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取 号0101-24-2010-000134 主题分类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2010-07-13
名    称转发县国土资源局关于阳山县汛期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紧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阳府办[2010]50号 关 键 词 国土 地质△ 灾害 排查△ 通知

 

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阳府办[20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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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县国土资源局关于阳山县汛期地质灾害

隐患再排查紧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县国土资源局制定的《阳山县汛期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紧急行动工作方案》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国土资源局反映。

 

二O一O年七月十三日

 

 

阳山县汛期地质灾害隐患

再排查紧急行动工作方案

 

(县国土资源局  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指示,进一步查明我县地质灾害现状和完善全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更有效地防治地质灾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全国汛期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紧急行动部署动员视频会议和全省汛期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紧急行动部署会议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再排查紧急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对城镇、乡村等人员集中地和重要工程建设活动区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按照统一格式建立地质灾害调查卡片。

(二)对原有的地质灾害隐患点202个(详见附表)进行重新复核,经采取地质灾害搬迁与治理工程,确认已不存在威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作出核减处理。

(三)对二级以上公路沿线地质灾害调查、核查,查明主要交通干线沿线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规模和类型。

(四)编制和完善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检查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措施落实情况,建立地质灾害隐患点和群测群防数据库以及信息上报。

二、工作范围

全县13个乡镇所有可能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圩镇、乡村、医院、学校、集市等人员集中地,重要公路等交通干线沿线和重要工程建设活动区等。

三、工作方法

通过室外调查,全面排查,划定可能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地区,确定地质灾害隐患点,根据排查的情况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落实监测人和责任人,建立地质灾害隐患点和群测群防数据库。

(一)全面排查。

对所有可能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圩镇、乡村、医院、学校、集市等人员集中地区进行全面实地拉网式排查,逐点填写汛期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登记表(详见附表)的各项内容,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拍摄,落实监测人、负责人及联系电话,提出防灾预案等。与此同时,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开展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及应急避险培训。

(二)划定可能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地区。

1.花岗岩地区坡度≥30度、碎屑岩地区≥40度、灰岩地区≥50度的山坡;

2.高度≥3的切坡;

3.冲沟口;

4.发生过岩溶塌陷或已出现裂缝的地区。

(三)参照如下依据确定地质灾害隐患点。

1.房前屋后边坡、斜坡曾发生过崩塌、滑坡、泥石流的;

2.房前屋后边坡、斜坡出现裂缝的;

3.屋后斜坡上有混石或裂缝切割岩块有变形现象的;

4.地面下陷和发现环形裂缝的。

四、时间安排

(一)2010715日前,各乡镇政府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任务,制订措施办法。

(二)2010731日前,开展地质灾害实地排查和落实防灾措施。

(三)20108月—920,组织、督促各防灾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群测群防体系,全面实施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四)20109月底前,县国土资源局建立地质灾害隐患点数据库,更新群测群防信息,做好信息上报有关工作。

(五)20101015日前,全面完成地质灾害隐患再

排查工作总结和上报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

成立阳山县汛期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紧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排查工作的领导,研究部署重大事项。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领导担任,县国土资源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住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安全监管局、县三防办、县科技农业局地震办、县气象局、阳山供电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相关领导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地质灾害隐患点再排查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国土资源局分管领导担任。

各乡镇政府参照本组织机构,成立相应的汛期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紧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乡镇政府要明确领导职责,分片包干,具体负责落实各村地质灾害隐患点再排查工作,各村干部要积极协助做好本村地质灾害隐患点再排查工作。

(二)明确职责,紧密合作。

1.本次地质灾害隐患点再排查工作按照乡镇政府负责的原则,以乡镇为基本单位。由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联合教育、民政、卫生、建设、交通、水利、安全监管、县“三防办”、电力等部门,根据统一部署开展全县汛期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紧急行动。

2.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县汛期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行动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对排查工作进行全程跟踪,及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检查指导。

3.各乡镇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本辖区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行动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对排查工作的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汛期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情况及时报县应急办备案。

4.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编制和完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预案,检查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措施落实情况,建立地质灾害隐患点和群测群防数据库以及信息上报。

(三)加强宣传,典型推广。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紧急行动的宣传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真正做到“电视上有画面,广播上有声音,报纸上有文章”,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和支持地质灾害隐患点再排查行动。结合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乡镇国土所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培训等活动,在各乡镇、有关单位汛期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工作总结的基础上,抓先进、树典型,对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再排查行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附件:1.汛期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登记表

.阳山县地质灾害隐患点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