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30日,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阳山县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并提出了具体审议意见。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有关要求,切实把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根据《广东省预算执行审计条例》规定,现将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总体情况
总体来看,相关乡镇和部门认真落实整改,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截至2024年11月底,《关于阳山县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62个问题中,48个问题已整改到位,整改完成率78%,其余问题均制定了措施和计划,有效推进整改。同时,积极查找制度性漏洞,已制定完善县级制度1项,健全部门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等制度3项。审计整改促进部门和单位加强预算、政府采购等风险管控,加快政策落地和重大项目推进,进一步保障和改善了民生。
二、审计工作报告反映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应整改问题20个,16个已整改到位。正在整改:立行立改1个,分阶段整改3个。
1.县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方面。一是“2023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算18,025万元,实际完成2,297万元,完成率仅12.74%,与年初预算相差较大”问题,县财政局按流程开展预算调整手续,严格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科学编制年度预算,确保预算编制精准规范。二是“无预算支出10,725万元”问题,县财政局通过账务调整等方式完成整改,并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约束,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拨款。三是“部分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低”问题,111项上级转移支付的项目资金已按计划按进度拨付。四是“部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分解下达不及时,涉及9笔4,652.36万元”问题,县财政局已将相关预算指标下达到单位。五是“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涉及5笔共942.63万元”问题,县财政局已拨付5项专项资金551.83万元,余下资金按计划按进度拨付。六是“非税收入10,686.74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问题,县财政局已上缴国库收入4,820.46万元,余下资金已制定按计划分批上缴。七是“县自然资源局未及时追收国有土地出让违约金18笔共231.29万元”问题,县自然资源局印发了《阳山县推进“三金一费一收回”工作方案》,并对欠缴情况进行清查和追缴。余下的违约金11笔共11.28万元正在追缴。八是“县水利局未及时追收2023年污水处理费12.34万元”问题,县水利局已追缴4.64万元,余下7.70万元正在追缴。九是“暂付性款项消化进度缓慢”问题,县财政局制定了《阳山县暂付款分年度消化计划》,并按计划落实年度消化任务。十是“42个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绩效指标等要素填报不完整”问题,县财政局已加强对整体预算绩效目标完整性审核,并督促各单位各部门完善绩效目标等要素的填报。
2.县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方面。一是“支出预算编制未细化、已报废处置公务用车仍编制年度预算”问题,县民政局已将预算编制细化到具体项目,并准确编制年度预算。二是“专项资金48.06万元结余超过2年”问题,县民政局已将结余资金16.56万元上缴县财政,县交通运输局正报请县人民政府使用结余资金31.50万元用于解决历年工程款,结余资金未上缴县财政。三是“购买法律顾问服务、印刷服务等未履行政府采购手续”问题,县民政局已完善《阳山县民政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县交通运输局加强政府采购行为管理,严格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四是“未经班子会议决策支付大额资金,涉及3笔17.75万元”问题,县民政局已完善《阳山县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五是“项目预算执行率低”问题,县交通运输局梳理2023年上级下达资金使用情况,制定资金使用清单。截至2024年11月底资金支付率71.66%。六是“未经审批处置国有资产”问题,县民政局已完善相关公车报废手续,并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今后按规定处置国有资产。七是“长期闲置资产不处置”问题,县民政局已完善长期闲置公车的报废手续,并加强对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检查。八是“国有资产处置收入0.80万元未按规定上缴国库”问题,县民政局已上缴处置收入0.80万元。九是“使用公务用车不规范”问题,县交通运输局已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加强车辆使用管理。十是“车辆车载卫星定位终端未与阳山县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绑定”问题,县交通运输局安排专人负责,确保车载卫星定位终端正常使用。
(二)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和规范权力运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应整改问题10个,9个已整改到位,持续整改1个。
1.内部控制方面。一是“未经班子会议决策出借大额工作经费”问题,黄坌镇政府已严格按照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明确各类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程序。二是“严格执行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制度”问题,黄坌镇政府加强学习《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制度》,规范车辆使用。三是“购买法律顾问服务未实行政府采购”问题,黄坌镇政府加强采购业务的学习,并按政府采购流程执行购买服务。
2.财务管理方面。一是“征地补偿金109.74万元未及时支付”问题,黄坌镇政府积极协调解决争议事项,待阳山县国有黄坌林场与雷村村委会桂竹水村小组的争议解决后落实资金的发放。二是“专项资金30.03万元结余超过2年”问题,黄坌镇政府已将结余资金30.03万元上缴县财政。三是“违规将零余额账户资金35.91万元转至基本户列支”问题,黄坌镇政府已加强对单位零余额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划拨使用资金。四是“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和会议费5.23万元”问题,黄坌镇政府规范公务接待管理,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3.资产管理方面。对“购置和接受捐赠资产71.42万元未进行固定资产登记入账”问题,黄坌镇政府已对资产进行数量清点和数据录入,完善资产管理数据。
4.工程管理方面。一是“1个工程项目结算价未送评审机构评审”问题,黄坌镇政府已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工程财审工作。二是“4个工程项目超比例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问题,黄坌镇政府已支付到期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并加强学习《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
(三)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应整改问题3个,2个已整改到位,分阶段整改1个。
一是“部分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不到位,涉及金额9,184.94万元”问题,县财政局发函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工程进度,及时形成实物工作量。截至2024年11月底,上述沉淀的资金已实际支出3,999.70万元。二是“债券资金脱离预算监管,存在资金风险”问题,截至2024年11月底,资金已支出282.45万元,余下3,758.27万元已退回县财政。三是“债券资金利息收入未及时上缴”问题,截至2024年11月底,结余利息收入15.91万元已上缴县财政。
(四)重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应整改问题18个,15个已整改到位。正在整改:立行立改2个,分阶段整改1个。
1.阳山县公办义务教育2022年度办学经费管理使用方面。
(1)教育工作经费保障方面。一是“未及时划拨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等6项资金”问题,截至2024年11月底县财政局已拨付有关资金合计223.65万元,剩余资金根据规定已收回县财政统筹使用。二是“未及时落实本级配套资金”问题,县财政局严格审核拨款手续,规范拨款流程,并已将资金拨付到位。
(2)工程项目进度方面。一是“部分工程项目推进缓慢,项目资金滞留财政未发挥效益”问题,目前项目已完工,县教育局应加快做好结算工作和项目资金的使用。二是“工程项目多结算工程款”问题,对已支付项目,县教育局督促施工单位退回多结工程款;对未支付项目,按实扣减税费差额结算。
(3)残疾生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管理方面。一是“未按规定落实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制度”问题,县教育局已建立阳山县特殊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并召开了会议,确保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二是“部分送教学生学籍未建档”问题,责任学校已建立学生学籍。
(4)落实“双减”政策校内课后服务管理方面。一是“制定收费文件时间滞后”问题,县教育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阳山县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和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确保课后服务规范开展。二是“部分学校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形式内容不够丰富”问题,有关学校已积极开展体育类、音乐类和综合实践类等素质托管服务的项目,满足学生个性化和多样化的需求。
2.“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专项资金、省级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专项资金方面。
(1)项目推进方面。一是“项目资金使用率不高,统筹资金保障‘百千万工程’力度有待加强”问题,县财政局根据实际进行项目调整,提高涉农资金支出进度,并设立“百千万工程”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专户,确保专款专用。二是“2项资金因项目不够成熟导致未能及时使用资金120万元”问题,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已将项目资金70万元拨付至阳供食品配送有限公司70万元;江英村新建厂房项目已向县发展和改革局立项,由于项目未验收结算,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50万元仍未拨付。三是“新置应急救援车辆由于未完善登记入户、车辆编制等手续,停放达1年仍未能使用”问题,县应急管理局已向县人民政府请示申请编制和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申请编制重核。
(2)合同管理方面。一是“存在先核销指标,再签订交易合同情况”问题,县自然资源局已加强学习《广东省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管理办法》,今后严格按规定程序执行。二是“未在规定时间内与中标方签订国道 G358 线阳山杜步梅迳至太平路陂桥改建工程合同”问题,县公路事务中心已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今后严格按照规定签订施工合同。
(3)资金管理方面。一是“多计收水田指标转让价款1,125.95万元”问题,县自然资源局已与县公路事务中心协商并签订补充合同,约定差额1,125.95万元用于抵扣其余指标款。二是“在省际边界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列支工作餐费”问题,阳城镇政府已通过账务调整方式列支费用。
(4)工程管理方面。“2个乡镇对5亩以上裸露地表高速沿线地块复绿工程复绿不到位并缺乏后期监管”问题,县自然资源局已督促阳城镇、黎埠镇政府及时整改并做好后期管护工作。
(5)资产管理方面。对“应急物资接收使用单位未及时将冲锋舟等应急物资进行固定资产登记入账”问题,县应急管理局向各乡镇发函提醒做好存档工作,乡镇已按要求做好财务处理和资产登记。
(五)公共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应整改问题6个,3个已整改到位。正在整改:立行立改1个,分阶段整改2个。
(1)工程建设程序方面。对“3个标段工程未及时完成验收并擅自投入使用”问题,县水利局和建设单位已完成部分工程验收,但由于黎埠镇、黄坌镇、七拱镇圩镇供水工程项目需变更设计,县水利局将变更请示上报县人民政府并于2024年6月批复同意实施,需待工程完成后开展验收。
(2)工程施工管理方面。一是“5个乡镇施工单位擅自更改工程项目,未按施工图纸施工”问题,县水利局发出《关于迅速做好审计现场发现问题整改的通知》要求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整改。二是“施工单位高估冒算工程量,涉嫌多计工程款41.6万元”问题,县水利局要求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重新核对工程量清单,需待工程结算审核定案后据实支付。三是“项目工程监理单位职责缺失”问题,县水利局已责令监理单位整改并切实履行监理职责。
(3)绩效目标方面。对“工程进度缓慢未达到绩效目标”问题,县水利局督促施工单位加快工程结算和验收进度,资金使用率达83.99%。
(4)工程项目安全方面。对“部分设施不完善、消毒设备以及监控设备未启用”问题,县水利局督促施工方排查和解决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黎埠镇、杜步镇水厂已完善设施,并已启用设备和视频监控系统。
(六)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应整改问题5个,3个已整改到位,持续整改2个。
1.政策执行方面。一是“河长巡河履职不到位”问题,黄坌镇政府定期召开河长制会议,强化源头治理管护,提高管护效益。二是“未按规定成立减灾委员会”问题,黄坌镇政府成立减灾委员会,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指导意见和规划。
2.资金使用方面。对“征地补偿资金14.14万元未及时支付”问题,黄坌镇政府已发放征地补偿款5.20万元,同时加大力度进行调解,尽快将青苗补偿款、征地补偿款等发放到位。
3.履行监管责任方面。一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护不到位”问题,黄坌镇政府已向上级争取维护项目资金,待完善相关工程建设项目手续后方可实施整改。二是“水污染防治监管不到位”问题。黄坌镇政府已实施简易工程将排污口接入现有的主管网进行处理,并加强对村民的宣传引导,确保生活污水不乱排乱放。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对未整改到位的事项,明确每个时间节点需要达到的整改目标,采取有力措施推进,落实责任到人,及时跟踪整改进度,力争取得阶段性整改成效。
(二)进一步用好整改成果。聚焦政策落实的薄弱环节,着眼体制机制的障碍缺陷,大力推动审计整改“治本”工作,深化改革创新,完善政策措施,提高制度执行力。
(2024年12月在阳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