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施工单位、广大市民: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县建筑垃圾的处置管理,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城市环境整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关于设立阳山县鸿运建筑垃圾废弃物受纳场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设受纳场地址
阳山县阳城镇城北村坳背村小组(即原拳头岭石场)。

二、收纳处置范围
阳山县鸿运建筑垃圾废弃物受纳场收纳的建筑垃圾范围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单位和个人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和其他固体废物。
三、管理要求
1.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或个人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将建筑垃圾运送到建筑垃圾受纳场。
2.建筑垃圾受纳场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管理和维护,确保场地整洁、安全、有序。
3.所有建设施工单位、物业小区、装修公司和个人应当按要求将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后运至建筑垃圾受纳场处置,不得随意倾倒、抛散、堆放建筑垃圾。
四、禁止违法违规行为
1.严禁将生活垃圾、工业固废、有毒有害垃圾等混入建筑垃圾倾倒于本受纳场。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散、堆放建筑垃圾到非指定地点,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收纳建筑垃圾。
3.严禁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
4.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五、违法违规行为处置措施
任何单位或个人出现上述违法违规行为,阳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打击,最高可处罚款100万元。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如有业务需求或疑问,请拨打受纳场负责人(张生:13500290383)进行咨询。
监督联系电话:0763-7881543
联系地址:阳山县文昌路人防大厦一楼阳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城管股
特此通告。
阳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