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取 号0101-22-2008-000003 主题分类规章文件
发布机构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2008-03-13
名    称 关于印发阳山县2008年度殡葬管理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文    号阳府办[2008]16号 关 键 词

 

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阳府办[20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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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阳山县2008年度

殡葬管理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阳山县2008年度殡葬管理目标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三月十三日

 

 

阳山县2008年度殡葬管理目标考核办法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强化殡葬管理,全面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制定阳山县2008年度殡葬管理目标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年度考核计算时间

200712120081130止作为本年度的考核时间。

三、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100分)

(一)落实殡葬管理机构工作目标(4分)

1、乡镇成立殡葬工作领导小组,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2分);

2、建立健全殡葬管理执法队,有办公地点和牌子,协助做好遗体收殓、接送工作(1分);

3、村(居)委会相应成立殡葬工作领导机构,村(居)委会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形成从上到下,齐抓共管的管理网络(1分)。

(二)落实殡葬管理法规建设目标(4分)

1、乡镇政府制定有殡葬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制并将殡葬管理工作列入干部年度工作责任制进行考核(2分);

2、村(居)委会建立健全殡葬管理乡规民约,并将殡葬管理乡规民约公布上墙或发放到户(1分)。

3、宣传殡葬改革政策到位,教育群众自觉遵守殡葬改革的法规政策,无出现群众妨碍、刁难殡仪职工的现象(1分)

(三)实现辖区户籍人口死亡火化任务目标(60分)

遗体火化率达到95%以上才计分,遗体火化率达100%的得60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一分。

(四)清理乱葬坟工作目标(13分)

 “两道两区”:无新坟(含旧坟重修)又无旧坟的(13分),无新坟并对旧坟清理了一部分的(10分),无新坟但对旧坟完全没有清理的(5分),有新坟的不打分。

(五)骨灰安放管理目标(15分)

     1、建成一个镇级或者村级公益性生态墓地(含骨灰楼堂)建设的试点(13分),没有完成的不打分。

     2、辖区内本年度无非法公墓,无出现骨灰建坟土葬(2分)

(六)革除丧葬陋习目标(2分)

1、辖区内无非法生产、销售丧葬用品(1分);

2、辖区内无出现丧葬大操大办现象和封建迷信活动(1分)(七)殡改档案管理目标(2分)

将年度有关殡改的资料整理好,装订好(2分),只有整理没有装订好的(1分)。

    四、考核时间

200812月中旬。

    五、考核办法

1、各乡镇政府在考核前组织所属的村(居)委会进行自我考核;并写出年度自评结果报告县殡改办。

2、由县殡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成员单位进行考核。

3、县殡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后,由县殡改办综合考核意见,报县殡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再报县政府审定。

六、奖惩办法

1、年度考核得分90分以上、且火化率达100%的乡镇,给予表彰奖励。

2、年度考核综合评分70分以下的,实行一票否决。

七、其他事项

(一)考核前,各乡镇殡葬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把年终考核的有关表格(评分表、考核报告)填写好报县殡改办,以便考核组开展考核工作。

(二)各乡镇可参照本办法制定对村(居)委会的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