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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清远市阳山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230073167293/2025-00528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阳山县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5-11-28
名称: 无证驾驶还逃逸?阳山公安破获一起肇事逃逸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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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还逃逸?阳山公安破获一起肇事逃逸案

发布日期:2025-11-28  浏览次数:-

交通事故发生后

应该第一时间拨打110、120

然而,在现实中

仍有一些肇事者心存侥幸

选择“逃之夭夭”

殊不知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交通肇事逃逸将面临更加严重的处罚


事件回顾

近日,我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阳山县七拱镇某路段,有两辆小汽车发生碰撞,其中一辆小车驾驶员弃车逃离现场。接警后,执勤警员立即赶赴现场处置,经过摸排走访,迅速找到了肇事逃逸嫌疑人黄某。经查,事发当时,黄某行经事故地点时注意力不集中撞了停放路边的车辆,而其因酒醉驾被吊销了驾驶证。黄某意识到事态严重,无力承担责任,便弃车逃离现场。经审讯,肇事逃逸嫌疑人黄某如实供述了事故经过及逃逸事实。

公安机关依法对黄某肇事逃逸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肇事逃逸后果十分严重

01若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应自觉承担责任,轻微事故双方协商处理。

02若有人员伤亡,必须停车保护现场,迅速报警,协助抢救受伤人员。

03肇事逃逸将承担事故全部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将受到刑法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无论是驾驶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

都要提高安全意识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切不可肇事逃逸

应第一时间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