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县小水电清理整改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示
根据《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能源局 广东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小水电分类整改工作的通知》(粤水农水农电函〔2022〕1292号)、清远市推进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转发广东省推进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退出类小水电站综合利用功能难以替代专题论证工作的通知(粤水农水农电函〔2022〕1416号)》等文件要求,由清远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了《阳山县秤架一级水电站综合利用功能难以替代专题论证报告》等水电站专题论证报告,并征求了阳山县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意见,阳山县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2年8月25日主持召开专家论证评审会议。现将阳山县退出类申报调整为整改类的水电站基本信息,县发展改革局、司法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阳山供电局、广东南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秤架管理处等相关单位部门意见及专家技术评审意见等调整理由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自2022年8月29日至2022年9月4日止。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提交阳山县水利局,地址:阳山县阳城镇行政中心二路,联系电话:0763-7800371。
附件:1.阳山县退出类申报调整为整改类水电站基本信息
2.相关单位部门意见
3.专家技术评审意见
阳山县小水电清理整改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章)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