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阳府办[2010]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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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阳山县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
贫困村庄搬迁安置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阳山县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贫困村庄搬迁安置规划》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扶贫办反映。
二○一○年
阳山县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
贫困村庄搬迁安置规划
对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的贫困村庄实施搬迁安置,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此项民心工程的实施,对于加快全省扶贫开发进程,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印发广东省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贫困村庄搬迁安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0]6号)要求和上级工作部署,我县对全县13个乡镇中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贫困村庄进行调查并造册登记。据统计,全县有353条自然村4569户23541人(详见附表)符合登记条件并可实行搬迁。根据我县实际,计划从2010年起至2015年止,用6年的时间,按照《广东省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的贫困村庄搬迁安置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实施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的贫困村庄搬迁安置工作,并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增加扶贫资金投入,帮助搬迁群众改善发展环境,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的目标。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的前提下,因地制宜、积极引导群众开展搬迁安置,以实行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农村安置和城镇安置相结合,建房安置和买房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将全县4569户(计划2010年861户、2011年867户、2012年1051户、2013年597户、2014年597户、2015年596户;具体各年度安置任务,视省下达计划及各乡镇准备情况作相应调整后组织实施)身处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贫困村庄的群众分期分批进行搬迁安置,使他们早日摆脱“五难”的困扰,从而加快全省扶贫开发进程,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最终完成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达到减少农民、富裕农民的目的。
附件:1. 广东省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贫困村庄登记表
2. 广东省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贫困村庄统计表
附件下载:阳府办〔2010〕25号附件.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