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计划
2018年,我局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市人社部门的工作目标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三个全域、两大攻坚”系列行动,突出服务群众、服务民生的根本要求,开拓创新,积极工作,现将2018年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各项工作情况
(一)党务工作方面
1.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在3月27日,我局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必须认真学习研读、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带着问题学、联系实际学《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并撰写好学习心得体会。
2.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4月19日,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大会。要求全体党员、中层干部职工务必学懂学透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有专用的学习笔记本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及时更新宣传阵地(宣传栏、宣传横幅等),在全单位掀起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热潮,营造浓厚的学习气氛。
3.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开展宪法监察法知识测试活动。在5月18日,我局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开展宪法监察法知识测试活动。此次考试对干部职工学习党章、宪法和监察法情况进行了多角度的检验,从而引导干部职工继续深入学习宪法监察法,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行动自觉。
4.组织局机关全体党员参加省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在5月29日,我局根据清远市人社局《关于转发<关于举办省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组织局机关全体党员参加学习由省人社厅举办的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通过学习,我局机关全体党员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转化为促进我县人社工作改革发展的思路和举措。
5.组织全体党员共同学习《中央纪委公开曝光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广东省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在端午节到来之际,6月15日,我局召开全体党员干部大会,共同学习《中央纪委公开曝光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广东省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会议要求我局全体党员干部一要强化自我约束,积极作为,做到自警、自醒、自勉;二要把遵守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有关制度,把自己关进制度“笼子”;三要摆正位置,守住底线,筑牢防线,切莫存在侥幸心理,才能确保不碰“高压”、不越“红线”、不踏“雷区”。
6.组织党员干部和职工集中观看《永远在路上》、《纵欲土崩》等违法违纪案警示教育片。为切实提高我局党员干部和职工的底线共识和思想自觉,今年以来,我局多次组织集中观看《永远在路上》、《纵欲土崩》等违法违纪案警示教育片。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切实提醒党员干部和职工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时刻把政治规矩放在第一位,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时刻绷紧反腐倡廉这根弦,自觉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7.组织全体党员和中层干部到正风反腐教育基地和“清阳园”廉洁文化园区参观学习。在9月26日,我局组织全体党员和中层干部到正风反腐教育基地和“清阳园”廉洁文化园区参观学习。通过参观学习,参加活动的党员和中层干部深刻地认识到廉政作风的必要性,促使其在今后的工作中务必加强在廉政教育方面的学习,以身作则,做好机关单位廉政作风的表率,营造务实、清廉的工作氛围。
(二)就业创业工作方面
1.各项就业目标任务完成较好。2018年1-10月,我县城镇新增就业2149人,完成目标任务2800人的76.75%;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828人,完成目标任务1000人的82.8%;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82人,完成目标任务100人的82%;农村富余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4151人,完成目标任务4500人的92.24%;城镇登记失业率2.39%,控制在3.5%指标以内。
2.全力做好职业介绍工作。根据省、市、县的文件精神和要求,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结合农民用工需求和失业者的实际情况开展职业介绍工作。2018年1-10月我局组织举办19场次招聘会。一是根据《关于印发2018年“南粤春暖”及促进异地务工人员有序流动就业服务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举办“南粤春暖、春风行动”专场招聘会1场次,与会企业共68家,提供就业岗位4942个,入场人数3500多人,达成就业意向599人;二是按照转发省人社厅、教育厅、总工会、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的通知》文件,举办民营企业周活动招聘会,组织精准扶贫贫困人员、农民工和企业参加,提供就业岗位175个,入场人数3000多人,发放就业政策、禁毒政策等宣传材料400多份;三是为精准扶贫建档立卡人员开展专场招聘会13场次,与会企业共71家参加,提供岗位数4054个,入场人数1500多人,达成意向52人;四是每月向各乡镇人社所提供企业招聘简章和新招聘岗位,为有劳动力未就业农民工提供充足的就业资源,为扩大我县农民工就业提供了有力保障。
3.积极开展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岗保补贴工作。2018年6月19日起开展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岗保补贴开展工作,本期符合社保补贴条件共807人,补助期限从2017年7月起至2017年12月止,共补贴约106.82万元。
4.拓宽培训渠道,加强技能培训。充分调动社会办学力量,组织开展劳动力技能培训,2018年1-10月我局共组织1105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其中,育婴员(初级)553人,维修电工107人,保育员95人,计算机高新技术类233人,汽车美容117人;另外,在部分乡镇组织626人参加各类种、养殖类技术培训。
5.积极落实技能鉴定工作。坚持以“强化质量管理,提升服务水平”为统领,扎实做好考务管理和各项基础工作。2018年1-10月共鉴定938人,通过技能鉴定共720人(其中在所吸毒人员33人),合格率为76.75%。
6.积极落实援企稳岗补贴政策。为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2018年1-10月,经审核,共收到符合申请稳岗补贴条件的企业53家,稳岗补贴金额约73.83万元,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支持实体企业经济发展。
7.扎实推进就业失业动态监测工作。为实时把握我县农民工就业形势,严格把控我县农民工失业率,按照上级部门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局多管齐下、多措齐抓,扎实推进我县行政村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情况监测工作,按时按要求完成行政村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情况监测报表,及时掌握了我县农民工就业变化情况。
(三)公职人员招录、培训和人才工作方面
1.积极做好公务员招录和报到工作。一是我县2018年共计划拟招录公务员110名(公检法除外),目前已完成县直单位62名公务员招考工作,其中已完成56名考察对象的政审工作,已入职报到新招录公务员31名;二是完成我县5名2017年新招录公务员的入职报到工作。
2.积极做好公务员培训工作。一是在6月12日,2018年公务员初任培训班培训结束,共有111名新招录的公务员参加了培训;二是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的通知》(清人社函〔2018〕170号)文件精神,从2018年10月10日起,组织全县2200多名公务员分7期进行公务员全员培训;三是根据清远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8年广州—清远乡镇公务员对口培训工作的通知》(清人社函〔2018〕223号)文件精神,选派17名乡镇公务员分两期赴广州参加培训。
3.公开透明规范做好事业单位和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招聘工作。一是完成阳山县乡镇水利管理所在编在职19名人员进行竞岗考试及人员聘用工作;二是根据阳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山县县属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和秤架、黄坌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阳府〔2017〕43号)文件精神,配合林业部门完成面试、体测等工作。阳山县国有秤架林场聘用29人、国有黄坌林场聘用6人。三是会同县卫计局配合省、市做好2018年粤东西北地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专项公开招聘报录计划,共招聘20人。经体检、考察结束后,共有3人进入拟聘用公示程序;四是积极配合县人民法院完成招聘司法辅助人员25人;五是积极协助县检察院完成招聘购买服务人员8人;六是积极协助县国土资源局完成招聘购买服务人员6人;七是积极协助县审计局完成招聘购买服务人员3人;八是积极协助县粮油总公司完成招聘购买服务人员4人;九是积极协助县地税局完成招聘购买服务人员10人;十是积极协助县委宣传部办完成招聘购买服务人员3人;十一是积极协助县教育局完成招聘幼儿园教师34人,保育员18人。招聘工作公开透明、流程严谨,没有发生违纪违规现象。
4.积极做好职称评审工作。2018年1-10月受理审核委托市评审初级职称5人,中级职称23人,高级职称33人;受理我县申报初级职称评审材料2人。
5.积极做好人才工作。一是根据《中共清远市 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引进培养紧缺适用人才的若干规定》(清发〔2012〕27号),2018年4月9日请示县政府给予阳山县人民医院在职主任技师黄海深同志发放2017年1月至12月的人才津贴;二是根据清远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8年企业荐才工作的通知》(清人社函〔2018〕92号)精神,向市推荐我县兴达茧业公司何镜新、广东第一峰茶叶有限公司赖威祥两名同志参加评选;三是根据清远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18年清远市技能先锋奖申报工作的通知》(清人社函〔2018〕198号)精神,向市推荐我县电业总公司谢万理同志参加评选。
(四)工资福利和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方面
1.做好工资晋升和跨档晋级调资工作。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及时做好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晋升和跨档晋级调资工作。2018年1-10月,为我县2316名公务员管理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和5332名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办理了正常晋升工资;
2.做好2017年我县效能奖的发放工作。根据上级的文件精神,2018年我县发放了机关事业单位共11415人的2017年度普惠性12%效能奖、职务效能奖和78个财政统发单位2017年度综合考评效能奖;
3.做好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2018年1-10月,共办理职级晋升64人,其中晋升正科级13人,晋升副科级51人;
4.建立政法委机关工作津贴。2018年,我县已兑现并补发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和乡镇司法所具有公务员身份人员约65人的政法委机关工作津贴;
5.做好我县乡镇工作人员乡镇补贴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全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2016〕221号)文件精神,按规定每月发放乡镇工作补贴;
6.做好工资津贴补贴发放专项清理工作。根据上级有关部署,迅速开展工资津贴补贴发放专项清理工作,明确专项清理工作具体要求,确保自查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将上机统发的省原定保留项目、各单位自定项目按发放额度据实清退。从2018年10月起,调整了我县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标准。机关单位统一将原来的节日慰问金、两个半月基本工资和一个月岗位津贴等项目按月归并入工作性补贴、生活性津贴。计提标准:按各职级(岗位)人平的标准计提。归并后机关单位津贴补贴执行标准为年人平4.4万元(具体标准详见标准表)。事业单位统一将节日慰问金按月归并入基础性绩效,奖励性绩效标准和拨付方式不变。退休人员基金支付的生活补贴标准不变,将原来财政支付的节日慰问金全部平摊到各个月份。
7.做好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工作。2018年1-10月办理了106位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人员的退休手续和审批退休金。
8.做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抚恤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审批工作。2018年1-10月办理了80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死亡抚恤费及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五)劳资纠纷调处、劳动仲裁工作方面
1.积极做好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处置工作。2018年1-10月共受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投诉28宗,其中立案5宗,已办理结案5宗,办结率100%,涉及劳动者61人,涉及金额约282.49万元;案外调解26宗,涉及劳动者136人,涉及金额约150.09万元;我县无省、市督办涉劳资纠纷案件,无出现到省进京上访或未及时解决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事件,全县劳资关系总体和谐稳定。
2.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工作。2018年1-10月依法对56家用人单位进行日常巡查和检查,涉及劳动者3978人;安全生产检查用人单位56家,涉及职工3978人;缴纳工人工资保证金15宗,合计约767.94万元;退还工人工资保证金7宗,合计约398.13万元。
3.督促企业按月足额支付工人工资。加强对全县在建工程项目工资支付情况的巡查,重点监督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工资按月足额发放。2018年1-10月我县在建工程项目57个,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工程项目55个,比例达96.49%;政府投资工程项目16个,实现了100%按月足额支付工人工资。
4.提高劳动仲裁办案质量。2018年1-10月全县各乡镇调解委员会调解案件10宗,涉及人数47人,涉案金额72.59万元;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处理仲裁案件共27宗,其中不予受理案件5宗,受理案件22宗,调解20宗,撤诉1宗,法定期限内在办案件1宗,案件涉及人数22人,涉案金额约55万元。
(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方面
1.加强组织领导,平稳有序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为推动各参保单位做好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根据市人社局统一部署,由我局牵头联合财政、社保部门分别于2018年3月、4月、7月召开了5次联席会议,大力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更好地解决了各阶段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我县从2017年9月及时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截至目前,应上线233个,已上线232个上线征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费(未上线原因:黄坌林场编制人员未确定,材料未交及县社保局)。
2.根据《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通知》(清人社〔2017〕242号)文件精神,从2018年5月起,我县改革范围内的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基本退休费、生活补贴)由县社保局负责发放,按规定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其余项目由原资金渠道负担和发放。经审核, 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前离退休有3161人(其中公务员和离休1003人,其他身份人员2158人)。其中,在原渠道发放养老待遇的退休人员共299人(其中合同制工人267人,退职人员8人,身份不明晰3人,档案遗失或档案资料不健全21人)。目前,符合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由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发放3231人(其中行政退休1286人,事业退休1945人)。
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18号)、《关于开展清远市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征缴工作的通知》精神及上级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呈县政府审批《关于要求开展阳山县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征缴工作的请示》(阳人社请〔2018〕40号)。《请示》经2018年10月12日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从2018年11月起征缴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并发文《关于开展阳山县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征缴工作的通知》(阳人社〔2018〕47号),提前做好资金的准备工作,便于顺利开展我县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征缴工作。
(七)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方面
1.积极开展扶贫慰问活动。一是在2018年春节前后,向我局扶贫挂点村(杜步镇东山村)划拨扶贫、计生工作经费4000元;二是在2018年春节期间,向119户贫困户划拨慰问金100元/户,并入户慰问14户,合共17300元;三是在2018年6月,局领导班子带队到村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并慰问村中9名困难党员,发给困难党员慰问金100元/人;向东山村委会划拨扶贫工作经费3000元,合共3900元;四是在2018年9月,局领导班子带队到东山村委会开展中秋慰问活动,共慰问贫困户17户,发放贫困户慰问金100元/户及慰问物;向东山村委会划拨扶贫工作经费3000元,合共6400元;五是向杜步镇划拨2018年精准扶贫工作经费3万元,切实为贫困户提供更好的帮扶。
2.制定方案,多措并举,切实帮扶贫困人员。经摸底调查核实,截至2018年9月底,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9570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人数19870人,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数6357人,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家庭有劳动能力的有3503人;针对全县精准扶贫贫困人员的情况制定帮扶实施方案:一是提供推荐就业帮扶贫困人员服务2856人次,组织举办专场招聘活动19场次;二是创建“扶贫车间”、“扶贫工作坊”等就业安置点5个;三是实现就业的贫困人口数有3140人,其中实际转移就业贫困户劳动力数3140人,就近(本县区内)就业947人,外出(跨县区)务工2193人,灵活就业及创业87人,公益性岗位安置35人;四是与县扶贫办联合举办“广深珠高速招聘会”,输出我县23名贫困家庭劳动力到广深珠高速就业,切实解决贫困家庭的实际问题。
3.制定计划,周密布置,迅速开展入户调查。一是根据我局挂扶扶贫户119户的实际情况,将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分成16个小组,各小组分别负责各自扶贫户的“八有”和生产生活情况入户调查工作,并把责任落实到人;二是制定好入户计划和调查情况记录表,干部职工分别奔赴广州、佛山、韶关、清远等地开展扶贫户入户调查,详细记录好每一户扶贫户的“八有”情况和生产生活情况;三是制定《阳山县人社局-杜步镇东山村对接帮扶联系卡》和《帮扶记录簿》,及时更新每一户扶贫户的动态情况,每位挂扶干部都能做到情况清、底数明。目前,我局已完成119户扶贫户的入户调查工作,《联系卡》和《帮扶记录簿》均已实时更新。
4.积极推进“三清三拆三整治”行动。根据9月8日阳山县乡村振兴工作推进会精神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要求,我局积极与镇、村两级沟通协调,迅速制定包村落实农村人居环境“三清三拆三整治”措施和计划,严格按照计划落实阶段清拆任务。经统计,我局负责危房改造户7户,其中拆旧建新4户,房屋修缮3户。
5.按时发放技工院校贫困学生生活费补助。我县发放2016年秋季至2017年春季技工院校贫困学生生活费补助38人次4.08万元,2017学秋季至2018年春季34人次3.9万元,共72人次7.98万元,按时完成了市、县级资金发放工作任务。
(八)禁毒工作方面
1.加大禁毒工作宣传力度。一是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对禁毒工作的工作部署,我局将禁毒知识纳入公务员任职、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和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制定培训计划,落实时间和内容,确保禁毒知识普及全覆盖。在2018年公务员全员培训中对全县2000多名公务员进行了禁毒知识的培训;二是在6月2日,在县恒丰职业培训学校育婴员培训班学员结业举行结业仪式上对49名学员进行禁毒知识培训;三是在6月12日,由县禁毒办主办、我局协办的禁毒演讲比赛在县科技馆如期举行,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2.加大对涉毒人员技能培训力度。一是在6月5日,我局联合县戒毒所邀请清远市智晟职业培训学校对35名涉毒人员进行汽车美容工种的职业技能培训;二是在7月18日,我局会同黎埠镇政府组织该镇建档立卡贫困户166人举办贫困人口技术培训班,其中对该镇10名涉毒人员进行了技术培训;三是在9月22日,我局联合县禁毒办、县戒毒所邀请县智晟职业培训学校28名涉毒人员进行SYB创业培训课程的授课和对64名涉毒人员进行汽车美容技能培训;四是在9月30日,我局部分涉毒人员进行技能鉴定,其中顺利通过考试并取得汽车美容职业资格证书的有37人。
(九)社会服务工作方面
1.切实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县城提名城市”工作。根据县创文办有关通知精神,我局积极组织局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职工做好文明劝导和街道大清洁活动。通过开展活动,我局责任路段的清洁卫生和店铺门前环境得到很大的提升,过往行人的文明出行意识得到显著提高。
2.真切关怀企业军转干部。一是落实我县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第六年的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政策(345元/月),资金已发放到其退休金账户中;二是在春节、建军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局领导班子均到部分企业军转干部家中慰问,送去党和政府关心。目前我县37名企业军转干部思想情绪稳定,不存在任何不稳定因素,平稳可控。
3.积极做好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一是建立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台账,了解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求职就业状态,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逐一进行电话联系和跟踪服务,全面了解其家庭情况、专业技能、就业意愿和就业服务需求,为其提供“一对一”的就业指导;二是在2018年9月,组织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专场招聘会,提供就业岗位30多个,涉及会计、财务管理、应用化学、生物技术、计算机与技术等专业的岗位20多个,活动现场招聘氛围浓厚。
4.做好帮困慰问工作,做退休职工的贴心人。我局做好春节“送温暖”和日常慰问工作,对我县部分特困、孤寡退休职工和党员进行了摸底调查并对其进行慰问。2018年1-10月慰问特困退休职工和党员9人次,发放慰问金2900多元。通过各种慰问活动,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5.丰富退休职工文化娱乐活动。一是在“元旦”、春节”、“五一”等节日期间组织退休职工开展门球赛等活动;二是搞好退休服务中心活动场所的建设,完善活动场所设施。更新空调和取暖器等设备一批,开设了麻将、扑克、象棋等娱乐项目,订阅了一批报刊、杂志供退休职工学习;三是利用休闲活动场所开展各项宣传活动,对我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禁毒工作进行大力宣传,发放宣传资料300多份。
二、存在问题
1.劳动力资源供求不平衡,企业用工缺口大。县内企业工资福利待遇水平较低,招工比较难的问题比较突出;
2.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就业安置难。据摸底调查有劳动力的在家贫困人员年龄较大、身体素质较弱、文化水平较低,加上我县乡镇企业极少,在乡镇企业安排就业难度较大;
3.劳动争议案件时有发生,信访维稳压力增大。随着劳动者维权意识逐渐增强,受经济下行影响,我县劳动争议案件数呈上升趋势,拖欠农民工工资成为重中之重问题;有关部门职能不全,欠缺必要的沟通协同机制,监管难度大;建设项目施工方或企业负责人常以拖欠工资为名,实质是追讨工程款或材料款等问题进行投诉或上访,给人社部门带来很大压力。
三、2019年工作计划
2019年,我局将继续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继续加强学习党务有关知识。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学习党务有关知识,切实增强我局党员干部和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和组织观念,提高政治理论素养,为人社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2.继续增加就业渠道。下一步将继续增加就业渠道,大力支持和鼓励创业,完善创业带动就业的扶持政策,推动创业孵化基地和其他各类创业示范基地建设;
3.继续加强劳资法律法规宣传。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劳资法律法规宣传,对企业主、用工单位进行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企业主的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引导他们自觉遵守劳动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同时,加强与信访、国土、住建、工会、公安等部门和乡镇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4.继续做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对扶贫户的帮扶力度,结合上级关于扶贫工作的部署,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切实做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
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