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的通知》精神,为健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农业生产托管运营中心资源整合优势,构建“共建共赢”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平台,增强服务组织的服务能力,引导服务组织发展多形式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激发农业社会化服务市场活力,提高我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质量和发展水平,促进我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持续开展,我局决定对阳山县农业生产托管运营中心的承接主体进行重新遴选,确定1个承接主体。现就阳山县农业生产托管运营中心承接主体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农业生产托管运营中心主要职责和基本任务
农业生产托管运营中心是组织整合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资源,为本地区农户等经营主体提供服务的市场主体。
(一)主要职责:
1.为镇级生产托管服务中心提供后勤支持、技术支撑等服务,对村托管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
2.组织整合区域内服务需求;
3.整合协调专业化服务资源;
4.制定本区域的生产托管服务标准规范;
(二)基本任务
1.主要负责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组织协调、资源整合,为农户等经营主体的农事需求提供专业化、一站式、综合性的服务解决方案,协助服务组织为农户等经营主体提供社会化服务,健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为服务组织、镇村托管员提供后台支持。
2.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运营指导、法律咨询、生产技术推广、金融保险对接、品牌打造、产销对接、信息交流等商务服务。
3.推广使用“粤农服”服务平台,建立全县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录库,协调整合农资、农机、植保、劳务供应等生产资源。承担阳山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第三方管理监督,做好我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指导监督和跟踪实施,确保托管服务质量和农户满意度。
4.牵头组织农业科研单位和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积极探索农业先进技术的应用。搭建交流平台,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培训。积极探索总结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模式,包括土地股份合作、土地托管、技术托管、关键环节和全程托管等服务模式。
5.阳山县农业农村局委托的其他事项,或托管运营中心承接主体自行拓展的合法市场服务。
二、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为在阳山辖区内登记注册设立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各类助农服务中心等涉农服务主体。
三、遴选条件
参与遴选农业生产托管运营中心的承接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主体经营范围包含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农业机械服务,技术服务、技术推广等服务类型。
(二)申报主体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相关设备软件,具备县镇村三级农业生产服务体系建设的基础和条件,拥有专业的服务队伍,有5名以上专职人员负责指导和服务农业生产托管服务。
(三)有良好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基础,有一年以上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经验,具有协调整合农机、植保、农资供应等资源整合经营管理能力,为服务组织提供专业性服务。
(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五)同意在阳山县农业农村局指导下承担农业生产托管运营中心各项任务,积极配合有关业务部门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
同等条件下,优先鼓励各类助农服务中心、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承接。
四、承接主体遴选程序
(一)申报。请具备遴选条件、有意承接阳山县农业生产托管运营中心的申报主体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资料。
(二)组织评审。县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现场考察评估,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进行综合评价,拟定1个承接主体,经县农业农村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后,确定为阳山县农业生产托管运营中心的承接主体。
(三)网上公示。遴选结果将在县农业农村局网站进行公开公示。
(四)公布承接主体。县农业农村局发文公布遴选结果。
五、申报材料报送及要求
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5份于2022年4月1日前报送我局农村经营管理指导股(地址;阳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九楼9B01室),逾期不予受理。
阳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28日
(联系人:欧欣茵,电话:7804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