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阳府办[2010]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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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阳山县清明节祭奠活动期间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修订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阳山县清明节祭奠活动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订案)》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一○年
阳山县清明节祭奠活动期间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清明节是我国人民寄托哀思、悼念亲人的传统节日,清明节期间群众祭奠活动是每年一次大规模的群众性活动。为保证我县清明节群众祭奠活动顺利进行,及时应对突发事件,确保祭奠群众的人身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宗旨,确保清明节群众祭奠活动安全、文明、有序、和谐,有效避免意外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减少影响。
工作原则: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及时应对、措施果断、科学决策、协调合作。
二、清明节群众祭奠接待重点地区和高峰期
重点地区:县殡仪馆和天府园公墓及周边地区。
高峰期:清明节前一周的周六至清明节后一周的周日,高峰日为周六、周日和清明节当天。
三、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
清明节群众祭祀接待工作临时指挥部负责应急情况指挥处置工作。
(一)现场总指挥及职责
总指挥:阳山县人民政府分管殡葬管理工作副县长。
主要职责:负责对清明祭奠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
(二)副总指挥及职责
副总指挥:县府办公室主任
县民政局局长
县安全监管局局长
县卫生局局长
县林业局局长
县工商局局长
县规划市政局局长
县公安局副局长
阳城镇政府镇长
小江镇政府镇长
主要职责:协助总指挥做好突发事件应处理的组织协调指挥工作。
(三)指挥部成员及职责
成员: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县府办公室副主任
县民政局副局长
县卫生局副局长
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县规划市政局城监大队队长
县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
阳山城南派出所所长
小江派出所所长
主要职责: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充分准备。具体指导、现场指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与处置工作有关的各项具体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县民政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公安局副局长、县安全监管局局长、阳城镇政府镇长、小江镇政府镇长兼任,成员从民政、公安、工商、卫生等参与管理的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县殡仪馆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指挥部内部工作及相关部门的协调;制定突发事件方案及各种规范性文件;承接和传达上级指示精神;收集、通报相关信息;对外宣传报道等工作。
(五)指挥部职能部门及职责
1、消防组:组长由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兼任,成员由消防战士及民政局工作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火灾的扑救工作。
2、交通组:组长由县交警大队大队长兼任,成员由若干交警,及民政局若干人员组成。
职责:突发事件发生后,负责疏通安全通道,防止交通阻塞。
3、治安组:组长由县公安局副局长兼任,成员由若干公安干警及民政局若干人员组成。
职责:防止和制止治安案件发生。
4、后勤保障组:组长由县民政局副局长兼任,副组长由县卫生局副局长兼任,成员包括民政局、卫生局若干名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事件发生后的防护救治。在发生重大人员伤亡时,及时组织调度全县的卫生技术力量,抢救伤病员。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警措施
突发事件发生后,指挥部应当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根据突发事件的种类实施各项应急工作,做到迅速出击,密切配合,果断处置。
(一)祭祀现场出现人员车辆严重拥挤、堵塞现象时
1、现场工作人员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2、交管人员及时指挥疏导车辆和人流;
3、迅速向指挥部报告;
4、县民政局负责对人员疏散,在墓区、骨灰楼采取单向进出、控制进入人员总量等措施,保持现场秩序;
5、通过广播宣传疏导群众。
(二)车辆停放困难,交通严重拥堵时
1、交通组采取临时管制措施;
2、公交部门调配运力、设立临时停车点。
(三)发现火灾险情或突发火情时
1、现场工作人员就近利用灭火器进行补救;
2、消防人员迅速进入现场扑火;
3、向指挥部报告;
4、紧急疏散群众,将人员转移至空旷地带,远离危险源,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5、尽量减轻骨灰等贵重物品受损程度。
(四)发现可疑不明物品时,或发生爆炸事件时
1、发现可疑不明物品时,迅速报告指挥部,由安全、公安部门专业人员迅速进行处置;
2、现场工作人员疏散群众达到安全地点。
(五)出现个别人借机制造事端时
处置原则:迅速报告、迅速控制、迅速解决。
1、个别人员制造事端的,接待工作人员迅速报告指挥部,联系公安部门进行妥善处置;
2、个别人员传销骨灰格位的,联系工商等部门进行处置。
(六)突然发生矛盾纠纷时
处置原则:及时化解、协调处理、避免不良影响。
1、当外国记者进行采访时,应谢绝参观和采访。如劝说受阻,应迅速报告指挥部,由县委宣传部统一安排民政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2、发生与家属矛盾纠纷时,接待人员要态度平和,保持冷静,耐心做好解释工作,避免矛盾冲突;必要时,要联系公安局协助解决。
(七)在祭奠重点地区聚集上访人员时
1、要及时联系公安部门组织警力维持现场秩序;
2、尽快将上访人员带出祭祀现场;
3、指挥部办公室做好政策、法规宣传解释工作。
五、妥善做好突发事件善后处理工作
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安排事故调查、责任追究和善后处理工作。对认真执行上报制度,工作负责、重大事件处理得当的工作人员给予表扬。对因不负责任、工作不力、信息不畅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具体工作要求
(一)清明节高峰期,县民政局安排好值班人员。代指挥部行使职责。突发事件发生后,指挥部成员必须快速赶到事发现场,指挥事件处理工作。现场工作人员要沉着应战,服从指挥部统一指挥。
(二)指挥部各职能部门要建立必要的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物资储备调集制度;人员调配和支援等制度。要建立严格的突发事件防范应急处理责任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正常进行。
(三)要保证监控启动;应急器材、经费落实到位;各种勤务车辆(消防、救护)、仪器设备全部到位并保持良好状态。
(四)加强对指挥部职能部门各工作组成员的培训,教育职工充分认清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的重要性,克服麻痹思想,做好安全防范。
(五)要保障通信联络畅通,信息上报及时准确,确保领导及时掌握动态。清明节期间,县民政局必须掌握当天的情况,遇有突发事件,由指挥部统一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六)各应急组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必须坚持依法行政,杜绝违规行为。
(七)加强值班。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
县殡仪馆:7107180
天府园公墓:7801844
县民政局:7804600
(八)清明节祭奠活动是广泛的群众性活动,对于清明节期间分散在各乡镇的群众祭奠活动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乡镇负责组织管理。各乡镇政府要成立专门机构,认真做好预案,精心组织安排,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遇到突发事件及时向县指挥部汇报,协调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同时,县属相关单位要根据本行业特点拟定本单位的清明节祭奠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