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潮州“10·1”自用船翻沉事故的通报》(粤安办〔2022〕170号)文件要求,根据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工作指示,为有效防范遏制水上各类船舶事故发生,阳山县农业农村局联合连江海事处开展水上各类船舶安全专项督查。
上图为黄俊局长带领工作人员在阳城镇开展渔船安全检查工作图片
10月2日—3日,检查组对阳城镇和青莲镇的渡船、渔业船舶、自用船舶进行安全检查,重点对渡船是否超载、相关船舶的证书、消防救生设备、主动力及辅助设备、航行安全设备、应急设备、船体结构等方面的情况检查;同时督促船舶管理单位、个人落实责任,强化乡镇自用船舶的安全监管,健全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所属安全风险防范。
上图为向渔民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图片
上图为检查渔船防碰撞报警设备工作图片
期间检查组前往船舶停泊点5处、渡口4个,共计检查渔业船舶13艘次、渡船4艘次、自用船舶2艘次。排查渡船隐患2处,为波箱传动后退功能故障,已现场要求乡镇限期整改,尽快对故障进行维修处理,确保渡船安全运行。
上图为在青莲镇对渡船进行安全检查工作图片
上图为与阳城镇主要领导在五爱村进行船舶安全工作探讨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