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清远市阳山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23007316657A/2020-00016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阳山县林业局 成文日期: 2020-01-17
名称: 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统一清查整治行动方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2-26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统一清查整治行动方案

发布日期:2020-02-26  浏览次数:-

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统一清查整治行动方案

近日,有关新闻媒体多次报道我市存在违法经营野生动物的行为,造成极大的不良社会影响。为进一步加强打击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力度,有效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势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从即日起至1月22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统一清查整治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任务目标

按照“破大案、打团伙、斩链条、追源头”的工作思路,以打击破案为核心任务,通过侦破查处一批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法犯罪重大案件,坚决打击遏制涉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活动中“源头猎捕、中间流通、末端利用”各环节的犯罪,重点摧毁一批跨境、跨区域犯罪团伙,斩断通过陆路、航运等渠道贩运候鸟等野生动物非法进入我省境内的链条,着力整顿一批非法猎捕等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部位,实现野外无非法肆意狩猎捕杀、客物流环节无非法大量运输携带、集贸市场无非法公开摆卖出售、酒家餐馆无非法公开宰杀加工候鸟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四无”目标,打出我县野生动物保护执法特色和声威。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林业局黄松发局长为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县林业局副局长曾宪金、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局长王育锋为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林政股、林业局办公室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森林分局,由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毛志高教导员任办公室主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三个专班:

舆情监测与宣传专班:由县林业局办公室牵头负责,负责加强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的舆情监测、处置、应对,梳理行动期间上报的案件情况,做好大案要案的宣传报道,认真登记相关的举报信息,及时转交落实核查。

暗访摸查专班:由县公安局森林分局牵头负责,负责跟进全县的工作进展情况,对重点地区、问题突出区域、重大线索,开展“四不两直”(不定区域、不定时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插现场和直接组织查处)的暗访摸排和案件查办。

监管指导专班:由县林业局林政股牵头负责,负责对各地的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利用、审批及野外巡查的监督指导,做好内部情报信息交转、物种技术鉴定支撑,及时为案件的查办提供相关政策的咨询指导。

三、清查整治重点

(一)重点清查整治行为

1、对野生动物经营的行政许可进行“回头看”,发现手续不齐全或者来源不合法的商家依法查处或者撤销其行政许可。

2、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犯罪行为;非法狩猎、猎捕的违法犯罪行为;违法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

3、利用互联网非法买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利用网络平台、社交软件传播滥捕、杀害野生动物视频、图片的行为。

4、走私珍贵、瀕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

5、为非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务的行为。

6、为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发布广告的行为。

(二)重点区域部位

野生动物迁徙洄游通道、栖息地、繁殖地等野生动物资源丰富、问题突出区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零售商、集贸市场、驯养繁殖场、自然保护区、餐厅等重要部位和场所。重点是:县城松荣市场、城南市场、新车站背后农贸市场;秤架乡和韶关、湖南交界处林区。

四、职责任务

(一)林政股负责核查全县范围内(重点县城内各大农贸市场)已取得行政许可的商户与无证经营的商户,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同时做好有关野生动物的收容救助工作;

(二)林业局办公室即日起,针对本辖区组织不少于一次的集中清查行动,在日常工作中加大对各大集贸市场、酒楼食肆、野外林区的巡查执法,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三)森林分局负责案件的侦办,加大林区非法猎捕违法犯罪线索摸排,重点打击野外林区张网捕鸟等违法行为,协助相关办案部门做好与司法鉴定部门的联系工作。

五、工作措施要求

(一)提高认识,履职尽责。野生动物保护是政府生态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责,是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从维护生态平衡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提高野生动物保护的履责意识,把野生动物保护各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认真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建立野生动物保护长效机制,研究制定本行政区域内野生动物保护监管措施、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建立健全野生动物保护监管联动机制,加强野外资源巡查和保护,加强部门间沟通和协调配合,严厉打击非法猎捕、人工繁育、杀害、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走私候鸟等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二)强化领导,压实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对专项工作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进、亲自落实,深入一线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切实做到工作落实到岗、措施到位、责任到人,有力推动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迅速打出声威、形成震慑,推动执法打击工作落在实处并取得实效。要强化责任倒查,加大问题通报和问责力度,对工作部署不力,对打击工作不力、措施不实、问题突出的,特别是有案不立、有案不查、侦办不力、查处不到位、以罚代刑、降格处理的,要依法依纪依规严肃问责查处。

(三)突出重点,精准发力。重点打击非法狩猎行为、非法猎捕行为以及各大集贸市场内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一是切实加强野生动物交易市场的巡护值守,打击野生动物特别是候鸟的主要分布区、繁殖地、迁飞停歇地、迁徙通道及其他野生动物集群活动区乱捕滥猎和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等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使用网捕、毒药等恶劣手段乱捕滥猎候鸟和其他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二是非法饲养、储存野生候乌、酒楼食肆收购加工候鸟、集贸市场公开宰杀摆卖候鸟、以“放生”名义大量非法收购野生鸟类的行为;三是利用互联网进行网上非法收购、贩卖鸟类等野生动物的行为。

根据我县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的规律特点,要重点加强对野外巡査摸排,组织人员对候鸟迁徙的通遒、停歇地、栖息地、及其周边进行轮班巡查,严密掌握在自然保护区、深山密林、水库湿地等候鸟迁徙地和栖息地非法狩猎活动的动态,县城内要加大对农贸市场的巡查执法;秤架乡要加大与湖南省郴州市交界处莽山林区的巡查力度,杜绝利用灯光诱

捕候鸟的行为发生。加强对进出境车辆的检查力度,依法打击跨区域销售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的犯罪活动,及时清理各种用于非法猎捕候鸟等野生动物的捕鸟网、粘网、猎套、猎夹等猎捕工具,严防严打使用枪击、网捕、下套、电击或电子诱捕装置等恶劣手段乱捕滥猎候鸟和其他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秤架乡与韶关、湖南省交界处林区要加强巡查力度。要广布耳目,及时发现打击收购、储存、出售候鸟等野生动物的窝点,强化明查暗访,大力整治打击非法经营、食用野生动物的酒楼食肆。同时,要充分利用当

地交警部门、公安检查站对入阳山陆路交通要道的管控,重点打击利用陆地交通工具运输野生动物及制品违法行为,切断陆路贩运通道。

(四)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各单位要主动加强与公安、卫生、市场监督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的沟通合作,建立执法协作机制,齐抓共管,形成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强大合力。森林公安机关要继续完善推进警务合作机制,强化跨警种、跨区域、跨行业的协作联动,深化与网警、技侦、志愿组织的互联共享,利用多方的技术优势、情报网络、巡查力量,提升森林公安机关的防控、打击效能,促进工作的整体平衡开展。各单位要主动联系、发动各部门力量,共同打击跨区域、团伙犯罪,防范和控制破坏候鸟等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

(五)加强督导,狠抓落实。县局将不定时分别派出督导组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指导,针对野生动物案件频发的地区、部位,深入督察暗访。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督促辖区范围内切实加强巡查排查、严格执法,及时为下级单位的案件工作提供支持和指导,对案件多发地区适时开展专项督察,定期向县局通报情况,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六)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单位要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社会各界力量加入保护队伍,提升群众爱护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识。要充分发动群众力量,积极举报违法犯罪行为,支持保护候鸟志愿者“护飞行动”等民间候乌保护行动,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协调,主动向社会发布工作情况,及时公布重大典型案件等打法打击成果,营造工作声势和良好氛围,震慑违法犯罪,教育社会群众。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于1月20日将本次清查行动总结报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刑警大队。联络人:许霞,联系电话:0763-7804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