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清远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清远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一批、第二批)的通知(清财农【2022】49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县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42.05万元,培育高素质农民(含现代青年农场主)145人。为高质量完成本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遵循“整合优质资源、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遴选培训机构,现将遴选条件公告如下:
一、已列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布的培训机构名单;
二、具有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培训、推广职能),拥有多年农民培训工作经验,相关培训证明材料丰富齐全,能提供合理的实施方案、培训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
三、具有必要的培训场所、专兼职教师队伍、现代教学设备和实践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且有专职人员整理材料,对精品课程具有做好课件、录像、编辑等整理工作的能力,能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
四、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
五、具有培训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
六、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申请报名,报名材料:申请书、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机构简介(含师资情况、实训基地情况、保障措施、成功案例)等有关证明材料和培训实施方案,以上资料一式五份,于2022年10月22日前将报名材料盖章扫描(PDF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ysxknj@163.com,并将纸质版邮寄至阳山县农业农村局科教信息与合作交流股。
不接受上一年度培训任务未按期完成或验收不合格、本年度承担超过10个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的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报名。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阳山县社会综合服务中心9A01
联系人:曾飞舟、蒋燕红 联系电话:0763-7802995
电子邮箱: ysxknj@163.com
阳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