。三是2021年省生态环境厅排查反馈的阳山县1087个需要整改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仍有62个因资金问题还没有完成整改。
(三)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公示名单,我县今年未获得命名,需待上级部门发布创建指标清单要求及下一批次申报通知后再准备下一轮申报工作。
(四)“大环保”工作格局尚未完全形成。在大气污染防治、涉及多部门的重点任务整改落实等方面,因目前部门及乡镇部分权责不明晰且部门之间缺少高效的联动机制,部分工作推动较为缓慢。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继续实施更加积极有效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持续加强工地扬尘、道路扬尘、餐饮油烟、露天焚烧、汽车尾气、工业废气等各项污染防治工作,以臭氧、PM10为精准防控目标,注重日常防控与预警管控,确保我县环境空气质量保持优良。二是加强饮用水源地监管,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巡查督查力度,扎实开展水源地周边环境问题整治;以监测数据为指引,用好督查督办手段,定期通报并督促整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完善运维机制,促进提高设施的有效运行率,推进农村生活污水长效治理。三是持续加强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加快工业固废处置场的建设,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危废行为;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管控。
(二)全力做好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准备。以市下达的重点任务和年度考核方案为抓手,摸清底数,制定重点任务整改落实清单,明确责任部门,对推进难度大的项目定期研判,重点跟办,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工作进度,采取有效措施推动,促进生态环境领域重点工作整改落实,为迎接省督做好前期准备。
(三)大力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待上级部门发布创建指标体系文件后,对照要求,进一步完善补充申报材料,组织开展下一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
(四)持续加强生态环境队伍建设。紧紧围绕做细、做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更好服务群众为核心,补充专业技术人员,优化干部队伍,保障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五)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环委会的统筹协调作用,以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推动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等切入点,以干带促,积极探索,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
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