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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清远市阳山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23007316737X/2026-00007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阳山县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6-01-23
名称: 小江司法所联合法律顾问多措并举,让“拒绝酒驾”深入人心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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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江司法所联合法律顾问多措并举,让“拒绝酒驾”深入人心

发布日期:2026-01-23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增强辖区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有效预防和减少因酒驾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小江司法所近期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珍爱生命,远离酒驾”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精心组织,多点覆盖,确保宣传广度

  本次活动采取了“固定点位+流动宣传+入户走访”相结合的模式。一是在小江村委会门前设立固定宣传点,悬挂主题横幅,摆放宣传展板,营造出浓厚的宣传氛围。二是在人流密集的农贸市场开展流动宣传,工作人员主动向过往群众、摊主派发普法宣传单,进行面对面讲解。三是邀请驻小江村法律顾问、广东思汇律师事务所严芷欣律师一同入户,针对有车家庭、餐饮经营者等重点对象进行精准普法,将法律知识送到群众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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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引领,以案释法,提升宣传深度

  本次活动充分发挥了专业法律力量的作用。严芷欣律师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深入浅出地向群众讲解了酒驾、醉驾的法律界定标准(血液酒精含量≥20mg/100ml为酒驾,≥80mg/100ml为醉驾)、行政处罚措施(罚款、吊销驾照、拘留)以及严重的刑事法律后果(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面临拘役、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她特别运用了本地发生的典型案例,生动剖析了酒驾行为对个人(职业生涯断裂、家庭变故)、对他人(生命健康损害)及对社会造成的巨大危害,使“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警钟长鸣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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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重实效,互动答疑,巩固宣传成果

  宣传过程中,工作人员与严律师不仅进行单向宣讲,更注重与群众的互动交流。在现场及入户过程中,耐心解答了群众提出的关于“隔夜酒是否构成酒驾”、“酒驾电动车是否违法”、“共同饮酒人的法律责任”等常见疑问,消除了部分群众的法律认识误区和侥幸心理。许多群众表示,通过此次宣传,对酒驾的违法成本和社会危害有了更清晰、更深刻的认识,今后将自觉遵守法规,并劝诫亲友杜绝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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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主题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多形式、接地气、重实效的系列举措,有效延伸了普法触角,提升了辖区群众对酒驾危害性的认知度和守法出行的自觉性,为构建平安、和谐、法治的辖区环境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下一步,小江司法所将继续创新普法形式,拓宽宣传渠道,持续巩固和深化“拒绝酒驾”的宣传效果,让法治观念更加深入人心,共同守护道路交通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