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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清远市阳山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23MB2D29503G/2025-00073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阳山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5-08-06
名称: 关于组织申报阳山县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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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阳山县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8-06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进“百千万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工作部署,按照广东省科技厅《关于推进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粤科函农字〔2025〕1197号)要求,现组织开展广东省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具有明确的建设主体

项目牵头单位注册地须在阳山行政范围内,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较强的科技创新运营管理和专业服务能力,熟悉本地区农业产业发展情况,能够整合凝聚农村科技特派员团队力量。鼓励农村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参与建设,鼓励依托现有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做优做强工作站。

(二)配备固定的建设场地

工作站应配备固定的建设场地,具有维持工作站日常运行和服务特派员开展工作必要的设施条件,可具备办公学习、科研实验、成果对接、会议研讨、培训辅导、网络直播、科普展示等功能。

(三)组建专业的运行团队

工作站实行本地区科技管理部门指导下的站长负责制,站长原则上应为在当地具有资深服务经历的农村科技特派员或农业科技人员,具有扎根基层的责任心、积极性和奉献精神,能够组织、协调、服务管理本地区农村科技特派员。运行团队负责日常工作开展,原则上应具有产业科技对接、特派员服务管理、财务管理等能力。

(四)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工作站应制定完善相关工作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支出,保障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工作站建设主体应与当地科技管理部门签订建设协议书,明确工作站建设运行的重点任务与绩效指标,健全常态化督促检查和定期评估机制,定期开展年度总结、阶段性评估考核,工作内容及考核成效经当地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后,报省科技厅备案。

(五)确保项目内容真实可信

项目承担单位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须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没有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不能违背科研伦理道德。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

 项目申报采用线下申报方式,符合本通知申报条件的单位提交有关材料(附件1、2及其佐证材料),提交可编辑版和盖章纸质版,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送县农业农村局科技管理股;申报时间截止到2025年8月27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人及电话

阳山县农业农村局廖慧怡,0763-7804212。



               附件1  阳山县农村特派员工作站申报书(模板)zhs.docx

              附件2  阳山县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可行性报告(模板).wps

附件3 阳山县农村特派员工作站建设指南.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