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取 号0101-24-2010-000133 主题分类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2010-03-22
名    称印发阳山县创建林业生态县活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阳府办[2010]15号 关 键 词 林业 创建 生态县△ 方案 通知

 

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阳府办[2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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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阳山县创建林业生态县活动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阳山县创建林业生态县活动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林业局反映。

 

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阳山县创建林业生态县活动工作实施方案

县林业局

20103月)

 

为贯彻落实县委十一届八次全会提出创建林业生态县战略目标,促进创建林业生态县工作,按省府办《印发广东省创建林业生态县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329号)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生态建设、生态安全、生态文明”为核心,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维护区域生态安全为目标,以建设和保护生态环境为重点,依靠科技进步,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群策群力,开展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尽快提高我县生态质量,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二、林业生态县的建设目标

总体目标是:2011年达到林业生态县标准。使我县建立起以森林植被为主体的国土安全体系,成为青山绿水、山环水抱的绿色家园。

我县创建林业生态县十项标准为:

1、森林覆盖率:65%以上。

2、林木蓄积量:森林活立木蓄积量连续三年净增率要达到4%以上。

3、生态公益林功能等级:生态公益林中一、二类林比例达80%以上。

4、防护林建设:水土流失生物治理率达95%。

5、保护区体系: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小区、森林公园占国土面积的比重,达到9%以上。

6、绿色通道:绿色通道绿化覆盖率达95%以上(线路绿化率达95%以上,通道两侧山地绿化率达95%以上)。

7、县城绿化: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5%以上,绿地率达3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0平方米以上。

8、村庄绿化:村庄林木覆盖率达20%以上。

9、林地保护管理:林权证发证率达95%以上,征占用林地审核率连续三年达100%。

10、森林资源保护:森林火灾受害率连续三年要求控制在0.5‰以下;病虫害成灾率连续三年控制在0.5%以下;连续三年无重大盗伐、滥伐林木、违反野生动植物保护、林地保护法律法规的案件。

三、时间安排和步骤

创建林业生态县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阶段(20103月)。

1、成立创建林业生态县领导机构,设立工作办公室,负责领导、组织、统筹、协调创建林业生态县具体工作实施;2、制定《阳山县创建林业生态县活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3、召开全县创建林业生态县活动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创建林业生态县工作任务,并组织实施;4、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调动全县人民的积极性,全县上下形成共识与合力。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03月至20115月)。

1、向全县各责任单位分解目标责任,落实完成时间;2、全县统一部署,全面实施创建林业生态县工作,按照各自分工的任务指标和要求,积极开展创建林业生态县活动;3、抓紧创建林业生态县的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工作;4、对照创建林业生态县十项标准进行自检自查。

第三阶段:初审阶段(20106月至10月)。

1、由县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初审申请、报告;2、提交自查情况报告、自检情况及有关材料,邀请技术专家前来初步检查验收,经市初审合格后再向省人民政府提出验收申请。

第四阶段:验收阶段(从20113月开始)。

1、按创建林业生态县的要求整理和申报有关资料;2、在初审的基础上做好有关整改工作;3、提供自检工作报告,整理相关的文字资料、图片资料、音像资料,迎接省的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创建林业生态县活动的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责任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创建林业生态县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林业生态县创建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领导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做到目标明确,机构健全,领导到位。

(二)加大林业生态县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要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信息媒体、宣传车、宣传牌、横幅、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创建林业生态县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和重大意义,以营造林业生态县创建活动的浓厚氛围,调动起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林业生态县活动,确保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以封为主,管、造、节、限并举的措施,加大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力度。严格按照《广东省封山育林管理条例》推动和规范我县的封山育林工作,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抢抓季节,加快县道以上绿色通道建设和小北江治河两岸第一重山构建多树种、多层次、多色彩的森林景观建设;坚决杜绝矿产资源乱采乱挖现象,全面实施矿山复绿;加快县城文化公园、企业机关、学校、住宅小区的绿化建设,尽快提高人均公共绿化面积;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责任制,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快速反应能力。通过引资造林,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快林种树种结构调整,为建设生态良好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粤北林业强县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增加创建林业生态县活动的资金投入。根据生态工程建设需要,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对重点难点工程要确保资金到位。各级政府要把林业生态县建设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创建工作正常运转

(五)做好自检和申报工作。自检工作必须高标准严要求,从落实生态安全战略的高度出发,不能马虎了事,切实按照创建林业生态县活动的各项指标要求做好自查工作。要高度重视生态县创建申报验收工作,按照省有关申报材料的要求,严格把关。

(六)加强督促指导和考核奖惩。要将建设林业生态县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和县有关部门,并列入年度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各乡镇、各部门要尽快把任务细化量化,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人头,真正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建立健全检查督促、考评验收和奖惩制度,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的区域谁负责的目标责任制,实施效能督察,做到奖罚分明,保证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县督查组与县创建办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促指导,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年度规划任务的给予奖励,不能按时完成任务或质量不达标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五、实施办法

1、县创建林业生态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创建林业生态县的总体规划、检查指导、组织协调、材料整理和申报验收工作。

    2、县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开展有关生态建设的宣传活动。

3、县林业局职责,201011月前在县城主要出入口制作6×8 的“保护森林资源,创建林业生态县”、“营造绿色阳山,和谐阳山”大型宣传牌以及在国道、省道、县道公路显眼处制作若干个宣传牌;采取出动宣传车、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创建林业生态县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和重大意义,调动起广大干部群众关心、支持、参与创建林业生态县活动的积极性;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加大对创建林业生态县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绿化意识。

4、在5-6月份,阳山广播电视台、信息中心开展创建林业生态县宣传月活动。

5、绿色通道:

现状:目前,我县管养的国、省、县级公路527.82公里,乡镇道公路903.7公里。虽然大多公路均种植有一定数量的绿化行道树,但树冠与树冠之间10米以上的绿化断口较多,乡镇道线路绿化率仅为30%,均距达标要求相去甚远。

今年4月底前,县交通部门要完成县级以上公路绿色通道建设。根据有关要求,上述省、县道公路需要双边绿化,合计356公里(含出入口26公里),需规划种植树木64657棵。公路绿化努力实现树种配置一路一特色。

此项工作由县交通局牵头,县公路局、地方公路站负责完成种植,属地乡镇协助管护工作。

6、防护林建设。

现状:我县水土流失较为严重,除自然因素外,主要是对矿产资源的乱采乱挖现象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据初步统计,全县没有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而擅自使用林地的共71宗,面积432801平方米。

今年4月底前,要完成矿山复绿和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切实抓好全县矿山复绿工作,以种树植草为主,种植密度1×1

此项工作由县国土资源局牵头,责成各矿山业主及有关单位或乡镇进行复绿,并会同林业、环保、水利等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复绿后的管理工作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7、乡镇村绿化。

进一步抓好乡镇、村庄绿化和脏、乱、差的整治。据初步调查,全县13个乡镇159个行政村,约有80%的行政村已完成硬底化道路建设,但村道两旁大都未种上绿化树。今年内要进行村道绿化,株行距3×3米。绿化较差的村庄今年内应进行村前屋后的绿化工作。中心镇要选择23个村庄作为万村绿活动的试点村,并在城镇规划区完成种植绿化树200株以上;非中心镇要选择12个村庄作为万村绿活动的试点村,并在城镇规划区完成种植绿化树100株以上。全县每个乡镇要利用自然村后岗山的风景林为依托,大力开展乡村生态公园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乡村生态功能等级。

此项工作由各乡镇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县林业部门加强检查、指导和督促落实。

8、生态公益林功能等级。

现状:我县生态公益林一类林2370.7公顷,占0.9%;二类林186339.9公顷,占70.9%,合计71.8%。        要积极实施封山育林,大力改造残次林分,减少森林资源消耗量,促进林分质量不断提高,林业结构不断优化,为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此项工作由县林业局和县生态公益林管理总站负责,具体抓好宜林荒山的林分改造和封山育林,高标准、高质量落实造林和封山育林的各项措施,要求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

9、县城绿化。

现状:目前我县县城建成区面积为1284.98公顷,绿化用地总面积470.29公顷,绿地率34.8 % ,人均公共绿地7.26平方米,距林业生态县的标准还存在一定差距。

为达到人均公共绿地10平方米的标准,今年我县要继续抓好县城街道和休憩小区的规划建设及绿化。企业机关、学校、医院、以及商住开发区必须预留绿化用地并完善绿化工程。凡是在开发建设后未完成绿化的单位,要迅速抓好绿化工作。

由县规划市政局牵头在今年5月底前负责完成县城建成区的绿化工作及督促建设单位完成相关绿化工作,积极创建“城在林中、房在园中、人在景中、生态良好”的宜居环境。

10、“一河两岸”建设。

加快“一河两岸”防护林建设,切实提高防灾减灾能力。结合连江河防洪城防水利建设,保证城区不受侵扰,同时,将沿江两岸建设成我县重要的连续景观绿化带,成为构筑生态山水园林城市的重要内容,更好展现我县自然与人文风貌特点,呈现城市环境质量和生活品位的主要标志性空间。

由水利局负责连江河城防工程101公里江堤绿化以及全县中型水库的库区周围山地110公顷的绿化,绿化率达95%,时间在今年6月底完成。

11、森林防火目标责任制。

进一步强化森林资源保护,认真落实森林防火目标责任制。加强防火宣传,加大护林员巡山力度,严格野外火源管理。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要继续完善森林消防大队的管理,各乡镇要保证成立有30人以上的专业扑火队和镇级森林消防队,村委会、村小组除加强生态管护巡山员的管理外,要配备专职巡山员13名,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 ‰以下;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使森林病虫害成灾率控制在0.5 %以下。加强森林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及林地保护,确保无重特大涉林案件发生。

此项工作由县林业局、县生态公益林管理总站、县森林公安分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12、县林业局与县电视台负责在今年8月底前完成制作《阳山县创建林业生态县建设纪实》DVD宣传片。

13、县副科以上单位和各乡镇要在县创建林业生态县动员大会之后和迎接省的验收之前,经常张贴标语,悬挂横额,开展广泛持久的创建林业生态县活动宣传。宣传内容由县创建林业生态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附件:阳山县创建“广东省林业生态县”责任单位分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