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免试入园的原则,规范管理,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招生计划
阳山县第一幼儿园:小班150人、中班25人、大班20人。
阳山县第二幼儿园:小班150人,中班20人。
阳山县第三幼儿园:小班175人、中班35人、大班35人。
阳山县碧桂园幼儿园:小班100人、中班15人、大班8人。
阳山县第一小学附属幼儿园:小班50人、中班50人、大班40人。
三、招生对象及范围
(一)招生对象
1.小班幼儿在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2.中班幼儿在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3.大班幼儿在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二)招生范围
【阳山县第一幼儿园】
1.第一类:报读幼儿具有城北户籍,监护人在城北有合法房产并居住的适龄幼儿。
2.第二类:报读幼儿户籍不限,监护人在城北范围有合法房产并居住的适龄幼儿。
3.第三类:报读幼儿户籍不限,在县城内居住的适龄幼儿。
4.优先类:符合招生年龄条件下,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伤残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本园教职工子女。
【阳山县第二幼儿园】
1.第一类:入读幼儿具有阳山县城南户籍且其直系亲属有城南合法房产。
2.第二类:入读幼儿具有阳山县城南户籍并在县城居住,或入读幼儿直系亲属有城南合法房产(符合其中之一)。
3.第三类:入读幼儿具有阳山县城东户籍且居住阳山县城。
4.第四类:居住阳山县城的适龄儿童。
5.优先类:符合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伤残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本园教职工子女。
【阳山县第三幼儿园】
1.第一类:报读幼儿具有城北户籍,监护人在城北有合法房产并居住的适龄幼儿。
2.第二类:报读幼儿户籍不限,监护人在城北范围有合法房产并居住的适龄幼儿。
3.第三类:报读幼儿户籍不限,在县城内居住的适龄幼儿。
4.优先类:符合招生年龄条件下,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伤残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本园教职工子女。
【阳山县碧桂园幼儿园】
1.第一类:(1)已入住碧桂园(江山苑、观澜苑、泊林苑)的业主适龄子女,且户籍地址与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地址一致。(2)已入住碧桂园(江山苑、观澜苑、泊林苑)的业主为祖辈(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适龄幼儿,且与祖辈同户籍同住,户籍地址与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地址一致。
2.第二类:持有碧桂园(江山苑、观澜苑、泊林苑)的业主适龄子女,户籍地址与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的地址不一致。
3.优先类:符合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伤残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本园教职工子女。
【阳山县第一小学附属幼儿园】
1.第一类:具有阳山县城北户籍且其直系亲属有城北合法房产的适龄幼儿。
2.第二类:户籍不限,其直系亲属在阳山县城有合法房产的适龄幼儿。
3.第三类:居住在阳山县城的适龄儿童。
4.优先类:符合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伤残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本校(园)教职工子女。
四、招生工作内容
(一)登名
幼儿法定监护人只能选择一所符合条件的公办幼儿园进行登名。如有多登,一经核实,将取消登名资格。
【阳山县第一幼儿园】
1.登名时间:2025年6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登名地点:阳山县第一幼儿园四楼多媒体室。
3.资料要求
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家长按要求备好以下资料并提交幼儿园登记留存,复印件资料恕不退还。
①幼儿出生证复印件1份。
②幼儿户口本复印件1份,户主页和幼儿页复印在同一页面。
③住房资料复印件1份(住房资料指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明、购房合同、自建房土地使用证、房屋租住合同等)
④符合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伤残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提供相关真实、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阳山县第二幼儿园】
1.登名时间:2025年6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登名地点:阳山县第二幼儿园四楼综合活动室。
3.资料要求: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家长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准备好以下资料:
①学位申请表。
②幼儿出生证原件、复印件1份。
③幼儿户口本原件、复印件,请把户籍地址页和幼儿页复印在同一页面,监护人(父母亲)页复印在同一页面各1份。
④住房资料:幼儿户籍一致的房屋产权证明(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明、购房合同、房屋土地使用证)复印件一份;或租房合同复印件一份。
⑤符合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伤残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提供相关真实、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阳山县第三幼儿园】
1.登名时间:2025年6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登名地点:阳山县第三幼儿园多媒体室。
3.资料要求: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家长按要求备好以下资料并提交幼儿园登记留存,复印件资料恕不退还。
①幼儿出生证复印件1份。
②幼儿户口本复印件1份,户主页和幼儿页复印在同一页面。
③住房资料复印件1份(住房资料指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明、购房合同、自建房土地使用证、房屋租住合同等)
④符合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伤残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提供相关真实、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阳山县碧桂园幼儿园】
1.登名时间:2025年6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登名地点:阳山县碧桂园幼儿园。
3.资料要求:
①幼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户口簿原件及户主页、父母页(监护人页)、幼儿页的复印件(户主页和幼儿页复印在同一页)。
③碧桂园(江山苑、观澜苑、泊林苑)房产的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④《儿童入学入园接种查验证明》(幼儿预防接种所在地出具)原件及复印件。
⑤父母双方或监护人二代身份证(复印在同一页面并写上电话号码)。
⑥军人证、烈士证、相关消防人员证件等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资料缺一不可,原件与复印件必须一致,如复查时发现资料不一致,后果自负;登名时所交复印件恕不退还。
【阳山县第一小学附属幼儿园】
1.登名时间:2025年6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登名地点:阳山县第一小学附属幼儿园内。
3.资料要求:
(1)幼儿出生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属第一类、第二类的请带上房产相关证明。
(二)录取办法及录取信息公布
1.公办幼儿园的招生录取按招生类别先后顺序进行录取。同一类别幼儿登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时,则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进行录取。
2.幼儿园于6月18日通过校讯通短信方式或在门口张贴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录取信息。
五、工作要求
(一)各幼儿园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安全防护工作。
(二)招生工作小组要根据阳山县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为幼儿法定监护人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切实做好招生宣传、政策指引、资格审核和注册入园等日常组织和招生工作。
(三)幼儿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的登名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幼儿园进行现场登名,逾期不再接受登名。幼儿法定监护人须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资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资料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登名资格。
(四)严肃招生纪律。招生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严禁权钱交易或借招生牟取私利行为,如有违反将追究相关责任。
(五)监督电话:0763-7801102。
六、咨询电话
阳山县第一幼儿园:7884262
阳山县第二幼儿园:7801908
阳山县第三幼儿园:7884633
阳山县碧桂园幼儿园:6848311
阳山县第一小学附属幼儿园:7887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