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加快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以下简称“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落地见效,进一步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现就相关要点解读如下:一、什么是承诺达标合格证?承诺达标合格证是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和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根据质量安全控制、检测结果等依法开具,承诺其销售的农产品未使用禁用农药、兽药及其他化合物且使用的常规农药、兽药残留不超标等的证明,是企业产品的“身份证”、质量安全的“承诺书”、产地准出的“通行证”。二、哪些产品需要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蔬菜(含人工种植的食用菌)、水果、茶鲜叶、活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等应实施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三、不同主体的责任要求?(一)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根据质量安全控制或者检测结果,在农产品产地按照生产批次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记录应当至少保存六个月。(二)农户。鼓励和支持农户销售农产品时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三)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个人。向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收购第二项所列农产品时,应当收取、查验承诺达标合格证,并至少保存六个月。农户主动提供承诺达标合格证或者其他质量安全合格证明的,收购单位或个人应当按照前款规定收取和保存。对收购的农产品进行混装或分装后销售的,应当根据收购后的质量安全控制、检测结果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记录应当至少保存六个月。四、承诺达标合格证标注内容有哪些?承诺达标合格证应当包括承诺事项、承诺依据和产品名称、数量(重量)、产地、开具时间、承诺主体、联系方式等内容。(一)承诺事项1.生产者承诺。其生产销售的农产品未使用禁用农药、兽药及其他化合物;常规农药、兽药残留不超标。2.收购者承诺。已按规定收取并保存该批次产品的承诺达标合格证或者其他质量安全合格证明;未违规使用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二)承诺依据。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在质量安全控制符合要求、自行检测结果合格、委托检测结果合格三种依据中至少选择一种。(三)承诺主体。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应使用工商注册登记的规范名称。农户和从事农产品收购的个人应使用真实姓名。(四)联系方式。应使用法人或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人的座机或手机号。五、如何开具、查验承诺达标合格证?广东省已统一承诺达标合格证样式,并支持依托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平台(网址)或“粤农合格证”小程序自主开具和查验承诺达标合格证。同时,省内各村委“粤智助”自助服务终端机支持农户通过刷身份证或人脸识别自主开具和打印承诺达标合格证。六、相关违法情形及法律责任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按照职责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开具而没有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的;(二)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未根据质量安全控制、检测结果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的; (三)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承诺达标合格证内容不全、与实际不符或者严重不规范的;(四)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畜禽屠宰经营者未按照规定收取、保存承诺达标合格证或者其他质量安全合格证明的;(五)其他未按照规定开具、收取、保存承诺达标合格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