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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清远市阳山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23007316737X/2025-00138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阳山县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5-12-29
名称: 以“护校”践担当 以服务促新生——青莲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校园志愿服务活动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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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护校”践担当 以服务促新生——青莲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校园志愿服务活动

发布日期:2025-12-29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对象社会价值,强化其社会责任感与归属感,近日,青莲司法所创新教育帮扶形式,组织辖区社区矫正对象走进青莲中心小学,开展“护校”志愿服务活动,以实践服务搭建起社区矫正对象回归社会的“连心桥”。图片1.jpg

  (图一:社区矫正对象与派出所工作人员进行“护校”活动)

  此次“护校”活动聚焦校园安全管理与法治教育双重需求,司法所提前与青莲中心小学、青莲派出所沟通对接,精准制定志愿服务方案,明确岗位职责与纪律要求,确保活动有序开展。活动现场,社区矫正对象们身着统一志愿服装,在司法所工作人员与派出所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化身校园安全“守护者”,分工协作、各司其职。社区矫正对象们手持清洁工具,对校园周边公共区域进行全面清扫,清理卫生死角、捡拾垃圾杂物,以实际行动为师生营造整洁优美的校园环境;他们坚守在校园门口、上下学高峰路段,协助学校安保人员疏导交通、引导学生有序进出,提醒过往车辆减速慢行,筑牢校园交通安全防线。图片2.jpg

  (图二: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交通疏导)

图片3.jpg

  (图三:社区矫正对象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打扫)

  活动现场,司法所结合校园法治教育需求,紧扣青少年成长与家长监护的实际法律需求,在社区矫正对象志愿服务间隙面向学生和家长开展分层分类的普法活动。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用生动通俗的语言拆解背后的法律条文,讲解遭遇不法侵害时的求助途径与自我保护方法,面向陪同的学生家长,司法所则重点普及监护责任、《家庭教育促进法》等内容,引导家长履行好监护义务,做好孩子的法治教育引路人。司法所工作人员向学生和家长发放《家庭教育促进法》“以案释法”等宣传册,以及印有“学好用好民法典,走进法治新时代”字样的“法小阳”宣传袋,将普法资料送到群众手中。图片4.jpg

  (图四:司法所对学生和家长开展普法活动)

  参与活动的社区矫正对象感慨道:“以前总觉得自己是个‘被监督者’,心里很自卑,这次能通过志愿服务为学校做些实事,还得到了老师和同学们的认可,真切地感受到自己也是对社会有用的人。”活动让社区矫正对象在服务社会的过程中重拾自信、重塑价值。司法所工作人员全程跟进,实时关注社区矫正对象的表现,及时进行引导鼓励,将志愿服务与思想教育有机结合,帮助他们在实践中深化对法律的敬畏、对责任的认知。

  此外,此次“护校”活动也搭建起司法所、学校、派出所三方联动的协同平台。一方面,志愿服务为学校补充了校园安全管理力量,有效缓解了学校在学生上下学高峰期的管理压力,为校园安全保驾护航;另一方面,司法所通过实践活动拓宽了社区矫正教育帮扶路径,让社区矫正对象在服务中感受社会关怀,加速社会融入进程,切实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下一步,青莲司法所将持续深化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创新实践,积极探索“志愿服务+法治宣传+心理疏导”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链接更多社会资源,引导他们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真正实现“从‘管得住’到‘矫得好’”的转变,为维护辖区和谐稳定贡献司法行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