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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清远市阳山县江英镇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23007317078L/2024-00004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阳山县江英镇 成文日期: 2024-01-17
名称: 聚焦“百千万工程”∣办好江英惠民实事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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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百千万工程”∣办好江英惠民实事

发布日期:2024-01-17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江英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深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县民政部门的指导下,我镇民政工作紧紧围绕着镇委、镇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民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调节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的职能。不懈坚持“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工作理念,继续做好民生兜底服务工作。

  一、社会救助工作

  为了做好我镇救助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广东省临时救助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我们首先认真学习了相关的事实条例及方案,并在县民政局的指导下,结合本镇的实际需求,在贯彻落实上下功夫,认真负责的开展我镇社会救助对象的认定审核工作。

  1.宣传政策,主动发现

  采取口头及文字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宣传,社工采取走村入户进行宣传,并在村委会、群众较为集中的村小组张贴宣传海报,加大民政政策的宣传力度,让群众知悉哪些人群可以申请低保、特困、低收入家庭、临时救助等。社工还在平时入户走访时,主动发现生活困难的群众,根据政策,针对性提供救助项目,确保做好“应保尽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2.落实政策,应保尽保

  持续做好社会救助工作。按照服务保障对象实行动态管理的原则,以扩大保障覆盖面的目标,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充分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及时送到困难群众家中。切实维护民政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

  一是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我镇自实施农村低保工作以来,始终根据《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等政策规定,严格申请审批程序。二是做好特困供养对象保障工作。三是做好服务孤儿工作。四是做好高龄人员保障工作。五是做好残疾人保障工作。六是做好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低收入家庭申请办理工作等。

  截至2023年10月,新增低保45户85人,合计在保275户552人,新增特困28户28人,合计在保114户114人,新增低保边缘15户47人,合计在保23户84人,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共191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694人,申请80岁以上高龄补贴825人,90岁以上125人,100岁以上3人。

  3.入户调查,严格审核

  针对新增服务对象,事务性窗口工作人员认真核查申请人员的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身份证明,根据程序完成资料上传,待核对报告反馈之后进行入户调查,并逐步完善救助对象档案。针对在册保障对象,维持恒常入户,实施动态管理,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予以退出享受救助政策,做到“应保尽保”的同时,做好“应退尽退”。

  二、社工站工作

  按计划完善了社工站建设。实现社会工作服务点100%覆盖。完善队伍建设,协助识别服务对象,实现困难群众与特殊群体入户率100%;统筹开展专业服务,全面开展“双百社工”工作,确保困难群众与特殊群体社会工作专业服务100%覆盖。

  开展各项干群互动、关爱服务群体、政策宣传等活动,截至2023年9月,社工站开展活动合计34场,覆盖群众1973人次,为服务群众提供真切服务的同时,带去党和政府对服务群众关心,拉近干群关系。

  下一步江英镇将按照省委、市委、县委工作部署,锚定目标,强化措施,真抓实干,把贯彻“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与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时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继续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加强民政政策的宣传力度,维持日常入户走访,主动发现,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不漏一人,不漏一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