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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清远市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237462554210/2024-00034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24-04-19
名称: 制定阳山县城镇管道天然气价格和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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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阳山县城镇管道天然气价格和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19  浏览次数:-

  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

  阳山县城镇管道天然气价格和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

  二、项目的制定背景及主要内容

  我县管道天然气由阳山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气企业”)特许经营,销售价格目前执行的是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制发的《关于管道天然气试行价格的批复》规定的试行价格。居民用气第一档4.10元/m3,第二档4.92元/m3,第三档6.15元/m3;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社会福利机构生活用气等规定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气4.51元/m3;非居民用气基准价格5.16元/m3,允许上浮20%,下浮不限。

  经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核,燃气企业2022年度气源采购价格,加权平均气源含税单价为4.222元/m3,含增值税综合平均配气价格1.037元/m3 ,测算出含增值税综合平均销售价格5.259元/m3。对比现行含税综合平均销售价4.663元/m3,现行气价过低,是连阳四县(市)中最低的,企业燃气经营连续多年亏损,且现行居民用气第一档销售价4.10元/m3与气源采购价4.222元/m3出现倒挂,价格明显不合理,对燃气安全稳定供应产生不利影响。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71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城镇管道燃气价格管理办法》(粤发改规[2018]10号)等有关规定,拟定我县管道天然气含增值税综合平均销售价为4.913元/m3,即在现行含增值税综合平均销售价格(试行价格)4.663元/m3基础上提高0.25元/m3;提高幅度5.36%。具体标准为:居民用气第一档4.48元/m3,第二档5.38元/m3,第三档6.72元/m3;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社会福利机构生活用气等规定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气4.55元/m3;非居民用气基准价格5.24元/m3。同时建立我县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将上游市场的气价波动通过下游用户的销售价格进行联动操作,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稳定协调发展。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粤府令第288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对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进行公示,以深入、全面、真实了解社会各界对项目的意见及建议。

  三、评估主体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估主体名称: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通讯地址:阳山县行政中心四路

  联系股室: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收费管理股

  电话:0763-7803620  电子邮箱:ys7803620@163.com  四、承担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工作的咨询机构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广东翔程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平康路308号

  联系人:谭杰龙    电话:13924420099

  传真:0763-3119996    邮箱:596360835@qq.com

  五、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1、对事项风险调查、风险识别的过程和方式方法进行评估。

  2、对事项的合理性、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行评估。

  3、对可能导致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进行评估。

  4、对本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级,提出改进措施或实施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和截止日期

  1、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上述咨询机构提出自己的意见。

  2、公示截止日期: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