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悉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部署,统筹全面依法治县,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不断改善法治基础,推动“百千万工程”落实见效,为阳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如下:
一、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局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阳山县司法行政系统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局党组会、司法行政干部职工大会及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会等方式,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求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全系统法治建设工作中。
(二)坚持党建引领,提升队伍建设
1.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根本统领,局党组书记带头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参与协调及参与督办。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局党组、局班子会议的议事议程,研究解决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供坚实的政治基础。年初至今开展谈心谈话69人次,带头查找廉政风险点,落实防控措施,提高党员干部职工廉政意识,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
2.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全面推进从严管党治警,继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常态化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和党组织保持一致,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融入到各项工作中去,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县府工作安排,尽心尽力地做好我县司法行政工作。
(三)加强统筹协调,提升全面依法治县
1.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及省、市、县法治建设总体部署内容贯彻到我县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全过程,围绕我县2024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及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协调督促我县各单位部门、乡镇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根据阳山县2023年度法治清远建设考评情况,组织工作人员到涉及考评失分单位开展整改督导,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考评中发现的短板和弱项,抓住关键环节,认真对照失分问题,举一反三,不折不扣落实好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各项目标任务,不断提升依法治县工作水平。2023年度法治清远建设考评存在的9项失分项,均已整改完毕。
2.统筹协调开展好综合行政执法下移工作。一是抓好职权下放重放轻管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聚焦破解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小马拉大车”问题,进一步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组织人员分别到县水利局、县城综局、县林业局、县市监局等职能部门围绕“事项下放的合理性、事项下放的程序性、上级部门监管缺位、上级部门培训指导不到位及编制经费下沉”等问题开展自查自纠,查摆问题,理清工作思路,按时保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坚持每月开展2期培训会,共开展21期。利用“智慧司法”视频系统组织安排县相关职权下放单位业务骨干连线各乡镇进行综合行政执法下移工作咨询解答,确保我县综合行政执法下移工作“放得下,接得住、接得好”。各乡镇共办理行政检查2368宗,行政处罚案件135宗,行政强制案件5宗。
3.按照《关于印发清远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作部署,围绕“软件、硬件及信息化建设”三方面开展我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2024年全县13个乡镇已完成规范化建设任务。
(四)深化依法行政,提升法治政府建设
1.拓展行政复议体制成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内部监督及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年初至今,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共87宗(含上年转结9宗),其中县政府办理65宗,已结案56宗(含上年转结9宗),审理中9宗,县政府作为被申请人行政复议案件22宗。开展实地调查与调查询问27宗,运用案件调解和解办案模式调解结案9宗;参与办理行政应诉案件52宗(其中一审案件共27宗,二审案件22宗,再审案件3宗)。积极协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县政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12宗,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2.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和管理。一是做好规范性文件立项工作,要求各有关部门根据立项计划依法依规做好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发各项工作,共审查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2份。二是审查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均进行了“三统一”登记,切实做到规范性文件备案的及时、不遗漏。三是组织开展关于涉企乱罚款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专项工作,重点针对不符合上位法规定、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3.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智囊团”作用。县政府聘请5名律师为县政府法律顾问,共参与处理涉法事务271宗(其中参与审查合同34宗,其他涉法事项237件)。审查县政府涉及林业、土地方面行政裁决28份,确保了重大行政决策和推进依法行政的规范性、合法性,使政府和部门有效地防控了各类法律风险。
4.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推进“粤执法”及公示平台落实。一是以每月通报的方式,对“粤执法”、公示平台上线单位的办案应用情况及无纸化办案率进行通报和提醒,并对落实不到位单位视情况进行实地督查。二是印发《阳山县2024年度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实施方案》压实各有关单位、乡镇的责任,强化对执法单位日常监督。三是举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培训班,由各乡镇司法所对各乡镇行政执法案卷进行全覆盖评查,提升乡镇行政执法水平。从2024年3月份起,共进行“粤执法”无纸化办案率有关情况的通报8次,发出做好“粤执法”平台办案工作提醒函20份,“粤执法”无纸化率已达到90%。全县各执法单位行政案件结果公示数为12674次,及时公示数为12595次,公示及时率为99.38%(其中行政检查公示数为4432次,及时公示数为4404次,公示及时率为99.37%;行政处罚公示数为610次,及时公示数为579次,公示及时率为94.92%;行政许可公示数为7613次,及时公示数为7594次,公示及时率为99.75%;行政强制公示数为19次,及时公示数为18次,公示及时率为94.74%)。
(五)优化司法为民,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1.深入开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夯实法治建设基础。一是深化法治乡村建设,指导大崀镇松林村委会开展“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并积极开展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选址工作;二是贯彻落实“1+N”行动方案,全县167个村(居)均已聘请一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同时培育法律明白人670名,每个村(居)最少配有4名法律明白人;三是抓住重要节假日、圩镇群众赶集等时间节点,通过法治宣传车、设立咨询台、派发宣传资料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持续开展禁毒、防诈、扫黄打非、民法典、宪法等“法律六进”宣传教育活动48场,派发宣传资料3万多份;四是创新拓展普法宣传平台,拓展宣传覆盖面。在县电视频道开设普法专栏《普法直通车》,结合当前民生热点话题,每日定时播放2次,已播放9期。制作法治宣传情景剧9部,通过微信朋友圈、阳山融媒体等途径广泛转发进行宣传浏览量达50万多人次,转发量7000多人次,开展网上法律知识活动4期,有奖问答活动共3期;五是在县政府门户网转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50部法律法规,阅读量5万多人次。
2.抓好律师服务管理工作。召开律师工作座谈会,听取律师代表在执业中遇到的问题,并对问题的解决机制进行研讨,更好地发挥律师在我县经济社会建设和法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我县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初审工作,并对辖区律师事务所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行政监督检查,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没有接到当事人的投诉和举报。年初至今,辖区两家律师事务所办理各类案件共305件。
3.充分发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职能,打通法律服务全覆盖的“最后一公里”,有效助力法治乡村建设。年初至今,提供法律咨询2328人次,登记工作台账2206条,法治宣传690场,法律援助案件28件,出具法律意见85件,协助调解矛盾纠纷75件,处理其他事务420件。
4.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能力,全力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年初至今,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02件,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61人次,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49人次,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20人次,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9人次,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23万余元。提供法律帮助147件,法律咨询168人次,开展法律援助法治宣传21场次,发放宣传资料约4000份。
5.实施“千所联千会”工程,组建“千所联千会”工作律师事务所库,县工商联及所属14家商协会共15个单位与6家律师事务所实现对接全覆盖。组织辖区内律师事务所及驻村居律师事务所深入开展“千所联千会”以及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35场次,深化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主动联系民营企业提供“法治体检”法律服务,指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帮助企业防范化解风险,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6.推行“智慧司法”线上办特色,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积极探索市域社会治理新举措,有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通过线上办特色依托南方公证处远程视频办理公证业务系统,受理(承办)群众申请的公证业务269件,涉及标的额2067.31万元,接受群众咨询1114次。
(六)巩固标本兼治,维护社会稳定
1.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以“保稳定、促和谐”为主线,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推进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为群众排忧解难,将大量的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年初至今,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开展排查矛盾纠纷7485批次,预防纠纷255件。人民调解组织调处各类民间纠纷1161件(其中疑难复杂案件79件),成功1152件,调处率100%,协议金额2353.77万元,其中律师参与调解案件109宗,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26宗。
2.落实安置帮教人员“必接必送”制度,全县在册安置帮教人员1825人。年初至今,全县共衔接了478名刑满释放人员,其中监所释放的刑满人员321名,解除社区矫正人员157名,无脱管漏管的现象发生,达到安置率100%,帮教率100%,衔接率100%,重新犯罪率为0%。
3.完善“智慧矫正中心”建设,提升智慧矫正信息化水平。一是按照“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要求,目前已完成功能室建设和划分,待省厅验收;二是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信息化核查,堵塞“人机分离”漏洞,每月对社区矫正对象随机点名签到覆盖率达到100%,开展信息化核查1000多人次,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警示教育60次,远程视频抽查、现场点名谈话及个别谈话教育300余人次,视频会见95宗,参加会见的人数达270多人。年初至今,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11名,解除或终止社区矫正对象95名(其中提请撤销缓刑2名),目前全县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40名(其中未成年人7名),没有出现脱管漏管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复议办案人员配备不足。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后,县委编办没有增加行政复议机关公务员编制,现有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由县司法局法制股原有人员兼职。今年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后行政复议办案人员无法达到办案所需人数要求,且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增加了复议受理范围及复议前置的情形,行政复议工作难度加大。
(二)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我县共有两家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10名。由于地域经济发展等原因,我县法律服务队伍总体不强,律师万人比与发达地区比还存在较大差距;自2016年原公证员工作调动后,我县公证处长期缺公证员及辅助人员,专业人才紧缺,不能办理公证业务,导致群众办事难。
(三)基层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升。我县于2021年实施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基层执法工作量随之增多,基层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不足,对行政执法程序、适用法律、自由裁量权等执法业务不熟悉,人才队伍较为薄弱。
(四)规范化建设进展缓慢。2022年省司法厅颁布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要求我们尽快完成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但目前全县13个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资金投入不足,制约着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程。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强化党建引领作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十大行动方案”和县委“1+123”工作部署,以“一个统筹、四大职能”为抓手,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为阳山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加强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强化“一统筹四统一”工作职责,不断提升依法治县工作水平,持续抓好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下移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好行政执法主管部门对各乡镇进行综合行政执法下移工作的指导,确保我县综合行政执法下移工作“放得下、接得住、接得好、管得好”。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促进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全面提高行政复议能力和水平。
(三)推进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力度,充分利用“智慧司法”视频系统,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组织开展好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工作,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化解新形势下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四)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运行。依法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健康规范发展,严格按照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帮扶和监督管理,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和设备落实监管措施,逐渐完善并形成一套依法规范、效果显著的教育监管模式,并进一步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建设验收工作。
(五)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协调指导,从软件建设、硬件建设、信息化建设三个方面为抓手,以“标准统一、设施完备、装备齐全、形象规范”为目标,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争取各级财政对乡镇司法所规范化的资金投入,着力构建权责统一、高效便民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
(六)加强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一是深入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推动辖区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持续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和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二是结合工作实际、热点事件、重要节日活动等,探索构建“需求—研判—反馈—供给”的普法服务供给新模式,全面深入开展“以案普法”活动。
(七)持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不断延伸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在全县167个村居法律援助站基础上完善服务网络,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援助网上申请受理功能,整合挂点村居法律顾问资源,为村居特困群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积极推进律师工作改革和发展,继续加强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督查力度,推进律师服务管理工作,确保律师进村(社区)服务时间、服务质量。同时积极解决我县公证员短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