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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清远市阳山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731650X/2019-00280 分类:
发布机构: 阳山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19-04-26
名称: 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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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26  浏览次数:-

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县直各部门预算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现将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粤财促改[2019]1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省财政厅文件的有关要求执行。现将专项检查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次“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单位在收到本通知后,要提高思想认识,予以高度重视,务必按照省财政厅文件的要求,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二、专项检查的内容。

    2017-2018年度各部门预算单位在“三公”经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行政经费使用情况及其他违反财经纪律的情况;是否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执行的情况。

三、专项检查时间要求。

本次专项检查各阶段工作的时间要求如下:2019520日前,各部门预算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完成自查自纠工作;61810,县财政局将根据各预算单位报送的自查情况,有重点地开展重点检查工作;1015日前,完成问题整改工作。

四、相关工作情况报送要求。

    4月30前各部门预算单位将2019年“三公”经费专项检查工作联络表(附表10)报送至财政局监督股邮箱。

    5月20前各部门预算单位填写“三公”经费专项检查自查表(详见附表1-9)及自查情况报告电子版及书面报送至县财政局监督股。

工作开展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县财政局监督股联系,联系人:邓铟颖,联系电话:7802600;陈有成,联系电话:7802695;邮箱:ys-jdg@163.com

 

 

                      阳山县财政局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