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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清远市阳山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2300731650XK/2024-00043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阳山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4-07-18
名称: 阳山县财政局:“三大硬招”推动政府采购再优化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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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山县财政局:“三大硬招”推动政府采购再优化

发布日期:2024-07-18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阳山县财政局聚焦政府采购数字化、精准化、规范化等三大硬招,构建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我县政府采购质效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聚焦“数字化”,打造“高效”“阳光”采购

  数字赋能政府采购,实现政府采购领域全流程电子化。通过“互联网+政府采购”的方式实现了采购需求发布、供应商报名、投标评审、合同签订、履约验收等各个环节的线上操作,同时实行“在线签订”政府采购电子合同,全面推进“零跑腿”服务模式,真正做到“一网流转”“数据跑路”,大大提升了采购效率,有效缩短了采购周期。今年以来,已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进行政府项目采购合同备案1511笔,备案金额2.01亿元。

  全程可视留痕,打造信息公开“全链条”。大力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及时、准确发布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预算金额、采购结果、质疑投诉处理和行政处罚结果等信息,实现预算到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全过程信息公开、透明,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今年以来,全县共发布各类采购信息173条,有力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

  二、聚焦“精准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

  高度重视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通过对供应商实行免收政府采购各项保证金、要求各预算单位落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提高对中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等政策,推动政府采购支出向中小微企业倾斜,提升中小微企业在政府采购领域的竞争力。实行政府采购“预付款”制度,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提高资金支付速度,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项目,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以有效减轻中小微企业的资金压力。今年以来,我县各采购单位共实施采购计划1015笔,采购金额总计9852.62万元,其中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金额5017.18万元,占比51.96%。

  充分利用“832平台”优势,助力乡村振兴事业。明确要求全县各预算单位切实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涉及农副产品采购的,原则上预留不低于30%的比例,专门用于购买扶贫“832”网站上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同时,鼓励各预算单位工会组织通过“832平台”采购节日发放的农副产品、慰问品等。2024年,我县各采购单位在国家扶贫832网站预留的采购金额为27.3万元,截至6月30日,平台交易金额12.44万元,已完结9.14万元。

  三、聚焦“规范化”,推动政府采购公平化

  开展专项检查,提升政府采购规范性。在我县范围内开展阳山县2023-2024年度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对70个县直单位及乡镇的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并对6个单位的政府采购项目展开重点检查。并针对检查发现的15处问题逐项深入研究分析,对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合法性、规范性以及内控、项目的问题类型的分类,制定专项整改方案,拟出针对6家预算单位的《整改通知书》,要求整改单位针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剖析原因、全面整改。

  开展业务培训,加强政府采购的政策宣传。我局于6月20日组织召开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暨业务培训会,重点进行了《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及审计风险防范》、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框架体系和需求管理政策解读以及采购人落实需求管理面临的问题、采购需求管理审计风险分析、经典项目案例、如何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等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规范我县政府采购行为,提升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理论和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