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阳山县人民广场坐落于阳城镇文塔路285号,阳山大桥城北桥头东侧。该广场于1972年4月建成正式投入使用,占地面积约29000平方米(含体育馆、室外篮球场),于2000年年初配合体育馆建成使用进行了升级改造,是阳山广大人民群众体育健身休闲的公共体育场地。场内设400米环形跑道、足球场、健身路径、乒乓球台、篮球场等体育设施,具有体育运动、全民健身、群众休闲的功能。创建于1935年的阳山中学于2007年复办高中,是“广东省一级学校”。目前有在校学生近4000人,学校内没有体育活动场馆,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经县政府同意,将阳山县人民广场以资源共享的模式提供给阳山中学使用,解决阳山中学缺少体育运动场地和生均占地不足的问题。近年来,县财政在精准扶贫、教育、医疗、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广东“百千万工程”等方面投入加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预算平衡难度大,年度预算保障省定“三保”支出及县委县政府重点任务支出外,基本无空间安排其他支出。在保运转都十分困难的财政收入下,2024年,阳山县委县政府多渠道筹集资金,安排相关部门委托有资质的专业设计公司对县人民广场升级改造进行设计,将县人民广场改造升级为阳山县全民健身广场,目前方案已通过了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勘探工作正在进行,接下来将抓紧进行施工建设,一个全新的阳山人民广场很快会呈现在大众面前。
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阳山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