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现将市农业农村局《转发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广东省规模猪场贷款贴息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种猪场和规模猪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要求如下:
一、积极宣传、认真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完成项目组织申报、资料初审、技术服务等工作,重点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以及完整性进行认真审核。按照《关于开展广东省规模猪场贷款贴息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函〔2022〕835号)(附件3)精神,对符合要求的规模养殖场要做到应知尽知不漏一场。项目申报实行逐级申报制度,如有申报贷款贴息的养殖场要于8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县农业农村局。经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后报送市农业农村局,超过申报期限不予受理。
二、申报条件。贴息对象为年出栏生猪500头及以上(当前存栏能繁母猪25头以上或存栏生猪250头以上,下同)的规模猪场,重点支持国家级和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不属于生猪养殖性质贷款,不列入贴息补助范围,对以“贷旧还新”的形式取得的贷款及到期未还贷款不予贴息。本次补助计算贴息时间为贴息期内(即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的实际付息时间。对贴息期内到期的贷款,按照从1月1日(或1月1日后的贷款起始日)起到贷款到期日的实际付息时间计算;对贴息期内尚未到期的贷款,按照从1月1日(或1月1日后的贷款起始日)起到贴息期截止即2022年6月30日的实际付息时间计算。申报贴息比例不超过2%,贴息金额省级将根据全省规模猪场贷款贴息项目入库情况确定贴息比例和各企业贴息金额。
三、申报材料要求。规模猪场贷款贴息项目申请汇总表(乡镇盖章件)、申报材料(材料要求详见附件3)由各乡镇于2022年8月30日前统一送县农业农村局,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和复印,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5份,另将电子版材料通过粤政易办公平台报畜牧渔业股。
附件: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广东省规模猪场贷款贴息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函〔2022〕835号).pdf
阳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