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建立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名录库制度的通知》(粤农农函【2022】1233号)和《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计【2023】57号)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19】54号)等文件精神,由于《广东省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项目实施方案》于2023年8月才下达,我局在省下达项目实施方案之前遴选的服务组织部分不符合省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为公平规范选择服务主体,规范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管理,更好地推动阳山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开展。经研究决定,对阳山县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生产托管服务组织进行重新公开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为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重点为水稻、玉米等粮食作物的种植户提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具有较强服务能力的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社会化服务组织。
二、遴选条件
(一)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
(二)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
(三)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记录。
(四)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五)原则上要求年服务能力在3000亩以上。
(六)已纳入省市县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录库的服务组织。
三、申报材料
申报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生产托管服务组织遴选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依法登记的营业执照、银行账号、荣誉证书等复印件。
(二)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基本情况表(附件1)。
(三)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计划表(附件2)
(四)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计划需求申报表(附件3)。
(五)服务组织农业机械拥有情况统计表(附件4)。
(六)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上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七)承诺书(附件5)。
四、遴选程序
具备遴选条件申报主体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资料,阳山县农业农村局通过集体研究方式确定服务组织名单。
五、材料要求及报送时间
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于2023年10月10日前报送阳山县农业农村局农村经营管理指导股(地址;阳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九楼9B01室),逾期不予受理。
六、关于2023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说明
实施阳山县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服务组织,以本次遴选确定的服务组织为准。
附件3: 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计划需求申报表.xls
阳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27日
联系人:黄瑞和,电话:7804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