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供稳岗补贴发放账户的公告
阳山县有关企业:
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在疫情防控期间稳就业、保民生功能,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财政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29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延续实施稳岗扩围政策的通知》(粤人社发﹝2021﹞28号)、《清远市关于延续实施稳岗扩围政策的通知》(清人社﹝2021﹞70号)要求,2021年11月,市人社局、社保局采取企业免申请的方式,将通过人社大数据联网自动比对获取的符合2020年度稳岗补贴发放条件的阳山县参保企业名单反馈给阳山县社保局、人社局,经阳山县社保局、人社局审核、公示后,由市社保局直接发放2020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到企业账户。
截至2021年12月底,仍有64家阳山企业因企业银行账户信息不符合要求,导致发放失败。为确保2020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顺利发放,请上述64家企业于2022年3月9日前将企业对公账户信息(加盖公章)报送到阳山县北门路348号阳山县人社局3楼302综财股。
联系电话:7881811。
附件:
2020年度阳山县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发放失败企业名单.xlsx
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