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以来,市住房公积金阳山管理部紧扣广东省“百千万工程”及清远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导向,积极落实住房保障职能,着力提升服务水平,全力支持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努力实现惠民公积金暖人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一、强化制度扩面,夯实公积金的民生保障根基
阳山管理部坚持将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作为民生保障的重要基础,持续推动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依法依规缴存公积金。一是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要求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自录用职工之日起30日内办理缴存登记,并为职工设立账户,确保制度刚性约束。二是拓宽缴存群体范围,在稳定机关事业单位缴存基础上,重点推进城镇私营企业、个人自愿缴存等参保扩面工作。
二、加强政策宣传,精准支持职工住房消费需求
面对职工多元化住房需求,阳山管理部积极宣传清远市2025年3月10日起实施的新政策并认真贯彻落实。一是加大租房提取支持力度,将租房提取时间间隔从6个月缩短至3个月。租住商品房且租赁合同备案的,提取额度最高2500元/月/户;未备案的,提高至1000元/月/人,有效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的租房压力。二是降低购房贷款门槛,职工家庭首次及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统一降至20%;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首付比例降至15%。贷款最长期限延长至30年,并不超过法定退休后5年,男性可贷至68周岁,女性可贷至63周岁。三是明确贷款认定标准,贷款次数以人民银行征信报告、全国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记录为准,确保政策执行的规范性与公平性。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升制度运行与服务效能
阳山管理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开展住房公积金服务提升行动,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缴存人提供便捷服务,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幸福感、获得感。一是优化便民服务体验,推广线上办理渠道,职工可通过“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或手机APP线上办理提取业务,租住未备案商品房的仅需提供身份证,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二是加强政策宣传普及,通过多方面宣传转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发布的政策解读,积极开展政策宣传活动,让更多群众了解政策、使用政策并获益,真正实现惠民公积金暖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