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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清远市阳山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230073167293/2024-00225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阳山县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4-08-12
名称: “机不可失”,阳山公安温馨提醒: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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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不可失”,阳山公安温馨提醒: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

发布日期:2024-08-12  浏览次数:-

7月24日16时许,治安巡防队接群众求助称,在某小区丢失一台手机,请求警方帮忙寻找。巡防队员到达现场后,对周边环境进行仔细观察并查找附近的监控录像。经过一番努力,队员发现有人捡到丢失的手机。

为了尽快找到拾获者,巡防队员立即拨打了丢失手机的电话号码。拾获者接到电话后表示愿意归还手机,巡防队员与拾获者约定在某医院附近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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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时许,巡防队员在确认手机无误后,巡防队员将手机归还给了失主。失主对巡防队员的帮助表示了衷心的感谢,并对他们的高效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7月29日,失主为了表达对巡防队员的感激之情,特意制作了一面锦旗,并亲自走进了派出所。在派出所内,失主将锦旗交到了巡防队员手中,再次对他们表示了感谢。这一幕温馨的场景,不仅让在场的所有人都感受到了浓浓的警民鱼水情,也进一步加深了群众对公安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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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示:

出门在外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

切不可因一时粗心大意造成不必要损失

若捡到或发现无人认领的物品

请及时交给相关工作人员或报警处理

若拾得遗失物品拒不归还,不仅可能引起民事纠纷,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若物品不慎遗失,而拾得人拒绝归还的,失主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捡到他人物品后,如果知道失主身份,请及时通知失主领取。如果不知道失主是谁,建议直接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在送交有关部门之前,您应该妥善保管好捡到的物品,如果因为重大过失导致该物品毁损,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

END


编辑│路灯

校对│王滔滔

审核│斌、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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