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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23007316286K/2025-00227 分类:
发布机构: 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10-10
名称: 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山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文号: 阳府办函〔2025〕28号 发布日期: 2025-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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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山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0-10  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及驻阳单位:

  现将新修订的《阳山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本预案从印发之日起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 题,请径向县气象局反映。



  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10日


阳山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 1 -

  1.1 编制目的 - 1 -

  1.2 编制依据 - 1 -

  1.3 适用范围 - 2 -

  1.4 工作原则 - 2 -

  2 组织体系 - 3 -

  2.1 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 3 -

  2.2  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 4 -

  2.3 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 4 -

  2.4  乡镇气象灾害应急指挥机构 - 5 -

  2.5 应急协调联动 - 5 -

  2.6 专家组 - 5 -

  2.7 应急责任人 - 5 -

  3 应急准备 - 6 -

  3.1 开展气象灾害风险隐患排查 - 6 -

  3.2 开展气象灾害风险隐患整治 - 6 -

  3.3 制订防御气象灾害的具体措施 - 6 -

  3.4  完善气象监测站网 - 7 -

  3.5  开展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宣传 - 7 -

  4  情景构建 - 7 -

  5 监测预警 - 7 -

  5.1 监测预报 - 7 -

  5.2  预警标准 - 8 -

  5.3 预警制作 - 8 -

  5.4 预警发布 - 8 -

  5.5 预警行动 - 9 -

  5.6 预警解除 - 9 -

  6 应急响应 - 9 -

  6.1 信息报告 - 9 -

  6.2  应急响应级别划分 - 10 -

  6.3  应急响应启动标准 - 11 -

  6.4  启动程序 - 12 -

  6.5 应急联动措施 - 14 -

  6.6 现场处置 - 15 -

  6.7 信息发布 - 15 -

  6.8 社会动员 - 16 -

  6.9 应急终止 - 16 -

  7 复盘总结 - 16 -

  7.1 适用范围 - 17 -

  7.2 总结内容 - 17 -

  7.3 参与单位 - 17 -

  7.4 召开会议 - 17 -

  8 监督管理 - 17 -

  8.1 预案演练 - 18 -

  8.2 宣教培训 - 18 -

  8.3 责任与奖惩 - 18 -

  9 附则 - 18 -

  9.1 预案解释 - 18 -

  9.2 预案管理 - 18 -

  9.3 实施时间 - 19 -

  附件1  气象灾害名词术语 - 20 -

  附件2  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 22 -

  附件3  气象灾害预警标准 - 32 -

  附件4  气象灾害情景构建 - 38 -

  附件5  气象灾害预警行动措施 - 44 -

  附件6  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措施 - 136 -

  附件7  恢复重建与应急保障措施 - 146 -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加强气象预警与灾害预报的联动,提升气象灾害防御法治化水平,完善气象灾害应急管理体系,最大程度减少或者避免因气象灾害造成的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广东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广东省突发事件现场指挥官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工作规则》《清远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清远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清远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阳山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阳山县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影响阳山县行政区域的台风、暴雨、寒冷、干旱、高温、大雾、灰霾、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防范和应对工作(详见附件1)。

  气象因素引发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其他灾害及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突发应急事件、重大环境事件、工农业生产事件等的处置和相关管理工作,适用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

  1.4 工作原则

  (1)生命至上、预防为主。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预防与处置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时刻做好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做到部署在前、预防在前、研判在前、抢险准备在前。以高标准、严要求、实作风做好各项防御准备工作,尽最大努力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2)平战结合、科学高效。坚持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结合,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升气象灾害观测、预报、服务精细化水平,提高隐患排查、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应急处置等技术支撑能力,全面排查化解气象灾害风险。

  (3)依法规范、联动有序。科学把握气象灾害及其衍生、次生灾害的客观规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加强信息沟通,建立协同合作机制,实现资源共享,形成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合力。

  (4)属地为主、区域协同。气象灾害实施分级管理,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县级建立完善与气象灾害上游地区、周边地市的联防联动工作机制。

  (5)统一领导、全民参与。发挥各乡镇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主观能动性,组织动员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防灾准备、抢险救援、保险救助、救灾复产等工作,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公众防御气象灾害的意识和能力,夯实应急减灾群众基础。

  2 组织体系

   2.1 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作为县突发事 件应急委员会下设的工作协调机构统一领导和指挥气象灾害应急 处置工作,协同处置气象灾害次生、衍生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在县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统一指挥下,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与各专项指挥部间建立统一的应急响应启动发布机制,指挥部成员单位间建立完善信息共享、应急联动机制。

  总指挥:分管气象工作副县长。

  副总指挥:县政府协调气象工作副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气象局局长。

  成  员:县委宣传部、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和数据局、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县林业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市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阳山供电局、县气象局、武警阳山中队、连江海事处、中国电信阳山分公司、中国移动阳山分公司、中国联通阳山分公司等单位分管同志。

  2.2  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各成员单位建立与本预案相衔接的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制度和流程;根据气象灾害预警级别和应急响应级别,按照县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详见附件2),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和应对工作;组织、参与气象灾害应急演练。

  2.3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气象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气象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进行气象灾害趋势会商,分析研判灾害性天气影响程度和范围,并及时向县指挥部汇报;根据县指挥部的决定,启动、变更或终止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组织协调成员单位间信息共享,召开年度联席会议、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重大灾害性天气防灾减灾复盘总结会;组织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络员、工作人员培训,参加、筹划、组织和评估有关的气象灾害事件应急演习;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检查指导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落实各项应急准备措施。

  2.4  乡镇气象灾害应急指挥机构

  各乡镇建立健全相应的应急指挥体系,乡镇应急管理和消防事务办承担气象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组织做好应对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气象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

  2.5 应急协调联动

  在县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统一指挥下,县指挥部与各专项指挥部间建立统一的应急响应启动发布机制,县指挥部成员单位间建立完善信息共享、应急联动机制。

    2.6专家组

  县指挥部成立气象灾害应急专家组,由相关成员单位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是参与会商,为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工作建议和技术支持。

  2.7 应急责任人

  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并定期向指挥部办公室报送本部门(单位)气象灾害防御应急责任人及其相关信息,责任人有变动时于一周内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备。应急责任人要及时获取气象灾害预警及其他相关信息,组织调动本部门(单位)按照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开展应急工作,及时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应急工作开展情况和灾情,共同开展灾后调查,接受相关培训等。

  各乡镇应建立相应的应急责任人制度,做好管理,开展相关培训;各乡镇及其所辖的社区(行政村)指定气象信息员,开展本区域气象灾害防御、预警传播、应急处置、灾害调查上报、气象科普宣传等工作。

  3 应急准备

  3.1 开展气象灾害风险隐患排查

  县气象局会同有关单位建立健全全县气象灾害风险隐患排查评估机制。开展气象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掌握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探索建立风险隐患“一张图”;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识别各类气象灾害高风险区域,编制精细化气象灾害风险地图,建立精细可用的基层气象防灾减灾数据库。 

  3.2 开展气象灾害风险隐患整治

  教育、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气象等行业管理部门深入开展气象灾害风险隐患的分析研判,做好行业内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督查,对排查出来的气象灾害风险隐患做好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治。

  3.3 制订防御气象灾害的具体措施

  各乡镇结合属地气象灾害特点,制定防御具体措施,主动防范化解气象灾害风险。

  发展改革、教育、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民政、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林业、广播电视、生态环境、电力、海事、通信等部门和单位应当针对不同种类、不同级别的预警制订本部门的防御措施,指导行业做好防范工作。

  3.4  完善气象监测站网

  根据气象灾害监测和行业发展需要,各乡镇协助气象主管部门组织加密建设各类气象监测设施,优化加密观测站网,完善县、镇、村三级监测网络。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农业农村、气象、通信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作好站网布局规划建设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及时报告、修复因灾损毁气象设施、通信网络设施, 以确保气象观测资料的及时性、代表性、准确性和连续性。

  3.5  开展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宣传

  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组织开展气象知识及气象灾害防御应对措施科普宣传,行业管理部门做好行业内气象灾害防御科普宣传,教育部门将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纳入学校安全教育内容。

  4  情景构建

  参照《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广东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构建台风、暴雨、寒冷、干旱、高温、大雾、灰霾和道路结冰等8种重大气象灾害事件影响的常见情景(详见附件4)。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应结合实际,参照构建本辖区、本系统的应急情景。

  5监测预警

  5.1 监测预报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综合监测预报预警体系,优化加密观测站网,完善县、镇、村三级监测网络。提升气象灾害预测预报能力,建立灾害性天气事件的会商机制。根据气象灾害发展情况,县气象局适时与周边县(市、区)气象部门对跨区域的气象灾害进行会商以及联防。

  5.2  预警标准

  根据灾害性天气的强度、影响范围、持续时间,将气象灾害预警由轻到重划分为Ⅳ、Ⅲ、Ⅱ、Ⅰ四个等级(详见附件3)。

  5.3 预警制作

  县气象局按照气象灾害预警标准(详见附件3)制作气象灾害预警,气象灾害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预警,由归口管理单位制作或必要时联合制作。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应急管理、生态环境、气象等部门建立和完善部门间预警会商机制。

  5.4 预警发布

  5.4.1 发布制度

  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预警发布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的原则。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预警根据规定程序报批后,按级别分级发布,其他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制作和向社会发布。

  5.4.2 发布内容

  气象灾害预警内容主要包括:气象灾害预警的类别、级别、发布时间、天气实况、预报时效、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关注建议和发布单位等。气象灾害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预警发布内容应由归口管理单位严格把关。

  5.4.3  发布途径

  气象灾害预警主要通过电话、决策信息发布平台、粤政易等途径发布。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指导本辖区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及社会团体向其参与相关防御决策工作的成员进行预警再传播。

  5.5 预警行动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灾害发展趋势,根据预警级别,有关责任人员要立即上岗到位,组织力量深入分析、评估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尤其是对本乡镇、本单位风险隐患的影响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和控制措施,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做好启动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详见附件5)。

  5.6 预警解除

  根据事态发展,经研判气象条件不再造成灾害影响时,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由预警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6应急响应

  6.1 信息报告

  (1)天气监测报告

  气象及相关部门加强监测和会商研判,预计灾害性天气指标将达到气象灾害预警标准,或已经达到预警标准,及时向县指挥部报告。气象灾害预警期间、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期间或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生效期间,定时或不定时向县指挥部及其他专项指挥部报告天气监测和预测信息。

  (2)气象灾害及其防御、应急处置情况报告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收集和提供气象灾害发生、发展、造成损失以及防御等情况,及时向当地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逐级向上报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信息要按照规定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县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报告。

  6.2  应急响应级别划分

  按照气象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的程度、范围和发展趋势,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级别由轻到重分为Ⅳ级(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Ⅰ级(特别重大)四个等级。

  (1)台风应急响应从低到高依次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4个级别。

  (2)暴雨应急响应从低到高依次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4个级别。

  (3)干旱应急响应从低到高依次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4个级别。

  (4)寒冷应急响应从低到高依次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4个级别。

  (5)道路结冰应急响应从低到高依次分为Ⅲ级、Ⅱ级、Ⅰ级3个级别。

  (6)高温应急响应从低到高依次分为Ⅳ级、Ⅲ级、Ⅱ级3个级别。

  (7)大雾应急响应从低到高依次分为Ⅳ级、Ⅲ级2个级别。

  (8)灰霾应急响应从低到高依次分为Ⅳ级、Ⅲ级2个级别。

  6.3  应急响应启动标准

  (1)台风应急响应标准:参照《阳山县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执行。

  (2)暴雨应急响应标准:参照《阳山县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执行。

  (3)干旱应急响应标准:参照《阳山县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执行。

  (4)寒冷应急响应标准:参照《阳山县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执行。

  (5)道路结冰应急响应标准:参照《阳山县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执行。

  (6)高温应急响应启动标准:

  Ⅳ级:已发布高温Ⅳ级或以上预警,高温天气将给我县造成或者已经造成一般影响

  Ⅲ级:已发布高温Ⅲ级或以上预警,高温天气将给我县造成或者已经造成较大影响

  Ⅱ级:已发布高温Ⅱ级预警,高温天气将给我县造成或者已经造成重大影响

  (7)大雾应急响应启动标准

  Ⅳ级:已发布大雾Ⅳ级或以上预警,大雾天气将给我县造成或者已经造成一般影响

  Ⅲ级:已发布大雾Ⅲ级预警,大雾天气将给我县造成或者已经造成较大影响

  (8)灰霾应急响应启动标准

  Ⅳ级:已发布灰霾Ⅳ级或以上预警,灰霾天气将给我县造成或者已经造成一般影响

  Ⅲ级:已发布灰霾Ⅲ级预警,灰霾天气将给我县造成或者已经造成较大影响

  6.4  启动程序

  6.4.1  台风、暴雨、干旱、寒冷、道路结冰灾害应急响应

  在应对台风、暴雨、干旱、寒冷、道路结冰灾害时,县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将气象灾害预警通报县防汛防旱防风防冻指挥部办公室,由县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按照《阳山县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的应急响应启动程序启动防风、防汛、防旱、防冻应急响应。县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气象灾害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进行气象灾害趋势会商,分析研判气象灾害影响程度和范围。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调度指导乡镇政府和有关单位紧急转移和安置受灾群众;协调有关救援队伍参与救灾行动,协调有关专家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6.4.2  高温、大雾、灰霾灾害应急响应

  县指挥部办公室启动高温、大雾、灰霾等三类气象灾害应急响应。

  (1)Ⅳ级响应启动程序

  气象灾害Ⅳ级预警发布后,或气象灾害已经给我县造成一般影响,县指挥部办组织专家分析研判,对气象灾害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县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命令。

  (2)Ⅲ级响应启动程序

  气象灾害Ⅲ级预警发布后,或气象灾害已经给我县造成较大影响,县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专家分析研判,对气象灾害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县指挥部副总指挥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命令。

  (3)Ⅱ级响应启动程序

  气象灾害Ⅱ级预警发布后,或气象灾害已经给我县造成重大影响,县指挥部立即组织指挥部成员和专家分析研判,对气象灾害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县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

  (4)Ⅰ级响应启动程序

  气象灾害Ⅰ级预警发布后,或气象灾害已经给我县造成特别重大影响,县指挥部立即组织指挥部成员和专家分析研判,对气象灾害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报请县人民政府决定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由县政府发布紧急动员令,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

  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时,按照相应灾种、相应响应级别分别启动应急响应。

  发生气象灾害未达到应急响应标准,但可能或者已经造成损失和影响时,根据不同程度的损失和影响在综合评估基础上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6.5 应急联动措施

  县政府要建立健全“政府、部门分级协调,部门、企业分级联动”的应急联动机制。县指挥部成员单位,特别是应急管理、教育、公安、民政、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卫生健康、林业等重要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部门间应急联动机制,并积极协调、推动相关重点企业之间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发生气象灾害,相关重点企业按照应急联动机制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必要时,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部门间应急联动机制协调处置,或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气象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协调解决。

  启动应急响应后,县指挥部要统筹指挥各乡镇、各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共同开展气象灾害应对工作。

  6.5.1  台风、暴雨、干旱、寒冷和道路结冰灾害应急响应部门应急联动

  在应对暴雨、干旱、台风、寒冷灾害时,由县防汛防旱防风防冻指挥部统一指挥,在我县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响应期间,各单位按照《阳山县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应急响应措施分工执行。  

  6.5.2  高温、大雾、灰霾灾害应急响应部门应急联动

  应对高温、大雾、灰霾灾害灾害时,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部门职责和情景构建,执行部门间应急响应联动(详见附件6)。

  6.6 现场处置

  气象灾害现场应急处置,由灾害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应急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各有关单位依职责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包括组织营救、伤员救治、疏散撤离和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及时上报灾情和人员伤亡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查明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灾害,组织通信、交通、油料、电力、供水设施的抢修和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

  6.7 信息发布

  县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发布应急处置信息,统一信息发布口径,必要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

  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主动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相关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必要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统一向社会公众发布相关信息。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落实好基层信息接收和传递工作,督促落实学校、医院、社区、工矿企业、建筑工地、看守所、戒毒所等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接收传递工作,重点健全基层社区传递机制,加强农村偏远地区信息接收终端建设。

  6.8 社会动员

  气象灾害事发地的各乡镇人民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可根据气象灾害的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气象灾害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邻近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灾情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各乡镇人民政府同时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审计、监察部门对捐赠资金与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6.9 应急终止

  气象灾害已得到有效处置后,经评估短期内灾害影响不再扩大或已减轻,县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由宣布启动应急响应的单位决定降低应急响应级别或终止响应。

  7复盘总结

  建立重大气象灾害应急跨部门复盘制度,以进一步加强气象预警与灾害预报联动,共同筑牢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为目标,及时发现和解决重大灾害性天气过程防御链条中监测、预报、预警、应急、联动等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补齐短板弱项,总结凝练经验,不断优化完善机制,切实提升气象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7.1适用范围

  (1)启动阳山县防风、防汛、防冻Ⅱ级应急响应以上(含Ⅱ级)的重大灾害性天气过程。

  (2)对经济、社会发展,生命、生产、生活、生态或相关行业造成重大灾害或严重影响的天气过程。

  (3)其他在防御各个环节具有典型特征、特殊意义或特别效益的天气过程。

  (4)天气本身或防御措施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的天气过程。

  7.2总结内容

  主要包括重大灾害性天气过程的天气概况、气象服务、预警行动、应急联动、存在问题和经验等内容。

  7.3参与单位

  县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其他相关专项指挥部成员单位,天气过程中受到严重影响的行业代表、基层防御责任人代表,天气过程高影响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

  7.4召开会议

  达到复盘总结适用范围时,一般在重大天气过程结束后20天内由县指挥部办公室或联合其他相关专项指挥部办公室视情况邀请相关单位联合召开全县重大灾害性天气防灾减灾复盘总结会。

  8监督管理

  8.1 预案演练

  县指挥部或联合其他相关专项指挥部组织本预案应急演练,各成员单位应积极参与演练或组织本单位、行业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演练。

  8.2 宣教培训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做好气象灾害防御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主动获取预警信息的意识,提升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等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对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工作的宣传、培训力度。

  8.3 责任与奖惩

  对在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附则

  9.1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人民政府组织修订,由县气象局负责解释。

  9.2 预案管理

  (1)本预案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备案。

  (2)本预案由县指挥部办公室每3年组织一次评估,视情况变化,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修订完善,修订后的预案按原程序报批和备案。

  (3)县指挥部成员单位须根据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编制、完善本部门气象灾害防御预案(方案)或相关应急预案,并报县指挥部备案。

  (4)乡镇应根据本预案,制订本级相应的应急预案,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报县指挥部备案。

  (5)除县指挥部成员单位的其他单位、群众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按照本预案,并制订、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

  9.3 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22年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阳山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阳府办函〔2022〕84号)同时废止。

  附件:1.气象灾害名词术语

  2.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3.气象灾害预警标准

  4.气象灾害情景构建

  5. 气象灾害预警行动措施

  6.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措施

  7.恢复重建与应急保障措施

  附件1 

  气象灾害名词术语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1台风:生成于热带或副热带洋面上,具有系统性的对流和确定的气旋性环流的非锋面性涡旋的统称,包括热带低压、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和超强台风,其带来的大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常易引发洪涝、风暴潮、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2暴雨:50mm≤24小时内累积降水量<100mm或30mm≤12小时内累积降雨量<70mm的降雨过程为暴雨;100mm≤24小时内降水量<250mm或70mm≤12小时内降水量<140 mm的降雨过程为大暴雨;24小时内降水量≥250mm或12小时内降水量≥140 mm的降雨过程为特大暴雨,可能引发洪涝、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3寒冷:指强冷空气的突发性侵袭活动带来的大风、降温等天气现象,可能对农业、交通、人体健康、能源供应等造成危害。

  4干旱:指长期无雨或少雨导致土壤和空气干燥的天气现象,可能对农牧业、林业、水利以及人畜饮水等造成危害。

  干旱等级:特旱是指基本无土壤蒸发,地表植物干枯、死亡;重旱是指土壤出现较厚的干土层,地表植物萎蔫、叶片干枯,果实脱落;中旱是指土壤表面干燥,地表植物叶片白天有萎蔫现象。

  5高温:指日最高气温在35℃以上的天气现象,可能对农业、电力、人体健康等造成危害。

  6大雾:指空气中悬浮的微小水滴或冰晶使能见度显著降低的天气现象,可能对交通、电力、人体健康等造成危害。

   7灰霾:指大量极细微的干尘粒等气溶胶均匀地浮游在空中,小时水平能见度<10公里,相对湿度<95%的空气普遍浑浊天气现象(排除降水、沙尘暴、扬沙、浮尘、烟幕、吹雪、雪暴等天气现象造成的视程障碍),对人体健康、交通与生态环境等造成危害。

  灰霾等级:重度灰霾是指能见度<2公里;中度灰霾是指2公里≤能见度<3公里;轻度灰霾是指3公里≤能见度<5公里;轻微灰霾是指5公里≤能见度<10公里。

   8道路结冰:指由于低温,雨、雪、雾在道路冻结成冰的天气现象,可能对交通、电力、通信设施等造成危害。

  附件2

  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 委宣传部:

  (1)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宣传教育;

  (2)指导、协调、监督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开展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和传播;

  (3)组织、协调、监督气象灾害防御宣传报道,引导社会舆论客观正面报道;

  (4)协助有关部门(单位)做好气象灾害事件新闻发布,及时通报气象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确保信息发布的一致性和权威性。

  2.发展改革

  (1)指导并协调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编制和项目建设实施;

  (2)加强价格监测,保障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价格总体稳定;

  (3)负责根据县应急管理局有关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救灾物资的调拨,做好粮油物资储备、调拨和供应的组织协调工作,保障受灾地区粮食市场供应;

  (4)参与能源预测预警、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工作;指导有关企业做好灾区煤炭、电力、成品油及抢险救灾油料供应保障;

  (5)指导、监督电力行业落实气象灾害防御措施;

  (6)负责在职权范围内如立项等方面指导气象灾害损毁设施修复等相关工程项目。

  3. 县教育局

  (1)负责建立教育系统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和停课避险机制,

  保障幼儿园及学校学生(含校车上、寄宿学生)安全;

  (2)将气象灾害防御内容纳入学校安全教育体系,指导组织、指导各乡镇对幼儿园及学校师生开展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演练等工作,提高师生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3)组织、指导受影响乡镇的幼儿园、学校落实防灾避险措施,必要时组织师生安全转移。

  4.工业和信息化局

  (1)保障应急无线电频谱资源;

  (2)协调有关工业产品应急生产组织;

  (3)指导、监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销售商)落实气象灾害防御措施;

  (4)组织、协调各通信运营企业配合气象部门及时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提供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通信保障。

  5.公安局

  (1)负责组织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2)实施灾区道路交通管制、疏导及车辆分流,保障疏散受灾群众和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

  (3)指挥、协调灾区公安机关协助组织危险地区群众安全转移。

  (4)加强网络舆情管控,严防制造散播谣言,影响社会稳定;

  (5)利用交通电子显示牌,协助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6.县民政局

  (1)负责指导救助管理等民政服务机构开设临时庇护场所,协助做好受灾群众、重点人群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2)对因气象灾害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群众,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基本生活救助范围。

  7.县财政局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规范,对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设施建设维护、隐患排查整治、应急处置工作给予资金支持,并督促资金使用单位落实好资金管理的主体责任。

  8.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组织技工院校、用人单位制定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和停课避险机制;

  (2)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对技校师生和外来务工人员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演练,将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纳入企事业单位培训教育计划,提高师生、务工人员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3)负责协调、指导受影响区域内技工学校、用人单位落实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必要时组织、指导技工学校停课并安全转移师生;

  (4)监督、指导技工院校、用人单位实施技校停课、用人单位推迟上班、提前下班或停工机制。

  9.自然资源局

  (1)负责指导全县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和预报工作,与气象部门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

  (2)对因发生气象灾害而易诱发地质灾害的地区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

  (3)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0住房城乡建设局

  (1)负责督促房屋建筑和监管职能内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单位落实好气象灾害安全防范措施,必要时组织好相关人员安全撤离或转移;

  (2)督促、指导灾区组织危房排查和工棚人员及危房、低洼易浸地居民撤离;

  (3)加强对城市危险房屋的监督检查,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4)指导、管理灾后重建工程设计、施工等工作;

  11交通运输局

  (1)指导公路、水路交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抢修损毁道路、桥梁,确保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线路畅通;

  (2)加强对桥隧、隧道、易涝路段等交通设施监督检查,及时预警、封闭出现险情的交通设施;组织调度、征用抢险救灾车辆、船只,保障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设备的紧急运输工作;

  (3)负责高速公路及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

  12水利局

  (1)组织协调洪水防御工作,督促做好水利、排水调度及其工程设施规避气象灾害的工作;

  (2)组织、指导水利工程的建设与管理,督促完成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

  (3)严密监视各中小型水库、堤围等水利工程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派出工作组处理;

  (4)农业灌溉用水等相关水利工程的配套实施;

  (5)组织、协调灾区供水市政公用设施应急管理工作;

  (6)提供主要江河水位、主要水库蓄水情况。

  13农业农村局

  (1)部署和指导农业生产各项防御气象灾害工作;

  (2)根据气象灾害预测预报,督促、指导有关地区保护或抢收农作物,指导农业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3)负责渔业气象灾害防灾减灾,督促、指导江河渔排、渔船人员安全转移以及渔排、渔船撤离、避险工作;

  (4)组织、指导各乡镇做好气象灾害下重大动物疫病和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与防控;

  (5)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统计灾害损失情况,及时提供农业受灾信息;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用救灾物资调配工作,组织种子等救灾物资调拨和调运。

  14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1)指导、协调、监督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及时向公众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2)监督指导A级旅游景区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

  (3)督促旅行社及时关注气象变化,科学安排旅游线路,引导游客安全出行;

  (5)协调旅游景区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协调、指导旅游景区做好灾害性天气下景区安全提示警示和安全运行工作;

  (6)配合灾区组织协调旅游企业做好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的撤离,限制旅游团队进入受灾地区和路段。

  15卫生健康局

  (1)组织、协调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组织调度医疗技术力量抢救伤员,预防和控制灾区传染病疫情的发生、传播和蔓延;

  (2)做好高温中暑、低温冻伤等气象灾害卫生应急相关工作;

  (3)组织指导各乡镇统筹采取措施保障常规诊疗服务。

  16应急管理局:

  (1)组织全县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多部门综合研判会商,指导当地政府和有关单位紧急转移和安置受灾群众,组织、指导全县庇护场所的启用和安置服务工作,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2)协调有关救援队伍参与救灾行动,协调有关专家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3)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实施救灾捐赠,调拨救灾款及物资;

  指导协调市有关部门督促主管行业的电力、码头、道路、桥梁、市政、大型建设项目等重要工程设施及高危行业、企业的安全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

  (4)参与协调雷击等气象灾害次生、衍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

  (5)收集灾情信息,统计综合和上报;

  (6)指导监督、组织协调森林防灭火工作;

  (7)及时通报气象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17县市场监管局

  (1)组织指导加强气象灾害期间开展市场价格监督检查,指导经营者规范价格行为,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调控受灾乡镇市场价格,保障重要商品市场价格稳定;

  (2)加强对各大超市、农贸市场的米面粮油、蔬菜鲜肉等重要生活物资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确保市场秩序安全稳定;

  (3)指导企业做好气象灾害期间特种设备维护工作;

  (4)指导应急救灾物资质量监督和食品安全监控。

  18政务和数据局

  (1)协调推进气象灾害应急防御领域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和开放,提供“粤治慧”等数字政府公共基础平台;

  (2)负责防灾减灾类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立项审批工作,协助市气象局对相关项目实施集约化管理。

  19林业局

  (1)林业防御气象灾害和灾后林业救灾恢复生产的技术指导;

  (2)抗灾林木、种苗的储备和区域性应急调用安排;

  (3)林业灾情调查核实;

  (4)指导和组织灾区森林资源和森林生态的修复。

  20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1)负责市政环卫设施、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园林绿化等设施的监督管理;

  (2)协调有关单位及时清理县城折断、倒伏的路树和广告牌等路障;

  (3)协调灾区城市燃气市政公用设施应急管理工作。

  21. 消防救援

  (1)负责组织、指挥各级消防救援队伍参与抢险救援工作;

  (2)协助地方政府疏散和营救危险地区的遇险群众。

  22. 县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

  (1)负责安排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体在收到县气象台提供的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后,及时、完整、准确地播发;

  (2)预警信号生效期间,媒体应提示公众注意收听、收看相关报道,了解最新天气信息,电视台须在节目画面中播放预警信号标识及防御指引。

  23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

  (1)提供环境监测信息,牵头协调因气象灾害引发的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提出污染控制措施建议;

  (2)指导、协调事发地开展因气象灾害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工作;

  24阳山供电局

  (1)负责保障应急重点部门的电力供应;

  (2)负责提供救灾抢险用电;

  (3)及时组织抢修受损的电力线路,保障电网的安全运行;

  (4)负责灾区电力调度、临时供电和供电局资产设备设施抢修工作。

  25气象局

  (1)承担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配合县应急管理局统筹协调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各项工作;

  (2)负责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以及信息制作、报批、发布工作;

  (3)组织气象灾害的调查工作;

  (4)开展气象灾害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

  (5)与周边县(市、区)气象部门开展灾害性天气联防。

  26.武警阳山支队

  (1)负责组织协调武警部队参与抢险救灾工作;

  (2)协助地方政府维护社会治安、救援受困群众。

  27连江海事处

  (1)负责组织、指导水上交通管制,维护水上交通秩序;

  (2)协助地方政府水路转移受灾群众。

  28.中国移动阳山分公司、中国电信阳山分公司、中国联通阳山分公司

  (1)加强通信系统维护,制订通信系统备用方案,及时恢复受损通信设施,保证气象信息传递和救灾通信线路畅通;做好应急通信保障;

  (2)全力保障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的“绿色通道”传递畅通,及时、准确地向有关用户发出突发气象灾害预警、防御提示等信息。

  附件3

  气象灾害预警标准

  1 台

  Ⅰ级:预计未来24小时内可能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达12级以上,或阵风14级以上。

  Ⅱ级:预计未来36小时内可能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2级以上。

  Ⅲ级:预计未来36小时内可能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10级以上。

  Ⅳ级:预计48小时内可能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8级以上。

  2 暴雨

  Ⅰ级:

  ①过去24小时内有10个以上乡镇出现大暴雨天气,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暴雨以上天气。

  ②过去24小时内有1个以上乡镇出现特大暴雨天气,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暴雨以上天气。

  Ⅱ级:

  ①过去24小时内有7个以上乡镇出现大暴雨天气,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暴雨以上天气。

  ②预计未来24小时有10个以上乡镇将出现大暴雨天气。

  Ⅲ级:

  ①过去24小时内有4个以上乡镇出现大暴雨天气,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暴雨天气。

  ②预计未来24小时有7个以上乡镇将出现大暴雨天气。

  Ⅳ级:

  ①过去24小时内全县有2-3个乡镇出现大暴雨天气,或阳城镇出现大暴雨天气,且预计强降水持续。

  ②预计未来24小时全县有4个以上乡(镇)出现大暴雨天气。

  ③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根据天气研判,认为需要启动时。

  3 寒冷

  Ⅰ级:

  ①预计未来48小时我县受寒潮影响,且县城过程最低气温降至1℃或以下,并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全县有冰冻)

  ②预计阳山县城日平均气温3℃或以下维持2天以上。

  Ⅱ级:

  ①预计未来48小时我县受寒潮影响,且县城过程最低气温降至3℃或以下,并可能造成重大影响。(晴朗无风,3/4地区有霜冰冻)

  ②预计阳山县城日平均气温5℃或以下维持3天以上。

  Ⅲ级:

  ①预计未来24小时我县受寒潮影响,且县城过程最低气温降至5或以下,并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微风、晴朗,1/2地区有霜,局部有冰)

  ②预计阳山县城日平均气温7℃或以下维持5天以上。

  Ⅳ级:

  ①预计未来24小时我县受寒潮或强冷空气影响,且县城过程最低气温降至7℃或以下(微风、晴朗,高海拔地区有霜)。

  ②预计阳山县城日平均气温7℃或以下维持3天以上。

  4 道路结冰

  Ⅰ级:

  ①全县有6个以上乡镇出现大面积道路结冰,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最低气温低于0℃,日平均气温低于6℃,并伴有降水,导致道路结冰现象持续。

  ②预计未来24小时内阳山县城最低气温低于1℃,日平均气温低于6℃,并伴有降水,导致道路结冰现象持续。(3/4地区有出现雨凇的可能)

  Ⅱ级:

  ①全县有4个以上乡镇出现大面积道路结冰,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最低气温低于0℃,日平均气温低于6℃,并伴有降水,导致道路结冰现象持续。

  ②预计未来24小时内阳山县城最低气温低于2℃,日平均气温低于5℃,并伴有降水,导致道路结冰现象持续。(1/2地区有出现雨凇的可能)

  Ⅲ级:

  ①全县有2个以上乡镇出现大面积道路结冰,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最低气温低于0℃,日平均气温低于6℃,并伴有降水,导致道路结冰现象持续。

  ②预计未来24小时内阳山县城最低气温低于3℃,日平均气温低于4℃,并伴有降水,导致道路结冰现象持续。(1/4地区有出现雨凇的可能)

  5 干旱

  Ⅰ级:3/4区域出现重等气象干旱,或1/2区域出现特重气象干旱等级持续20天以上,且预计干旱程度进一步发展,并造成极其重大影响。。

  Ⅱ级:3/4区域出现重等气象干旱,或1/2区域出现特重气象干旱等级持续10天以上,且预计干旱程度进一步发展,并造成重大影响。

  Ⅲ级:全县出现中等气象干旱,或1/2区域出现重等气象干旱等级持续10天以上且预计干旱天气持续。

  Ⅳ级:1/2区域出现中等气象干旱等级持续10天以上且预计干旱天气持续。

  6 高温

  Ⅱ级:

  ①县城已连续15天出现35℃以上的高温,预计未来48小时仍有35℃以上的高温天气(35℃以上的高温天气持续17天或以上)。

  ②县城已连续5天出现37℃以上的高温,预计未来48小时仍有37℃以上的高温天气(37℃以上的高温天气持续7天或以上)。

  ③过去24小时内已出现39℃以上的高温,预计未来24小时最高气温仍在39℃以上。(39℃以上天气持续2天或以上。)

  Ⅲ级:

  ①县城已连续10天出现35℃以上的高温,预计未来48小时仍有35℃以上的高温天气(预计35℃以上的高温天气持续12天或以上)

  ②县城已连续3天出现37℃以上的高温,预计未来48小时仍有37℃以上的高温天气(预计37℃以上的高温天气持续5天或以上)

  ③预计未来24小时将出现39℃以上的高温天气。

  Ⅳ级:

  ①县城已连续5天以上出现35℃以上的高温,预计未来48小时仍有35℃以上的高温天气(预计35℃以上的高温天气持续7天或以上)。

  ②县城已出现37℃以上的高温,预计未来48小时仍有37℃以上的高温天气(预计37℃以上的高温天气持续3天或以上)。

    7 大雾

  Ⅲ级:

  ①我县主要高速路段已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的浓雾天气,并对重要交通要道造成较大影响,预计未来24小时仍将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的浓雾天气。

  ②预计未来24小时全县有4个以上乡镇将出现能见度低于200米的浓雾天气,或者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

  Ⅳ级:

  ①我县主要高速路段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大雾天气,并对重要交通要道造成较大影响,预计未来24小时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大雾天气。

  ②预计未来24小时全县有7个以上乡镇将出现能见度低于500米的大雾天气,或者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

  8 灰霾

  Ⅲ级:已出现重度灰霾天气(日均能见度<2公里),未来24小时将持续。

  Ⅳ级:已出现中度灰霾天气(2公里≤日均能见度<3公里),未来24小时将持续或加重。

  附件4  

  气象灾害情景构建

  参照《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广东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构建台风、暴雨、寒冷、干旱、高温、大雾、灰霾、道路结冰等8种气象灾害事件的常见应急情景。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应结合实际,参照构建本地、本系统的应急情景。

  1 台风灾害情景

  (1)基础设施:电力、通信、能源、供排水等设施设备或传输线路、管道损毁造成电力、通信、能源、供排水等传输中断;公路、桥梁受损;地下车库、下沉式隧道等被水淹浸,造成车辆损失,威胁生命安全。

  (2)交通:高速公路、过道、省道、县道及乡村道路等交通受阻,群众出行困难,大量乘客滞留,应急救灾物资运输受阻。

  (3)洪涝和地质灾害:连续性大范围降雨或强降水可能造成江河洪水、城乡内涝、山洪暴发,引发崩塌、滑波、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4)水上作业:江河等水上作业船舶、航行船舶等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甚至引发重大安全事故,造成设施损毁、人员伤亡。

  (5)生产安全:企业厂房、围墙倒塌,供电变电站、塔吊、龙门吊及其他大型设备等损毁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及次生、衍生灾害;大型广告牌、电线塔(杆)等被风吹倒,可能造成人员伤亡。

  (6)农林牧渔业:农作物、林木倒伏减产甚至绝收,养殖业遭受损失。

  (7)教育:学校停课,可能影响重要考试;在校或路途师生安全受到威胁。

  (8)旅游:旅游景观、旅游设施损毁,旅游人员安全受到威胁,造成游客滞留。

  (9)园林绿化:城乡景观受到破坏,园林树木出现倒伏、断枝,给行人过路车辆、供电线路带来威胁。

  2 暴雨灾害情景

  (1)基础设施:电力、通信、能源、供排水等设施设备或传输线路、管道损毁造成电力、通信、能源、供水等传输中断;公路、桥梁受损;地下车库、下沉式隧道等被水淹浸,造成车辆损失,威胁生命安全。

  (2)交通: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及乡村道路等交通受阻,群众出行困难,大量乘客滞留,应急救灾物资运输受阻。

  (3)洪涝和地质灾害:连续性大范围降雨或强降水可能造成流域性洪水、中小河流洪水、城乡内涝、山洪暴发,并引发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

  (4)生产安全:企业厂房、围墙倒塌,供电变电站、塔吊、龙门吊及其他大型设备等损毁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及次生、衍生灾害;大型广告牌、电线塔(杆)等被风吹倒,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可能引发地下管道等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安全事故。

  (5)农林牧渔业:农作物受浸、林木倒伏减产甚至绝收,养殖业遭受损失。

  (6)教育:学校停课,可能影响重要考试;在校或路途师生安全受到威胁。

  (7)旅游:旅游景观、旅游设施损毁,旅游人员安全受到威胁,造成游客滞留。

  3 寒冷灾害情景

  (1)交通:路面结冰导致道路交通受阻,客车晚点或停运,大量乘客滞留需要安置,应急救灾物资运输受阻。

  (2)电力:电力设施设备及传输线路因冰冻损坏,电煤供应紧张,造成电网垮塌,甚至引发大面积停电事件。

  (3)通信:通信设施设备及传输线路因冰冻损坏,重要通信枢纽供电中断。

  (4)农林牧渔业:蔬菜、粮食等作物、林木、水果和苗木被冻死,或因日照不足导致病虫害蔓延,农作物绝收;家禽、牲畜及水产品被冻死或患病。

  (5)水利:温度剧烈变化导致土壤层出现凸起和塌陷,危及水库、池塘坝体安全,或出现房屋倒塌;低温冰冻造成供水系统管道、设备冻裂,供水受阻。

  (6)卫生健康:感冒咳嗽、发烧、关节炎、心脑血管病等患者增多,医院就诊量增加;儿童、老人、流浪乞讨人员、困难群众等群体的卫生健康因寒冷受到威胁;增加因使用燃气不当导致一氧化碳中毒的风险。

  4 干旱灾害情景

  (1)供水:水资源严重不足,影响城乡供水。

  (2)农林牧渔业:农田干裂,江河、水库、池塘、井等缺水,甚至干枯;粮食、农作物、林木等因缺水长势差,甚至干枯绝收;林木、草场植被退化,引发森林火灾等。

  (3)卫生健康:因旱灾导致的食品和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引发公共卫生事件。

  (4)生态环境:江河补水不足,湖库水环境自净能力降低或径流断绝,导致水质下降,可能诱发藻类微生物大量繁殖,威胁高等级用水 (如生活饮用水)安全。

  5 高温灾害情景

  (1)供电:电网负荷增大,供电紧张,可能引发区域性停电事件。

  (2)卫生健康:户外、露天工作者健康受到威胁,热射病、中暑、心脏病、高血压等患者增加,疟疾和登革热等疾病传播加剧,医院就诊量增加。

  (3)交通:高温天气可能导致汽车驾驶员疲劳驾驶或引发汽车爆胎、自燃等交通事故。

  (4)生产安全: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输或存放不当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5)农林牧渔业:影响农作物产量、树木生长以及水产养殖,可能引发森林火灾。

  (6)生态环境:高温天气易加剧臭氧污染,威胁人体健康。

  6 大雾灾害情景

  (1)交通:能见度低可能引发道路、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大量乘客滞留;山区重要路段因大雾运行受阻,大量车辆、人员、货物无法通行。

  (2)供电:电网发生“污闪”故障。

  (3)卫生健康:易诱发呼吸系统疾病,医院就诊量增加。

  (4)教育:影响在校师生正常授课学习及往返学校。

  7 灰霾灾害情景

  (1)交通:低能见度可能引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2)供电:电网发生“污闪”事故。

  (3)生态环境:灰霾天气空气中灰尘浓度高,降低环境空气质量。

  (4)卫生健康:直接影响人体健康,严重时出现呼吸困难、视力衰退、手足抽搐等现象,诱发鼻炎、支气管炎、心脑血管病、冠心病、心力衰竭等病症,医院就诊量增加。

  (5)教育:影响在校师生正常授课学习及往返学校。

  (6)农业:因日照不足,影响花卉植物、农作物生长,或导致病虫害蔓延,影响作物产量。

  8 道路结冰灾害情景

  (1)交通:路面结冰导致道路交通受阻,易引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客车晚点或停运,大量乘客滞留需要安置,应急救灾物资运输受阻。

  (2)电力:电力设施设备及传输线路因冰冻损坏,电煤供应紧张,造成电网垮塌,甚至引发大面积停电事件。

  (3)供水:低温冰冻造成供水系统管道、设备冻裂,供水受阻。

  附件5

  气象灾害预警行动措施

  一、台风预警行动措施

成员单位

Ⅳ级

Ⅲ级

Ⅱ级

Ⅰ级

县委宣传部

①通过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发布台风预警信息,提醒公众关注天气变化,避免前往危险区域(如山区、沿海)。

②做好舆情监测,关注社会传言,及时澄清不实信息。

③县融媒体中心推送防台风基础知识(如物资储备、避险常识)。

①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滚动发布台风动态及防御指南科普性文章。

②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宣传典型案例,增强公众防范意识。

①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全平台高频次发布权威信息,必要时开通直播。

②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组织本地媒体采访专家,解读台风危害,避免恐慌;实时回应公众关切(如交通停运、安置点开放等)。

③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对接应急管理部门及时发布转移安置通知,宣传避难路线和自救互救方法。

①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不间断发布台风实时动态和指挥部指令信息。协调国家级、省级媒体扩大传播覆盖面。

②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推送心理援助科普性信息,缓解公众焦虑情绪。

③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重点宣传“停工停业停学”等紧急措施,确保公众配合。

县教育局

①立即向全县学校发布预警信息,要求密切关注台风动态,加强值班值守。
②督促学校对校舍、围墙、排水设施、临时建筑等进行初步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③启动应急预案,检查应急物资(如沙袋、抽水泵等)储备情况。
④视情况暂停户外集体活动,低洼地区学校做好防涝准备。

①视情况通知幼儿园、小学及特殊教育学校停课,其他学校灵活调整作息时间。
②组织专项检查组对高危区域学校(如山区、沿海)进行实地排查。
④通过短信、家长群等渠道提醒学生及家长注意安全,避免外出。

①全县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停课,妥善安置留校寄宿学生。
②配合政府转移可能受威胁的学校师生至应急避难场所。
③召开紧急会议,协调交通、公安等部门保障师生安全。
④督促学校在建项目全面停工,加固设施并疏散施工人员。

①所有学校立即关闭,禁止师生返校,已在校人员实施封闭管理。
②配合应急、消防等部门开展抢险救援,优先保障生命财产安全。
③实时统计并上报学校受损情况、人员安全状态至上级部门。
④组织心理辅导团队,为灾后师生心理疏导做准备。

县工业和    信息化局

①向工业企业、通信运营商等转发预警信息,提醒做好防范准备。
②督促低洼地区、高风险企业检查防汛物资储备及排水设施。建议企业加固临时建筑、露天设备,暂停高空作业。
③协调通信运营商检查应急通信设备,确保基站备用电源正常。

①明确重点行业(如危化品、电子信息等)防护要求,要求企业落实负责人带班制度,排查安全隐患。
②清点工业应急物资储备(如发电机、沙袋等),协调企业互助支援网络。
③部署应急通信车待命,重点保障医院、指挥中心等区域通信畅通。

①对高危企业(如化工、冶金等)实施限产或停产,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组织工业园区开展防涝巡查,切断非必要电力设施。
②启动工业应急产品生产调度机制(如救灾帐篷、医疗器械等)。
③运营商抢修队伍24小时待命,优先保障救灾指挥通信链路。

①所有可能受影响企业立即停产,人员转移完毕。启用工业领域应急救灾物资储备,支援抢险救灾。
②协调重点企业(如食品、药品)在安全条件下保供生产。
③启动卫星通信等备用手段,确保核心网络不中断,及时抢修受损设施。

县公安局

①通知各派出所、交警中队启动应急联络机制。
②对易积水路段、桥梁、隧道进行巡查,设置警示标志。提醒车辆注意防风防涝,避免停放在低洼区域。
③加强沿河区域巡逻,劝离围观群众和垂钓者。

①增派警力至重点区域(如山区、老旧社区),协助乡镇转移高危群众,加强主干道、高速路口交通管控。
②联合城管、消防部门拆除高空广告牌、临时搭建物等危险设施。检查监所、办案场所防汛措施。
③清点救生艇、绳索、照明设备等救援物资,抢险分队24小时待命。

①对积水严重路段实施封闭,禁止车辆通行;必要时实行区域限行。保障抢险救援车辆(消防、医疗、电力)优先通行。
②联合应急部门强制转移危房、地质灾害点居民,维护安置点秩序。
③加强重点单位(银行、商场、加油站)巡逻,防范趁灾作案。

①对主要道路实行交通管制,除救援车辆外禁止通行。使用警车开道引导应急物资运输车队。

②联合消防、武警对受困群众实施水上救援,利用无人机巡查灾情。

③严厉打击造谣传谣、哄抢物资等违法行为,确保社会面平稳。

县民政局

①向乡镇、村(社区)民政工作人员转发台风预警信息,启动应急值班制度。通过低保、特困供养人员信息系统,向困难群众发送防灾提醒。
②检查全县应急避难场所设施(如学校、敬老院)的安全性及物资储备(饮用水、毛毯等)。明确避难场所管理人员和开放流程。
③督促基层排查独居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居住环境安全隐患。

①视情况提前开放部分避难场所,协助乡镇转移高风险区域群众。协调红十字会、慈善组织储备方便食品、急救包等物资。
②对低保、特困家庭进行电话或上门走访,确保其知晓避险途径。为行动不便人员安排一对一转移帮扶。

①所有避难场所开放,设置明显标识,安排专人负责登记和物资分发。联合卫健部门落实避难场所防疫措施(如消毒、体温监测)。
②向重点乡镇调拨帐篷、折叠床、应急灯等救灾物资,确保24小时内到位。发动社会组织协助运输和分发物资。
③加大街面巡查力度,劝导流浪乞讨人员至救助站或避难场所。

①对因灾临时生活困难群众简化救助程序,先行发放现金或物资。开通24小时民政救助热线,对接社会救援力量需求。

②提前联系保险公司启动农房保险理赔流程。

③统计预估灾害损失,制定灾后重建和困难群众兜底保障方案。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①提醒用人单位关注台风消息。

①提醒用人单位通知户外作业或在简易工棚等危险区域居住的劳动者提前撤离至安全场所,停止高空、水上、施工等户外危险作业,停止露天集会活动。

①提醒用人单位提前关闭人员密集的户外场所,通知户外作业人员就近避风避雨,安排处在危险区域的劳动者及时转移。

①安排劳动者留在室内安全区域或到安全场所避险。除了必要的公共保障、公共服务和抢险救灾等特殊行业外,建议停产、停工、停业。

县自然

资源局

①对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如山体滑坡、泥石流易发区)启动每日1次巡查。通知地质灾害监测员到岗,检查监测设备运行状态。

①对高风险隐患点实施24小时专人值守。提前转移隐患点周边受威胁群众(与应急管理局联动)。

①联合公安、交通部门对危险区域实施硬隔离(如封路、设警戒线)。暂停露天矿山、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作业。
②对高风险区居民实施强制撤离,并安置到应急避难场所。
③派出专业技术团队驻点值守,提供实时研判支持。

①调用无人机、遥感影像等手段监控灾情。
②配合消防、武警开展抢险救援,提供地质灾害风险图件支持。
③预判可能受灾范围及损失,为救灾决策提供依据。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①通知所有工地加固临时设施(围挡、工棚、脚手架等),清理高空悬挂物。检查塔吊、升降机等大型设备防风措施,暂停高空作业。
②督促物业检查地下车库排水设施,储备沙袋、挡水板。清理小区内排水沟、天台杂物,防止堵塞。
③备足抽水设备、应急照明、沙袋等物资。
④对C/D级危房开展初步巡查,张贴安全警示。

①停止户外施工(除应急抢险外),切断危险区域电源。组织工地人员撤离临时板房,转移至安全场所。
②加固路灯、广告牌、行道树,提前打开雨水井盖并设置警示标志。检查泵站、排水管网畅通情况。
③对D级危房住户发放《撤离通知书》,动员投亲靠友或集中安置。

①所有建筑工地、燃气站点强制关停,人员全部撤离。关闭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疏散人员。
②组建抢险队伍待命,调配挖掘机、抽水泵等设备至易涝点。对易倒伏树木进行修剪或临时拆除。
③暂停燃气户外作业,对输配管网进行压力监测。

①联合公安、社区对拒不撤离的危房住户实施强制转移。对严重内涝区域实施断电、断气等紧急处置。
②抢险队伍分片区驻守,优先抢修供水、供气、道路等生命线工程。启用应急避难场所并保障基本生活设施运行。
③实时共享城区积水点、房屋倒塌等信息至县应急指挥中心。

县交通

运输局

①加强易积水、易塌方、临水临崖路段的巡查,清理边沟、排水设施。检查公路标志牌、护栏等设施稳固性,加固松动部件。
②通知客运、货运企业做好防范,提醒司机注意天气变化。暂停危险品运输车辆在极端天气下的通行。
③向渡口、码头运营单位发布预警,督促船舶做好锚固措施。

④台风蓝色、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号生效期间,受影响区域视情况调整线路或临时停运。

①对易发生山体滑坡、水毁的路段设置警示标志,必要时封闭部分危险路段。提前在易涝点部署排水设备(如抽水泵)。
②暂停途经山区、临水临崖路段的客运班线。公交线路视情况调整或缩短运营时间。
③督促渡船、旅游船舶停航,加固码头设施。

④台风蓝色、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号生效期间,受影响区域视情况调整线路或临时停运。

①对高风险公路实施封闭,禁止社会车辆通行(抢险车辆除外)。组织路政、养护人员24小时巡查,随时处置突发险情。
②全县客运班线、公交线路全面停运(应急保障车辆除外)。货运车辆(除抢险物资运输外)暂停通行。
③抢险队伍、机械设备(挖掘机、装载机等)前置至重点路段待命。协调交警部门实施交通疏导,防止车辆误入危险区域。

④台风蓝色、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号生效期间,受影响区域视情况调整线路或临时停运。

①除应急救援车辆外,所有公路禁止通行。对已发生水毁、塌方的路段设置硬隔离,防止次生灾害。
②所有船舶停航,码头停止作业,人员撤离。
③联合消防、武警抢通中断道路,优先保障生命通道畅通。启用应急运输车队(如大巴、货车)支援人员转移和物资运输。

④台风蓝色、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号生效期间,受影响区域视情况调整线路或临时停运。

县水利局

①加强主要江河水位流量、主要水库蓄水监测,会同气象部门滚动会商,发布山洪灾害风险提示。

②组织对小型水库、屋顶山塘、险工险段开展巡查,确保泄洪通道畅通。检查水闸、泵站设备运行状况,试运行备用电源。

③检查防汛物资储备(如沙袋、抽水泵),确保抢险队伍待命。

①对超汛限水位的水库立即采取预泄措施,腾出库容。对在建涉水工程落实度汛措施,必要时停工避险。
②向山洪灾害易发区乡镇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做好转移准备。启动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实时监控雨情汛情。

①对大中型水库实施科学调度,提前预泄、错峰调洪。对屋顶山塘落实专人每天巡查。

②对发现的堤防管涌、渗漏等险情立即组织抢护。对可能溢洪的河道提前疏散沿岸人员。

③配合乡镇政府转移山洪灾害高风险区群众。

①对可能出现重大险情的水库、堤防,提前做好爆破分洪等应急预案。对重点防洪工程实行“一对一”专人盯防。

县农业

农村局

①通知农户抢收成熟果蔬、水稻等农作物,对大棚设施进行加固。指导农户清理田间沟渠,确保排水畅通。
②向渔民发送防风提醒,督促就近避风,检查渔船锚固情况。
③指导养殖场加固栏舍、转移低洼地带畜禽,储备应急饲料。
④通过农信通、微信群等渠道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送防灾指南。

①组织撤离大棚、果园临时居住人员,拆除易倒塌的农业广告牌。对高标准农田的灌溉设施、电力设备进行防护。
②督促所有渔船回港避风,人员上岸,禁止出海作业。检查渔港防风措施(如缆绳加固、防撞设施)。
③组织合作社、农机服务队帮助抢收临近成熟作物。

①强制撤离渔排、养殖塘看护人员及沿海滩涂作业人员。对畜禽养殖场老弱病残人员实施转移安置。
②开启所有排涝闸站,预降河道水位;对易损农田基础设施(如泵站)进行防水处理。
③调拨储备种子、化肥、消毒液等救灾物资至重点乡镇。

①联合应急、消防部门对滞留在渔港、养殖区的个别人员强制撤离。关闭所有休闲农业场所,疏散游客及工作人员。
②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提前预判农作物受灾区域及程度。
③联系保险公司启动农业保险快速理赔通道;组织农技专家制定灾后复产技术方案(如补种、病害防治)。

县文化广电  旅游体育局

①通知景区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山体边坡、临水区域、游乐设施等。要求景区做好游客安全提示,通过广播、电子屏发布台风预警信息。
②检查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场馆的屋顶、门窗、排水系统。对露天文物、展品采取防风防雨保护措施。
③暂停户外大型体育赛事和群众性体育活动。检查体育场馆设施,加固户外体育器材(如篮球架、健身器材)。

①关闭山地、漂流等高风险景区及户外游乐项目。有序疏散景区内游客,暂停售票并做好退票解释工作。
②文化场馆、体育馆视情缩短开放时间或限制人流量。暂停露天文艺演出、电影放映等群众性活动。
③加强广播电视发射塔、传输线路的巡查,确保应急广播系统畅通。

①所有旅游景区、星级酒店附属娱乐设施强制关闭。协助滞留游客转移至安全区域,协调酒店提供应急安置。
②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等公共场馆全部闭馆,切断非必要电源。对不可移动文物(如古建筑、遗址)采取应急加固措施。
③通过应急广播、电视滚动字幕、新媒体等高频次发布防灾避险指南。

①联合公安、应急部门对未关闭景区或违规开放场馆采取强制措施。要求旅行社全面暂停组团、接团业务,妥善安置滞留游客。
②组织景区、场馆应急队伍待命,优先保障文物、广电设施安全。启用应急广播系统,配合县防指发布抢险救援指令。

县卫生

健康局

①通知各级医疗机构加强急诊、外科等科室值班力量。
②加强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重点关注肠道、呼吸道疾病。

①县级医院进入待命状态,急救中心(120)增加调度人员和救护车备勤。组建医疗救援小分队,随时支援受灾区域。
②对临时安置点、避难场所开展卫生条件评估,指导消毒、通风等措施。检查饮用水安全,预防介水传染病。
③储备足量消杀药品(如漂白粉、杀虫剂)和应急疫苗。

①全县医疗机构取消非紧急手术,集中资源保障急诊和重症救治。启用后备救护车队伍,必要时请求上级卫健部门支援。
②向安置点派驻公共卫生团队,开展环境消杀、垃圾清运指导。对受灾区域水源开展快速检测,防止水源污染。
③组织心理危机干预团队待命,制定灾后心理援助方案。

①全县医疗卫生系统进入紧急状态,实行伤病员分级救治机制。在重灾区设立临时医疗点,开展现场急救和转运。
②对淹没区、垃圾堆放点实施终末消毒,开展蚊蝇鼠蟑灭杀。启动传染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③联合应急、公安等部门建立伤员转运绿色通道。协调药械供应商保障应急药品供应。

县应急

管理局

①组织气象、水利、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开展联合会商,分析台风路径和影响范围。
②检查救灾物资储备(帐篷、救生衣、发电机等),确保物资可随时调拨。通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社会救援力量进入备勤状态。

①向高风险乡镇(如沿海、低洼地区)预置救援队伍和装备。
②指导乡镇对危房、简易工棚等危险区域人员实施分批转移。

①协调武警、消防、民兵等力量集结待命,确保通讯、电力、交通等应急队伍到岗。
②组织旅游景区游客、在建工地人员全部撤离。
③督促关闭非必要公共场所(如商场、影院),保障医院、供水供电等关键设施安全。

①启动全县“停课、停工、停业、停运”措施。
②派出救援队伍携带冲锋舟、破拆工具等装备,对受困群众实施强制转移。
③利用应急指挥平台实时监控灾情,协调直升机、无人机等支援重灾区。
④开放全部应急避难场所,向安置点调拨食品、饮用水、药品等生活物资。

县市场

监管局

①加强对农贸市场、商超的巡查,督促经营者加固棚架、广告牌等易倒伏设施。提醒商户做好物资储备,防止因台风导致供应短缺。
②检查食品经营户的仓储条件,防止受潮、污染。督促药店做好药品防潮、防霉措施,确保急救药品充足。
③通知电梯使用单位加强巡检,确保应急装置正常运行。提醒露天使用的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等设备做好防风固定。

①联合城管部门拆除或加固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牌。对临时摊点、流动商贩进行疏导或暂停营业。
②对易腐食品(如肉类、海鲜)加强抽检,防止因断电导致变质。检查医疗机构、药店应急药品储备情况。
③暂停户外特种设备(如工地塔吊、游乐设施)运行,必要时切断电源。
④启动生活必需品(蔬菜、饮用水等)价格监测,防范哄抬物价。

①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贸市场、临时集市实施强制关停。协助转移市场内贵重商品或易损物资。
②对救灾物资(如瓶装水、方便食品)开展质量安全快速检测。确保药店急救药品(如消毒剂、抗生素)供应稳定。
③对易受淹区域的电梯提前停运,防止水浸故障。组织维保单位24小时待命,应对突发故障。
④发布价格警示,严查囤积居奇、串通涨价等行为。

①除应急保障类商户(如药店、加油站)外,督促其他经营性场所暂停营业。联合公安对拒不关停的高风险场所采取强制措施。
②启用应急检测车,对临时安置点食品、饮用水开展现场检测。协调企业调拨救灾食品,确保符合安全标准。
③对故障电梯、压力容器等实施紧急救援,优先保障医院、避难场所设备运行。
④从重查处销售霉变食品、假冒药品及价格欺诈案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

县城市管理  综合执法局

①督促责任单位加固或拆除易倾倒的广告牌、店招、灯箱等户外设施。清理高空悬挂物(如横幅、彩旗等),防止坠落。
②加强巡查,督促商户收拢遮阳棚、清理占道堆放物。检查垃圾中转站、公厕等设施的防风防雨措施。
③提前清理雨水篦子、排水沟渠,确保排水畅通。检查低洼路段、地下通道等易积水点,做好应急排水准备。

①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临时搭建物实施强制拆除或加固。暂停审批户外大型广告、临时占道活动。
②加固路灯、交通标志牌、公交站台等市政设施。对易倒伏树木进行修剪或支撑加固。
③组织市政、园林、环卫等应急队伍备勤,检查抢险设备(如抽水泵、高空作业车)。

①关停户外施工(如道路开挖、绿化施工),撤离施工人员。封闭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疏散流动摊贩。
②重点区域管控:对易涝区域实施交通管制,设置警示标志。提前打开雨水井盖并加装防护网,加速排水。
③在易积水路段预置移动泵车、沙袋等物资。协调环卫车辆协助转运积水区域垃圾。

①联合消防、武警等力量开展道路清障、排水抢险。对严重积水区域实施强制断电(配合电力部门),防止漏电事故。
②优先抢修供水、供气、路灯等公用设施。组织环卫力量及时清理倒伏树木、垃圾,保障灾后通行。

县林业局

①加强林业辖区内的气象、水文监测,关注台风路径及雨量预报。通过短信、广播等渠道向林区职工、周边社区及涉林企业发布预警信息。
②对苗圃、林区道路、防火设施等开展巡查等开展巡查,加固易倒伏树木(如新造林地、行道树)。检查林区危房、临时工棚,督促人员撤离。
③清点应急物资(如油锯、绳索、沙袋等),确保抢险设备可用。

①增加对生态脆弱区(如陡坡林地、泥石流易发区)的巡查频次,设置警示标志。暂停林区野外施工和采伐作业,必要时撤离人员。
②对名木古树、珍稀树种采取支撑加固或包裹防护措施。提前疏通林区排水沟渠,防范内涝。

①关闭国有林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公共场所,疏散游客。对易发生山体滑坡的林区实施交通管制。
②提前砍伐或修剪高危枯枝、病腐木,减少倒伏风险。协调乡镇政府转移林区周边危房住户。
③与应急、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共享信息,协同防范次生灾害(如泥石流)。

①林业局主要领导一线指挥,全员在岗,执行“零报告”制度。紧急撤离林区所有滞留人员,确保生命安全。
②对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林地周边居民实施强制转移。关停林区所有生产经营活动,切断危险区域电源。
③提前联系救灾车辆、机械,确保道路清障和倒木清理能力。准备灾后林木病虫害防控和生态修复方案。

县消防救援大队

①清点防汛救灾装备(如救生艇、绳索、排水设备等),确保完好可用。
②配合相关部门对低洼地带、危房、临时建筑等高风险区域进行初步排查。
③检查应急通信、照明、发电设备,确保极端条件下通讯不中断。

①在易涝区域、山区附近前置部分救援力量和装备。
②对学校、医院、养老院等场所开展安全检查,协助转移老弱病残群体。

①在高风险区域(如沿海、河堤、地质灾害点)部署救援小队和装备。
②配合政府开展群众转移,确保避难场所开放和物资到位。
③协助交警对危险路段实施临时管制,保障救援通道畅通。

①救援力量分散部署至各重点区域,确保快速到达受灾点。
②随时执行被困人员救援任务,优先保障人员生命安全。
③防范泥石流、化工设施泄漏等次生灾害,专业分队待命。

阳山供电局

①对低洼、易涝区域的配电设施进行巡查,加固临时用电设备。清理变电站周边排水沟、修剪临近树木。
②清点应急物资(如抽水泵、沙袋、发电机),确保抢修车辆待命。

①增加特巡频次,重点检查杆塔基础、拉线强度及电缆通道防水。对重要用户(医院、防汛指挥部等)开展用电安全检查。
②抢修队伍进入待命状态,预分配物资至可能受灾的供电所。
③通过短信、公众号等渠道向高风险区域用户发送防灾提醒。

①暂停户外带电作业,必要时对高危区域主动停电避险。
②对变电站启动防水挡板、应急电源车进驻关键负荷点。转移可能受淹的配电房设备。

①对可能引发次生灾害的区域(如山区滑坡地带)实施预防性断电。
②配合政府疏散群众,确保应急避难场所临时供电。

县气象局

①每12小时更新台风定位和风雨预报,重点分析强降雨或大风区域,向指挥部报告。

②通过短信、电视、新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公众注意防范。

③检查气象设备运行状态,确保数据采集和传输正常。

④建议相关部门检查排水设施、加固高空悬挂物。

①每6小时更新台风定位和风雨预报,重点分析强降雨或大风区域,向指挥部报告。

②通过短信、电视、新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公众注意防范。

③建议做好低洼地带巡查、船舶回港避风准备。

④联合融媒体、通信运营商全网推送预警信息,确保信息覆盖所有人群。

⑤检查气象设备运行状态,确保数据采集和传输正常。

⑥建议相关部门检查排水设施、加固高空悬挂物。

①每3小时更新台风定位和风雨预报,重点分析强降雨或大风区域,向指挥部报告。

②通过短信、电视、新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公众注意防范。

③建议做好低洼地带巡查、船舶回港避风准备。

④联合融媒体、通信运营商全网推送预警信息,确保信息覆盖所有人群。

⑤检查气象设备运行状态,确保数据采集和传输正常。

⑥建议相关部门检查排水设施、加固高空悬挂物。

①每1小时更新台风定位和风雨预报,重点分析强降雨或大风区域,向指挥部报告。

②通过短信、电视、新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公众注意防范。

③建议做好低洼地带巡查、船舶回港避风准备。

④联合融媒体、通信运营商全网推送预警信息,确保信息覆盖所有人群。

⑤检查气象设备运行状态,确保数据采集和传输正常。

⑥建议相关部门检查排水设施、加固高空悬挂物。

武警

阳山中队

①检查抢险物资(救生衣、沙袋、冲锋舟等)和装备状态,确保可用。对营区及周边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加固门窗、清理排水设施等)。

①协助地方政府转移高危区域群众或重要物资。

①增派兵力至可能受灾区域,预置抢险救援力量(如桥梁、水库附近)。协助封控危险路段,设置临时避难场所。

①优先保障生命救援(如洪水围困、山体滑坡等),配合医疗部门救治伤员。协助维持社会秩序,防止次生灾害(如溃坝、泥石流)造成二次伤亡。

连江海事处

①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密切跟踪台风、洪水动态信息;                                     

②立即通知各船舶单位、在港船舶,做好防汛防风准备工作;                                   

③对辖区内重要航段开展电子巡航,强化电话通知,必要时现场巡航检查,指导辖区船舶做好锚泊工作;                      

④加强对渡船的安全监管,督促地方政府严格按照停渡工作制度落实相关要求;                    

⑤加强重点河段应急力量的部署,每天对应急值守情况进行再确认再部署。

①跟踪清远海事局防汛防风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航行通告、实行交通管制要求,做好现场管制工作。   

②通知渡运管理单位和管理人员加强渡运管理,密切关注气象水文变化,必要时采取停渡措施。        

③提醒地方政府撤离住家船、无动力趸船人员;   

④加强船舶锚泊较为集中的区域巡查,防止船舶走锚险情发生;                                 

⑤加强内部船舶的检查,确保安全;             

⑥通知所有水工施工作业点停工撤离。

除做好Ⅳ和Ⅲ级响应相关工作外,还应做好以下工作:

①每天对辖区内所有船舶至少开展一次点验。      

②加强电子巡航频次,每天不少于6次一键巡航。   

③适时开展陆上和无人机巡航。                 

④辖区通航水域所有船舶停航(公务、救助船艇除外)。

除做好Ⅳ、Ⅲ和Ⅱ级响应相关工作外,还应做好以下工作:                                     

①采取一切可用手段,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对重点水域、重点船舶进行盯防。                    

②全力做好辖区水上交通管制工作及险情处理工作。

中国电信阳山分公司、中国移动阳山分公司、中国联通阳山分公司

加强通信网络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测,重点关注台风路径可能影响的区域,提前检查基站、光缆等关键设施的抗风防水性能。
调配发电油机、卫星电话等应急设备至可能受灾区域,确保在突发断电情况下能快速恢复通信。
配合气象部门,通过短信、APP推送等方式向公众发布台风预警信息,提醒做好防范。

对易受影响的基站、铁塔进行加固,检查备用电源(如UPS、油机)的运行状态,确保电力供应稳定
提前将移动应急通信车、卫星通信车部署至可能受灾区域,确保灾后能快速恢复通信。

对低洼地区、易发生山洪的区域进行重点巡查,必要时关闭部分易受损基站,减少设备损失。
启动卫星通信、微波传输等备用通信手段,确保核心网络不受影响。
与同行运营商协商,准备在灾后启动“灾害漫游”机制,允许用户跨网漫游,提高通信韧性
与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保持紧密联系,确保灾害信息共享和指挥调度畅通。

必要时提前撤离高危区域工作人员,确保人员安全。
对核心机房、数据中心实施“双路由+卫星备份”策略,确保极端情况下仍能维持基本通信
对可能被淹或受损严重的基站设备进行临时拆除或升高,减少损失。
优先保障政府应急指挥、医院、消防等关键部门的通信需求,必要时限制普通用户带宽,确保应急通信畅通。

  注: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政务和数据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市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等单位按照《阳山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附件2)要求抓好落实。

  二、暴雨预警行动措施

成员单位

Ⅳ级

Ⅲ级

Ⅱ级

Ⅰ级

县委宣传部

①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发布预警信息,提示公众注意天气变化;提醒公众避免前往山区、河道等危险区域,减少不必要外出。

②网信办安排专人值班,监测网络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①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增加信息发布频次,通过电视滚动字幕等扩大覆盖范围。

②发布避险指南(如低洼地区排水、车辆避免停放在地下车库等)科普性信息。

③加强网络谣言巡查,及时澄清不实信息。

①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高频次发布灾情动态和救援信息。

②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对接应急、交通等部门及时发布路况、安置点等信息。

③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发布捐赠渠道或救灾需求(如紧缺物资)信息。

④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及时推送相关暴雨信息,避免引发恐慌;及时通报政府应对措施。

①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对接卫健等部门,及时推送心理援助科普性信息,缓解公众焦虑。

②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聚焦基层一线,重点报道党员干部、救援队伍抗灾事迹,凝聚社会信心。

③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提前策划灾后重建宣传,引导公众配合政府工作。

县教育局

①立即向学校、幼儿园转发天气预报信息,要求密切关注气象动态。
②督促学校对校舍、围墙、排水设施等进行简易排查,及时清理排水通道。
③提醒师生及家长注意上下学路途安全,避免涉水危险区域。加强值班值守,确保通讯畅通。

①要求学校视情况暂停户外教学活动(如体育课、集会等)。对低洼地带、地质灾害隐患点学校加强巡查。
②检查应急物资(沙袋、抽水泵等)是否到位。
③视情况提前转移危险区域学校的贵重设备或档案。允许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延迟上学或提前放学,并报教育局备案。

①要求高风险区域学校、幼儿园立即停课,其他学校视情况停课或调整作息。妥善安置寄宿学生,确保留校安全。
②联合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对校舍安全开展联合检查,必要时封闭隐患建筑。
③协调交通部门对校车线路进行风险评估,暂停危险路线运营。

①全县所有学校、培训机构立即停课,并通过多种渠道通知到每位师生家长。
②组织危险区域师生转移至应急避难场所,提供必要生活保障。
③与应急管理、气象、公安等部门实时联动,服从全县统一调度。

县工业和    信息化局

①通过短信、工作群等渠道向工业企业、工业园区转发预警信息,提醒做好防范准备。
②督促企业检查防汛薄弱环节(如低洼车间、仓库、排水设施等),确保应急物资(沙袋、抽水泵等)就位。
③保持通讯畅通,收集企业反馈信息。

①组织对高危行业(如危化品、冶金、建材等)开展现场巡查,要求企业暂停户外高空作业。
②指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必要时降低负荷或提前转移易涝区域物资。
③检查企业应急预案启动情况,确保应急队伍待命,协调保障柴油发电机、抽水设备等资源。

①要求地势低洼或防汛能力差的企业临时停工,其他企业减少非必要生产人员到岗。
②统筹县域内工业企业应急物资(如防汛器材、救援装备),优先保障重点设施(变电站、通信基站等)。

①除民生保障类企业(如水厂、食品加工)外,全县工业企业立即停产,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
②配合应急管理局、消防等部门参与抢险,调用企业可用资源(如工程车辆、大型设备)。
③提前联系保险机构,组织专家团队为灾后复工复产提供技术支持。

县公安局

①密切关注气象动态和辖区积水点、易涝区情况。
②对低洼路段、地下通道、河道周边等加强巡逻,设置警示标志。
③在易积水路段提前部署警力,维护交通秩序,必要时实施临时管制。
④通过短信、社交媒体等发布安全提示,提醒群众减少外出。

①协调消防、市政等部门联动。
②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如山体周边)、老旧房屋、施工工地等区域组织疏散或封闭。
③对积水严重路段实施交通管制,禁止车辆通行;公交线路调整时配合疏导。
④检查救援装备(救生艇、抽水泵等),确保随时可用。

①联合乡镇/街道办对高风险区域(如危房、泄洪区)群众强制转移,设立临时安置点。
②封闭危险路段、桥梁、隧道,禁止非救援车辆进入;优先保障抢险车辆通行。
③配合应急部门开展抢险救援,维护现场秩序,防止次生事故(如触电、坍塌)。

①视情实施区域封锁,禁止非必要人员外出;对受灾核心区开展拉网式排查。
②开辟应急通道,确保救护车、消防车、物资运输车辆优先通行。
③加强巡逻防控,打击哄抢物资、造谣传谣等违法行为,保障社会稳定。

县民政局

①关注气象、水利等部门动态信息。检查救灾物资储备(如帐篷、食品、饮用水等),确保物资可随时调拨。通知乡镇做好低洼地区、危房住户的隐患排查。
②通过短信、广播等渠道向公众发布防灾提示,提醒减少外出。对养老院、福利院等民政服务机构开展安全巡查。

①协调交通、公安等部门做好联动准备。预置救援力量(如社会组织、志愿者队伍),必要时提前转移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独居老人等弱势群体。
②开放应急避难场所,做好接收安置群众的预案。核查救灾物资储备库,确保运输车辆待命。

①会商研判灾害风险,对地质灾害易发区、沿河村落等高风险区域实施“一对一”盯防。
②组织强制转移危险区域群众,确保“应转尽转”,并做好安置点生活保障(如热食、医疗)。暂停户外民政活动(如集体祭祀、露天救助),保护机构内服务对象安全。

①确保所有高危区域人员全部转移,对滞留人员实施紧急救援。启用全部应急物资储备,必要时向社会征用物资。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①提醒用人单位关注暴雨预报预警消息。

②提醒受影响地区用人单位做好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准备,做好必要时除了公共保障、公共服务和抢险救灾等特殊行业停产、停工、停业准备。

①提醒用人单位关注暴雨预报预警消息。

②提醒受影响地区用人单位做好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准备,做好必要时除了公共保障、公共服务和抢险救灾等特殊行业停产、停工、停业准备。

①提醒用人单位关注暴雨预报预警消息。

②提醒受影响地区用人单位做好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准备,做好必要时除了公共保障、公共服务和抢险救灾等特殊行业停产、停工、停业准备。

①提醒用人单位关注暴雨预报预警消息。

②提醒受影响地区用人单位做好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准备,做好必要时除了公共保障、公共服务和抢险救灾等特殊行业停产、停工、停业准备。

县自然

资源局

①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高风险区的巡查监测,加密数据上报频率。
②向乡镇、村组及隐患点责任人发送预警信息,提醒做好防范准备。
③检查应急物资储备(如卫星电话、简易监测设备)。通知技术支撑单位(如地质队)做好应急调查准备。

①对重点隐患点(如滑坡、泥石流沟)开展24小时动态巡查,设立临时警示标志。督促乡镇对高风险区落实“雨前排查、雨中巡查”。
②联合应急、气象等部门召开风险会商会,划定可能成灾范围。
③建议乡镇对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提前转移;暂停隐患点周边野外作业。

①对极高风险区实施“一对一”盯守,必要时封闭危险路段或区域。启动地质灾害专业监测设备实时预警。
②配合乡镇政府组织受威胁群众强制转移,确保“应转尽转”。

①对预警区域内所有受威胁人员立即转移,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
②协调自然资源领域救援力量(如测绘无人机、地质专家)支援抢险;及时提供灾害点影像资料和风险评估。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①通过短信、工作群等渠道向建筑工地、物业小区、危房住户等发布预警提示。
②组织对低洼易涝区、临时工棚、老旧房屋、市政排水设施等开展初步巡查。督促物业企业清理排水管网杂物,确保通畅。
③检查应急物资(沙袋、抽水泵等)储备情况,确保可用。

①增加对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等在建工程的重点巡查,要求施工单位加固设施。对危房住户发出避险提醒,视情况组织临时转移。
②市政抢险队伍进入备勤状态,确保30分钟内可出动。协调建筑企业预备挖掘机、抽水设备等机械支援。
③暂停户外高空作业,督促工地对塔吊、围挡等采取防风防雨措施。

①联合乡镇街道,强制转移危房、棚户区居民至应急避难场所。开放公共设施(如学校、体育馆)作为临时安置点。
②要求所有建筑工地停工,切断高风险区域水电供应。地下车库、人防工程等提前布置防洪挡板。
③联合应急、消防等部门开展联合巡查,处置内涝险情。

对垮塌、严重内涝等险情立即处置,疏散受困人员。关闭受灾区域市政设施(如路灯电源),防止次生灾害。

县交通

运输局

①加强气象、水文监测,实时关注降雨趋势和道路积水情况。通过电子屏、广播等渠道向公众发布交通安全提示。
②对易积水路段、桥梁、涵洞等进行初步巡查,排查隐患。检查排水设施是否畅通,清淤疏浚。

③暴雨橙色或红色预警信号生效期间,受影响区域视情况调整线路或临时停运。

①增加对山区道路、临水临崖路段、施工工地的巡查频次,设置临时警示标志。
②视情况对高风险路段采取限速、限行措施。暂停户外交通工程施工(如涉及)。
③应急车辆、抢险机械(抽水泵、挖掘机等)提前部署到关键区域。

④暴雨橙色或红色预警信号生效期间,受影响区域视情况调整线路或临时停运。

①对易塌方、泥石流路段实施封闭或24小时值守,禁止车辆通行。暂停客运班线、渡口航运等高风险运输活动。
②抢险队伍全员待命,物资(沙袋、救生设备等)就近调配。协调交警、消防等部门联动响应。
③信息发布:通过媒体、短信等实时推送路况中断信息,引导公众绕行。

④暴雨橙色或红色预警信号生效期间,受影响区域视情况调整线路或临时停运。

①全县交通系统进入紧急状态,主要领导一线指挥。除抢险车辆外,全面停运客运、货运车辆。
②对受灾路段实施硬隔离,禁止一切车辆和人员进入。协调疏散滞留旅客或受灾群众。
③联合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开展救援,优先保障生命通道畅通。

④暴雨橙色或红色预警信号生效期间,受影响区域视情况调整线路或临时停运。

县水利局

①加强主要江河水位流量、主要水库蓄水监测,关注低洼地带,通知乡镇、村组责任人到岗。

②组织巡查堤防、水库、闸坝等水利设施,排查隐患点。

③检查防汛物资储备(如沙袋、抽水泵),确保抢险队伍待命。提醒乡镇做好防范。

①对重点水库、山洪沟渠、在建水利工程加强巡查,发现险情立即处置。
②联合气象、应急部门会商,研判洪水风险,提出避险建议。
③调度水库提前腾库容,开启排涝泵站降低内河水位。
④限制河道内施工活动,疏散无关人员。

①对高风险区域(如山洪易发区、病险水库下游)实施专人盯守,必要时组织撤离受威胁群众。
②统筹流域水库群联合调度,错峰泄洪,减轻下游压力。
③抢险队伍、机械前置到关键点位,随时处置溃坝、决堤等险情。

①协同乡镇政府强制转移危险区群众,确保“应转尽转”。
②启用分洪设施,牺牲局部保重点区域(如城区、重要基础设施)。

县农业

农村局

①通过短信、广播等渠道向农户、合作社发布预警信息。提醒低洼地区、设施农业基地做好排水准备。
② 组织乡镇农技人员巡查农田排水系统,疏通沟渠。检查农业设施(如大棚、养殖场)的防风防雨措施。
③确保种子、化肥、农膜等救灾物资可随时调用。

①对重点农业区域(如蔬菜基地、水产养殖区)开展隐患排查,加固设施。指导农户抢收成熟作物或转移易损农产品。
③发布农田排涝、病虫害防治等技术指南,减少渍害风险。

①对高风险区(如沿河农田、山洪易发区)实施人员撤离和财产转移。暂停露天农事活动,关闭农业观光园区。
②组织农业应急抢险队,调配抽水机、沙袋等设备支援受灾点。
③联合水利、应急部门协调水库调度,避免农田受淹。

①优先保障人员安全,协助乡镇转移受灾群众。
②提前联系保险机构启动定损程序,制定补种改种方案。

县文化广电  旅游体育局

①通过公众号、短信等渠道向旅游景区(点)、旅行社、文体场馆等转发预警信息。
②督促A级旅游景区加强巡查,排查易积水、滑坡区域隐患。提醒旅行社谨慎安排团队行程,避免前往山区、河道等高风险区域。
③暂停户外大型文化、体育活动的审批,已获批的活动需制定应急方案。

①派出工作组检查重点景区防汛准备(如排水设施、应急物资)。要求星级酒店、民宿检查地下设施防涝措施。
②指导景区做好游客分流准备,必要时关闭高风险游乐项目。建议旅行社调整或暂停途经地质灾害区域的旅游线路。
③暂停户外文体活动,室内场馆检查防汛设施。

①督促山地、临水景区暂停开放,引导游客有序撤离。旅行社暂停发团至预警区域,妥善安置滞留游客。
②联合交通部门疏导景区周边交通,预留救援通道。文化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等)视情提前闭馆。

①全县旅游景区、文体场馆立即关闭,紧急疏散所有人员。协调开放应急避难场所(如体育馆)供群众安置。
②所有旅行社无条件取消预警区域内团队行程。广电系统滚动播发防灾避险指南。
③确保文物单位(如古建筑)落实防雷、防涝保护措施。

县卫生

健康局

①检查传染病监测系统,加强腹泻、呼吸道疾病等汛期易发病例的监测。
②清点应急医疗物资(如消毒剂、急救药品、防护用品),确保基础储备可用。
③对低洼地带医疗机构(如乡镇卫生院)进行防汛提醒,检查排水设施。
④通过社交媒体等渠道发布汛期健康提示(如饮水安全、防蚊虫叮咬)。

①通知医疗机构做好急诊、创伤救治准备,预留应急床位。检查120急救车辆、设备状态,确保转运能力。
②指导养老院、福利院等场所做好防霉、防潮及消毒工作。
③预置消杀队伍和物资,防范灾后病媒生物滋生。

①指定定点救治医院,组建机动医疗队待命。排查医疗机构供电、供水、药品储备情况,必要时转移高危科室患者。
②对可能受淹区域开展饮用水源快速检测,预分发净水片。向安置点提前派驻公共卫生人员,指导环境卫生管理。
③滚动发布灾害相关健康风险警示(如触电、外伤、传染病预防)

①统筹县域内所有医疗资源,必要时请求上级支援。启用备用医疗场所(如方舱医院),保障大规模伤员收治能力。
②对无法转移的医疗机构(如ICU)落实沙袋、发电机等应急保障。联合疾控部门对避难场所开展预防性消杀。
③组织心理救援团队,制定灾后心理危机干预预案。

县应急

管理局

①组织气象、水利、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开展联合会商,及时共享雨情、水情信息。通过短信、广播、新媒体等渠道向公众发布预警提示。
②检查应急物资储备(如沙袋、抽水泵等),确保物资可用。通知相关乡镇、部门做好低洼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

①组织对河道、水库、危房、地下空间、在建工程等重点区域排查。提前转移高风险区老弱病残人员或发布转移准备通知。
②协调交通、城管、电力等部门做好抢险准备(如排水设备预置)。
③提醒公众避免户外作业、远离危险区域,做好防灾准备。

①消防、武警等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必要时预置到关键区域。
②强制转移高危区域人员,开放应急避难场所。
③视情暂停户外活动、施工工地作业,关闭景区、危险路段。

①对积水严重区域实行交通管制,必要时停工、停课、停业。
②全力保障供水、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运行。

县市场

监管局

①对地势低洼、易涝区域的农贸市场、商超开展隐患排查(如排水设施、电路安全)。
②加强生活必需品(如食品、饮用水)价格和供应动态监测,防范哄抬物价。
③ 通过微信群、公告等提醒经营户做好防水防潮措施。

①扩大检查范围,重点检查冷链食品仓库、药品仓储场所的防水防漏情况。
②约谈大型商超、批发市场,要求稳定物价,打击囤积居奇行为。
③协调商户储备应急物资(如沙袋、抽水泵),督促大型市场制定疏散预案。
④要求户外广告牌安装、施工等高空作业暂停。

①对易受灾市场实施“一对一”监管,必要时强制关闭存在安全隐患的市场。
②启动与供应商的应急联动机制,确保粮油、蔬菜等必需品供应充足。
③排查电梯、压力容器等设备防水措施,必要时停用。

①指令高危区域所有非必要经营场所停业,人员撤离。
②配合政府统一调配生活物资,临时管制紧缺商品价格。
③加强受灾区域食品安全抽检,预防霉变、污染食品流入市场。

县城市管理  综合执法局

①对易涝点、排水管网、窨井盖、广告牌、施工围挡等设施进行巡查,及时清理排水口杂物。
②检查抽水泵、沙袋等防汛物资储备情况。

①对低洼地带、地下车库、桥梁隧道等关键区域加强布防,预置抽水设备。
②督促施工单位加固临时设施,拆除或加固危险户外广告。
③配合交警部门对易积水路段进行交通疏导准备。

①对严重内涝区域实施强制排水,必要时封闭危险路段或疏散群众。
②与应急、消防、气象等部门实时联动,共享灾情信息。
③督促临街商铺、露天市场暂停营业,转移物资。

①配合公安、消防开展受困群众转移救援。
②暂停户外作业,强制关停高风险场所,防止次生灾害。

县林业局

①通过林区监控、护林员巡查等方式监测易滑坡、泥石流区域。
②对林区道路、苗圃、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的排水设施进行初步排查。检查林业在建工程(如造林项目)的临时设施加固情况。
③清点防汛物资(沙袋、抽水设备等),确保应急队伍待命。向林区经营单位(如伐木企业、生态旅游点)发布预警提示。

①增加护林员巡查频次,重点监控陡坡、河道沿岸林木及古树名木。暂停林区高危作业(如高空伐木、运输)。
②关闭地质灾害高风险区域的森林公园或林区旅游景点。转移林区危房或工棚内的人员,必要时疏散周边住户。
③预置救援设备(如油锯、绳索)至重点区域,协调消防、民间救援力量支援。

①对易发山洪、泥石流的林区实施封控,设置警示标志。紧急加固苗圃大棚、林业科研设施,转移珍贵苗木或物种。
②联合自然资源局排查林区周边地质灾害隐患点,提出避险方案。协调交通部门保障林区救灾通道畅通。

①全面封闭林区,强制撤离所有滞留人员。叫停一切林业生产活动,切断林区危险区域电力供应。
②对可能倾倒的林木进行应急砍伐,防止堵塞河道或道路。启用无人机等设备实时监控灾情发展。
③配合应急管理局开展跨部门救援,提供林业专业设备(如挖掘机、防火通道用于疏散)。

县消防救援大队

①检查救援装备(冲锋舟、救生衣、排水泵等)和车辆状态。
②对辖区低洼地带、老旧房屋、地下空间等易涝点开展初步巡查。

①在易涝区域附近预置水泵、沙袋等物资,车辆加满油料。
②对学校、医院、养老院等关键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协助加固设施。

①派遣分队驻守高风险区域(如山洪易发区、河堤薄弱段)。
②联合乡镇政府提前转移高危区群众,开放应急避难场所。

①对已积水区域实施强制排水、被困人员救援,确保“应转尽转”。
②配合交通部门实施道路管制,禁止危险区域人员返流。

阳山供电局

①对低洼、易涝区域的配电设施进行巡查,检查排水系统是否畅通。
②清点应急物资(如抽水泵、沙袋、发电机等),确保可用。

①对变电站、输电线路、配电房等关键设施进行特巡,加固易损设备。
②及时处理发现的隐患(如树木靠近线路、杆塔基础松动等)。
③对重要用户(医院、防汛指挥部等)发出风险提示。

①评估风险后,对可能严重受灾的线路或设备采取主动停运避险。
②部署移动发电车、防水挡板等,保障重要用户供电。

①暂停户外高空作业,必要时撤离危险区域人员。
②优先保障防汛指挥中心、医院、避难所等关键场所电力供应。
③对可能引发次生灾害的区域(如地下配电室)提前断电。

县气象局

①每6小时发布雨情通报,分析暴雨落区和持续时间,向指挥部报告。

②通过短信、电视、新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公众注意防范。

③通过新媒体平台推送避险指南。

④检查气象装备运行状态。

⑤建议相关部门检查隐患点、排水设施。

①每3小时发布雨情通报,分析暴雨落区和持续时间,向指挥部报告。

②通过短信、电视、新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公众注意防范。

③联合水利、自然资源部门发布山洪、地质灾害风险提示。

④通过新媒体平台推送避险指南。

⑤检查气象装备运行状态。

⑥ 建议相关部门检查隐患点、排水设施。

①每1小时发布雨情通报,分析暴雨落区和持续时间,向指挥部报告。

②通过短信、电视、新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公众注意防范。

③联合水利、自然资源部门发布山洪、地质灾害风险提示。

④通过新媒体平台推送避险指南。

⑤检查气象装备运行状态。

⑥ 建议相关部门检查隐患点、排水设施。

①每1小时发布雨情通报,分析暴雨落区和持续时间,向指挥部报告。

②通过短信、电视、新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公众注意防范。

③联合水利、自然资源部门发布山洪、地质灾害风险提示。

④通过新媒体平台推送避险指南。

⑤检查气象装备运行状态。

⑥ 建议相关部门检查隐患点、排水设施。

武警

阳山中队

①检查防汛物资(沙袋、救生衣、冲锋舟等)和通讯设备;
②派出巡逻小组监测易涝点、山洪风险区;

①预置力量至高风险区域(如低洼村落、水库堤坝);协助转移老弱病残群众;
②开展简易防洪设施加固(堆垒沙袋、疏通排水渠)。

①派出机动分队携带装备前置驻守重点区域;配合政府实施强制转移,设立临时安置点;
②对可能决堤、滑坡地段实施24小时监控,并上报险情。

①抢修关键基础设施(道路、电力、通信);执行封控危险区域、维持治安等任务。

连江海事处

①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密切跟踪大风、洪水动态信息;                                     

②立即通知各船舶单位、在港船舶,做好防汛防风准备工作;                                   

③对辖区内重要航段开展电子巡航,强化电话通知,必要时现场巡航检查,指导辖区船舶做好锚泊工作;                      

④加强对渡船的安全监管,督促地方政府严格按照停渡工作制度落实相关要求;                    

⑤加强重点河段应急力量的部署,每天对应急值守情况进行再确认再部署。

①跟踪清远海事局防汛防风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航行通告、实行交通管制要求,做好现场管制工作。   

②通知渡运管理单位和管理人员加强渡运管理,密切关注气象水文变化,必要时采取停渡措施。        

③提醒地方政府撤离住家船、无动力趸船人员;   

④加强船舶锚泊较为集中的区域巡查,防止船舶走锚险情发生;                                 

⑤加强内部船舶的检查,确保安全;             

⑥通知所有水工施工作业点停工撤离。

除做好Ⅳ和Ⅲ级响应相关工作外,还应做好以下工作:

①每天对辖区内所有船舶至少开展一次点验。      

②加强电子巡航频次,每天不少于6次一键巡航。   

③适时开展陆上和无人机巡航。                 

④辖区通航水域所有船舶停航(公务、救助船艇除外)。

除做好Ⅳ、Ⅲ和Ⅱ级响应相关工作外,还应做好以下工作:                                     

①采取一切可用手段,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对重点水域、重点船舶进行盯防。                    

②全力做好辖区水上交通管制工作及险情处理工作。

中国电信阳山分公司、中国移动阳山分公司、中国联通 阳山分公司

①通过短信、APP推送等方式向受影响区域用户发送暴雨预警信息(通常配合政府或气象部门要求)。
②在官方社交媒体账号发布防灾提示(如避免涉水、网络应急服务渠道等)。
③加强基站、机房、光缆线路的巡检,重点检查低洼地带设施。
④确保应急通信车辆和备用电源(如柴油发电机)处于待命状态。
⑤增加运维人员值班,监控网络运行状态。

①扩大预警短信覆盖范围,可能包括多次提醒或定向发送给高危区域用户。
②提前部署移动应急通信车到可能受灾区域(如易涝城区)。
③检查并储备沙袋、抽水泵等防水物资,保护关键设施。
④对可能出现拥塞的网络节点(如医院、政府周边)进行容量扩容。
⑤优先保障应急指挥、120/110等关键通信线路。

①向公众高频次发送预警信息,并附带避险指南。
②对可能被淹的基站、机房实施紧急加固或断电保护
③提前切断低洼地区非核心设备的电源,防止水浸短路。
④调拨卫星电话、便携式基站等设备至重点区域(如山区、孤岛)。
⑤与电力部门协调,确保核心机房的电力供应。

①通过所有渠道(短信、广播、电视插播等)滚动发布灾害信息。
②对可能严重受灾的设施主动关停,转移数据负载至备份节点。
③启用卫星通信、无人机基站等替代方案保障核心通信。
④为政府救援队伍开通专用通信通道,优先恢复灾区通信。
⑤配合政府发布人员转移、避难场所等紧急通知。

  注: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政务和数据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市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等单位按附件2《阳山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要求抓好落实。

  三、寒冷预警行动措施

成员单位

Ⅳ级

Ⅲ级

Ⅱ级

Ⅰ级

县委宣传部

①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发布寒冷预警信息,提示公众注意防寒保暖。

②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转载权威部门发布的天气实况和趋势分析,扩大社会覆盖面和群众知晓率。

①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增加寒冷信息发布频次,提升知晓率。

②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发布防寒防冻科普性知识(如农作物防护、一氧化碳中毒防范),提高覆盖面。

①对接县应急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灾害应对部署,澄清不实信息。

①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发布预警信息,提高知晓率。

②县融媒体中心发布志愿者招募、物资捐赠等倡议,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

③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发布心理健康科普性信息,缓解公众焦虑。

④主动对接上级宣传部门,及时向央媒、省级媒体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统一口径,及时发布信息。

县教育局

①密切关注气象部门预警动态。通过家校通、微信群等渠道向学校及家长发送防寒提醒,提示师生注意保暖、交通安全等。

①要求学校储备应急物资,对校车进行安全检查,必要时调整行车路线或暂停运营。

①对危旧校舍、临时搭建设施内的师生立即转移至安全场所。

①联合应急、公安、卫健等部门处置突发情况。

县工业和    信息化局

①加强与企业沟通,通过短信、工作群等渠道转发预警信息,提醒企业做好防寒准备。关注重点行业(如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运行状况。
②督促企业检查生产设备、管道防冻措施,储备必要应急物资(如防冻液、融雪剂)。指导劳动密集型企业合理安排户外作业时间,落实防寒保暖措施。

①对工业园区、重点企业开展防寒巡查,排查安全隐患(如老旧厂房、临时搭建物抗风雪能力)。协调能源供应部门保障企业用能需求,防范断电、断气风险。
②督促危化品企业加强仓储安全管理,防止低温导致设备失效。指导食品加工、医药等民生保障类企业提前增加库存。

①对非必要生产活动(如建筑工地、露天作业)提出限产或暂停建议。优先保障民生相关企业(如供暖、医疗物资)正常运转,协调物流运输支持。
②资源调配:统筹调配工业应急物资(如发电机、防寒装备),支援受灾风险高的企业。联合电力部门确保重点企业电力供应,预置抢修队伍。

①协调国有企业、龙头企业开放应急仓储、物流资源。
②联合应急管理部门对高危企业(如化工、冶金)进行安全评估,必要时强制停工。启用工业应急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抢修、灾后恢复。

县公安局

①排查简易房屋、流浪人员聚集点,协助转移弱势群体。

①社会面防控:联合民政部门开放临时避寒场所,防止流浪人员冻伤。加强治安巡逻,防范因取暖引发的火灾、煤气中毒事件。

①优先保障医院、学校、养老院等场所的电力、供暖安全。对滞留车辆、人员实施紧急救援(如发放保暖物资)。

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行为,防止恐慌性抢购。

县民政局

①密切关注气象动态和灾情趋势。通过短信、广播等渠道向公众发布防寒提示。
②检查救灾物资储备(如棉衣、棉被、食品等),确保基础物资可随时调拨。
③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独居老人、流浪乞讨人员等开展初步排查,提醒防寒。
④与乡镇、应急管理、交通等部门保持沟通,做好应急准备。

①补充物资库存,预置部分物资到高风险乡镇。
②联合社区、村委对困难群体入户走访,必要时提前发放御寒物资。
③开放部分避寒场所(如社区中心、敬老院),做好接收准备。

①向高风险区域调拨御寒物资,确保24小时内到位。
②全面开放避寒场所,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和医疗支持。
③动员社会组织、志愿者参与救助工作。

①联合公安、交通、卫生等部门保障救援通道畅通,防止人员伤亡。
②提前对接财政部门,做好应急资金拨付准备。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①向建筑工地、物业小区、燃气企业等下发防御通知。
②对可能倒塌的广告牌、围墙等实施强制拆除。启用应急避难场所并保障基本生活物资。

①向建筑工地、物业小区、燃气企业等下发防御通知。
②对可能倒塌的广告牌、围墙等实施强制拆除。启用应急避难场所并保障基本生活物资。

①向建筑工地、物业小区、燃气企业等下发防御通知。
②对可能倒塌的广告牌、围墙等实施强制拆除。启用应急避难场所并保障基本生活物资。

①向建筑工地、物业小区、燃气企业等下发防御通知。
②对可能倒塌的广告牌、围墙等实施强制拆除。启用应急避难场所并保障基本生活物资。

县交通

运输局

①密切关注气象、路况信息,通过广播、电子显示屏等渠道向公众发布预警和出行建议。
②加强对桥梁、陡坡、急弯等重点路段的巡查,排查隐患。

①密切关注气象、路况信息,通过广播、电子显示屏等渠道向公众发布预警和出行建议。
②加强对桥梁、陡坡、急弯等重点路段的巡查,排查隐患。

①密切关注气象、路况信息,通过广播、电子显示屏等渠道向公众发布预警和出行建议。
②加强对桥梁、陡坡、急弯等重点路段的巡查,排查隐患。

①密切关注气象、路况信息,通过广播、电子显示屏等渠道向公众发布预警和出行建议。
②加强对桥梁、陡坡、急弯等重点路段的巡查,排查隐患。

县农业

农村局

①通过短信、广播等渠道向农户、合作社、养殖场等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做好防寒准备。
②组织农技人员下乡指导农户对露地蔬菜、果树等采取覆盖薄膜、秸秆保温等措施。
③督促检查农业设施(如大棚、畜禽圈舍)的加固和保温情况。
④确保种子、肥料、饲料等应急物资供应充足。

①派出工作组重点巡查高寒地区、薄弱环节(如育苗基地、幼畜养殖场)。
②指导农户提前采收成熟作物,对不耐寒作物(如热带水果)采取增温措施。
③督促养殖场增加垫料、提供温水,减少放牧,加强幼崽保温。

①对高标准农田、规模化种植/养殖基地实施“一对一”驻点指导。
②组织机械和人力抢收易冻伤农产品,转移露天存放的农业物资。
③协调保险机构提前介入,开通快速理赔通道;准备应急救灾资金。
④联合交通部门保障农产品运输畅通,避免滞销损毁。

①协助转移受威胁区的农户及牲畜至安全场所。
②调动全县资源集中抢收可上市农产品,减少损失。
③提前对接批发市场、超市,稳定农产品供应,防止价格波动。

县文化广电  旅游体育局

通过官方平台(微信公众号、短信、景区公告等)向公众、旅游企业、文体场所发布预警信息及防范提示。督促旅行社、景区、酒店等做好游客安全宣传,合理安排行程。

①建议景区减少户外高风险项目(如索道、玻璃栈道等),加强人员巡查。
②指导旅行社调整低温区域旅游线路,避免团队滞留高风险地区。

①关闭山区、临水等高风险区域旅游设施,设置物理隔离。
②联合交通、应急部门排查旅游包车安全,防范道路结冰导致的交通事故。协调酒店、民宿为滞留游客提供防寒避灾场所。
③高频次发布灾害预警和避险指南,提醒公众避免户外活动。

配合应急部门开展受灾区域救援,优先保障游客及工作人员安全。启用应急避难场所(如体育馆、文化中心)安置受灾群众。

县卫生

健康局

①向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布防寒健康提示(如冻伤、心脑血管疾病预防)。
②检查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的保暖设备、药品(如冻伤膏、心血管急救药)储备情况。
③通过基层卫生网络向独居老人、孕产妇、慢性病患者等发送防寒提醒。

①县级医院开设低温相关疾病绿色通道,预留应急床位。基层医疗机构加强发热门诊、急诊力量。
②通过媒体、社区宣传防寒防病知识(如一氧化碳中毒预防)。
③联合民政部门检查养老院、福利院的供暖和医疗应急准备。

①组建医疗救援分队,备勤救护车辆及保暖物资。
②与交通、电力部门协调,确保急救车辆通行和医疗机构供电稳定。

启动临时避寒点医疗巡诊服务,为流浪人员、户外劳动者提供健康监测。

县应急

管理局

①通过广播、短信、社交媒体等渠道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提醒防寒保暖。宣传防冻知识(如水管防护、农作物防冻措施)。
②检查应急物资储备(如棉被、取暖设备)。加强交通、电力、供水等基础设施的防冻巡查。

①召开部门协调会,明确交通、农业、民政等部门的职责。提前部署融雪剂、除冰设备至重点路段。
②对老旧房屋、流浪人员聚集点开展隐患排查。指导农业大棚、养殖户做好保温加固。
③开放临时避寒场所,动员社区关注独居老人等弱势群体。

①应急、公安、交通、医疗等部门联合进驻指挥中心。对易结冰路段实施交通管制,必要时停运客运车辆。
②调拨救灾物资(发电机、燃料、食品)至高风险区域。保障医院、养老院等重点场所的供暖供电。
③组织高风险区域群众(如山区、棚户区)提前转移安置。

①确保粮油、能源等生活必需品供应稳定。对水电暖气等基础设施实施全天候抢修保障。

县市场

监管局

①加强生活必需品(如粮油、蔬菜、取暖设备)价格监测,防范哄抬物价。巡查农贸市场、商超物资储备情况。
②抽查供暖电器、防寒用品(如电暖器、棉被)质量安全。
③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市民选购合格防寒商品。

①打击囤积居奇行为。对液化气、煤炭等取暖燃料开展专项检查。
②协调商超、供应商增加库存,保障物资供应渠道畅通。检查应急救灾物资(如发电机、照明设备)质量。

①对必需品实施临时价格干预,严查价格违法。暂停不合格取暖设备销售,下架问题商品。
②联合交通、商务部门保障物资运输,优先配送防寒物资。开放应急供应点,配合乡镇保障偏远地区供应。

①冻结关键物资调运,配合政府统一调配。
②关停存在安全隐患的市场场所(如临时大棚市场)。协调企业捐赠物资,简化救灾物资审批流程。

县林业局

①加强气象监测,通过短信、广播等渠道向林区乡镇、林场及经营单位发布预警信息。
②指导林农对苗木、经济林(如柑橘、茶树)采取简易防寒措施(如覆盖稻草、薄膜)。
③排查林业基础设施(苗圃、灌溉系统)的抗寒薄弱环节。

①暂停林区高危作业(如采伐),加固临时工棚。
②对珍稀树种、古树名木采取包裹树干、根部培土等措施;经济林可喷施防冻剂。
③准备防寒物资(草垫、肥料、融雪剂)并分发至重点林区。

①派出专家团队指导抗寒(如熏烟增温、喷水防霜)。
②组织抢收已成熟的林产品(如竹笋、果实),转移林区养殖户牲畜。

①撤离林区滞留人员,设置临时安置点。
②对可能冻裂的林木提前修剪枝干,减少积雪压垮风险。

县城市管理  综合执法局

①加强市政设施巡查,重点检查供水管道、供暖设备、户外广告牌等易受低温影响的设施。
②核查防寒物资(如融雪剂、防滑垫、应急照明设备)库存。
③ 通过社区、商户等渠道发布防寒提醒,指导群众做好用电用火安全。

①联合民政部门加强街头巡查,劝导流浪人员进入避寒场所。
②对桥梁、坡道等易结冰区域预撒融雪剂,督促施工单位加固临时围挡。

①协调交通、电力等部门成立联合指挥部,保障主干道畅通和电力供应。
②责令户外摊贩、商户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临时搭建物。
③停止市政园林高空作业、道路洒水作业,防止结冰。

配合街道办对危旧房屋、简易工棚内群众实施转移安置。

县消防

救援大队

检查防寒救援装备(如破冰工具、保暖物资、车辆防滑链)。

配合乡镇政府提前转移高危区域群众(如独居老人)。

配合乡镇政府提前转移高危区域群众(如独居老人)。

配合乡镇政府提前转移高危区域群众(如独居老人)。

阳山供电局

①清点防冰抗灾物资(如融冰装置、应急发电机等),确保可用性。
②对易受低温影响的重点线路(如高海拔、风口区域)开展特巡,检查导线、杆塔、绝缘子等关键部位。

①增加输电线路、变电站的特巡频次,重点关注历史覆冰严重区域。使用无人机或在线监测装置辅助巡检。
②对薄弱环节采取临时加固措施(如拉线补强)。提前调整电网运行方式,降低重要线路负载。
③通知高危用户(如医院、供水、通信等)做好自备电源启动准备。

①对关键变电站、线路实施24小时驻点值守,必要时启动直流融冰。暂停非必要的计划检修作业,集中力量应对灾害。
②制定有序用电方案,优先保障民生和关键设施用电。

对可能发生倒塔、断线的区域提前停电避险,避免设备严重损坏。

县气象局

①每24小时发布低温通报,分析低温变化趋势和持续时间,向指挥部报告。

② 通过短信、电视、新媒体等渠道向公众发布防寒提示。

③通知农业部门指导农户做好农作物寒防冻措施。

①每24小时发布低温通报,分析低温变化趋势和持续时间,向指挥部报告。

② 通过短信、电视、新媒体等渠道向公众发布防寒提示。

③通知农业部门指导农户做好农作物寒防冻措施。

①每24小时发布低温通报,分析低温变化趋势和持续时间,向指挥部报告。

② 通过短信、电视、新媒体等渠道向公众发布防寒提示。

③通知农业部门指导农户做好农作物寒防冻措施。

④提醒交通部门防范道路结冰风险。

①每24小时发布低温通报,分析低温变化趋势和持续时间,向指挥部报告。

② 通过短信、电视、新媒体等渠道向公众发布防寒提示。

③通知农业部门指导农户做好农作物寒防冻措施。

④提醒交通部门防范道路结冰风险。

连江海事处

①向辖区船舶布寒潮大风、低温冰冻预警信息。提醒船舶做好防冻防滑措施,检查锚泊设备、主机、管线等关键部位。

②重点关注渡船、无动力船等抗风能力较弱的船舶。

①增加现场巡查频次,核查船舶锚泊、系固情况,督促船舶加固缆绳、转移高风险锚位。

②对客渡船实施动态管控,必要时限制航行或要求停航。

①实施局部水域交通管制,禁止抗风等级不足的船舶出港,引导船舶选择安全水域避风。

②调派海巡艇、拖轮在重点水域驻守,确保能快速应对船舶走锚、搁浅等险情。

对辖区码头、桥梁、航标等设施进行防冻抗风检查,防止次生灾害(如航标移位、管道破裂)。

中国电信阳山分公司、中国移动阳山分公司、中国联通阳山分公司

①对易受低温影响的通信设施(如基站、光缆、电力设备)进行初步排查,重点检查防冻、防雪、防风能力。
②提前储备防冻物资(如防滑链、融雪剂、保温材料)和应急油机,确保车辆和设备适应低温环境。
③在低温敏感区域(如山区、高海拔地区)预置少量应急发电设备,防止突发断电影响基站运行。

①对核心机房、汇聚节点、骨干光缆等关键设施进行“地毯式”检查,重点防范冰雪压垮杆塔、冻裂管道等问题。
②增加应急保障队伍,确保24小时值班,提前部署油机、卫星电话等应急设备。
③与电力部门协调,确保重点站点电力供应稳定,必要时预置发电车。

①在可能受灾区域提前派驻应急通信车、卫星背包站等,确保极端情况下仍能提供基本通信服务。
②对易受灾站点实施“一站一策”,如加装防冻加热装置、架高设备等。

①优先保障核心网络、应急指挥通信、公众预警短信发送等关键业务。
②与政府、电力、交通等部门建立联合应急机制,共享灾情信息,协同抢修。
③对因冰雪灾害可能导致的交通中断区域,提前规划抢修路线,确保人员物资能快速抵达。

  注: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政务和数据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市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武警阳山中队等单位按照附件2《阳山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要求抓好落实。

  四、道路结冰预警行动措施

成员单位

Ⅲ级

Ⅱ级

Ⅰ级

县委宣传部

①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公众注意道路结冰风险,建议减少非必要出行。

①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增加信息发布频次,提高知晓率和覆盖面。

②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采访气象、交通部门专家,解读预警影响范围和防范措施。

③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对接应急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政府应对措施(如融雪剂准备、交通管制等)。

④监测网络舆情,及时澄清谣言,回应公众关切。

①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充分利用主流媒体与新媒体积极推送发布预警信息。

②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对山区、桥梁、陡坡等高风险路段进行定向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

③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聚焦基层,报道一线抢险事迹,强化社会凝聚力;曝光违规通行案例以警示公众。

县教育局

①向全县学校发布预警信息,要求加强值班值守,关注天气变化。
②对校车进行安全检查,确保防滑链、轮胎等设备完好。
③通过家校平台提醒学生及家长注意上下学途中安全,建议步行或公共交通。

①对寄宿制学校提前储备生活物资,保障供暖。
②要求校车减速慢行,必要时调整路线避开高风险路段。

①对山区、农村等道路结冰严重区域的学校采取临时停课,转为线上教学。城区学校可灵活调整上下学时间,避开早晚低温时段。
②联合交通部门评估通校道路风险,无法保障安全的校车线路暂停运营。
③与应急、气象部门保持实时沟通,准备应急疏散预案。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①向辖区内工业企业、通信运营商、物流企业等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做好防冻防滑准备。
②督促企业检查应急物资储备(如融雪剂、防滑链等),确保通信基站、电力设施等正常运行。
③协调重点企业(如能源、供水、通信保障单位)提前排查隐患,加强设备防冻维护。

①组织对工业园区道路、企业运输通道等重点区域开展巡查,督促企业落实防滑措施。
②指导易受影响的工业企业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减少低温运输作业。
③协调电信运营商加强基站维护,确保应急通信畅通。

①优先保障民生相关企业(如供水、供电、供热)的原料运输和能源供应。
②对高风险区域企业视情况采取限产、停工措施,避免运输安全事故。

县公安局

①加强易结冰路段(桥梁、坡道、弯道等)的巡逻,设置警示标志(如“冰雪路段减速慢行”)。
②协调公路部门预撒融雪剂或防滑沙,检查救援设备(拖车、铲雪车)待命。
③通过电子显示屏、广播、社交媒体提醒驾驶员减速慢行,注意防滑。

①对部分易结冰路段实施限速或临时管制,禁止大型货车、危化品车辆通行高风险区域。
②增加警力部署,24小时动态监控路面温度及结冰情况。
③联合交通、应急部门启动应急预案,提前在重点路段部署救援力量。

①封闭结冰严重路段,强制分流车辆;城区重点路段禁止非必要车辆通行。
②协调专业除冰机械、物资到位,消防、医疗等应急单位进入待命状态。
③滚动发布路况信息,建议公众减少出行,必要时协调教育部门调整学校作息。

县民政局

以通过社区、村镇渠道向公众发布防灾提示(如防滑、防冻建议)。
②清点储备的御寒衣物、食品、取暖设备等救灾物资,确保可用。
③对敬老院、流浪乞讨人员等开展防寒提醒,必要时提前转移安置。

①配合交通部门排查桥梁、陡坡等易结冰路段隐患。
②向高风险乡镇预置部分救灾物资(如棉被、融雪剂)。
③开放部分避灾场所,检查供暖、水电设施。

①救灾工作人员全员在岗,社会救援力量备勤。
②对独居老人、留守儿童等逐户排查,必要时强制转移。
③向偏远山区、高风险区域提前运输物资。
④协助交警实施临时交通管制,保障救援通道畅通。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①通过社区、物业等渠道提醒居民注意防滑,督促物业做好小区内道路防冻准备。
②确保融雪剂、防滑沙、除冰设备等物资储备到位,车辆设备处于待命状态。

①增加巡查频次,重点监控桥梁、隧道、弯道等易结冰路段。
②在隐患路段预撒融雪剂或防滑材料,设置临时警示标志。

①对主干道、医院、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提前撒布融雪剂,防止结冰。

县交通

运输局

①加强气象和路况监测,通过电子屏、广播等渠道发布结冰预警和减速提示。
②增加重点路段(桥梁、坡道、弯道等)巡查频次,检查融雪剂、防滑料等物资储备。
③与交警、气象部门会商,必要时限制危化品车辆通行。

①在易结冰路段预撒融雪剂或防滑沙,部署除雪机械待命。
②对山区道路、长陡下坡等高风险路段实施动态监测,必要时临时封闭。
③督促客运企业落实防滑链等安全措施,调整或暂停部分农村客运线路。
④通过媒体高频次发布安全驾驶建议,建议非必要不出行。

①对结冰严重路段实施封闭或限行,设置绕行标志,交警协同疏导。
②调派全部除雪设备、人员开展机械化除冰作业,优先保障主干道通行。
③暂停县域内所有客运班线、校车运营,工地停工(涉及运输车辆)。

县农业

农村局

①通过短信、微信群等渠道向乡镇农业服务站、合作社、种养殖大户等转发预警信息。提醒农业从业人员减少非必要运输,提前加固农业设施(如大棚、畜禽圈舍)。
②检查农田周边道路、农机通行路线,标识易结冰危险路段。
③储备适量融雪剂、防滑链等应急物资,确保农机车辆安全。

①组织人员对主要农业产区道路、农产品运输通道进行巡查,协调交通部门处理隐患。
②指导农户对露天蔬菜、果树等采取覆盖保温措施,畜禽养殖场做好防冻准备。
③建议暂停非紧急农产品运输,优先保障生鲜农产品绿色通道。

①联合交通、应急部门疏通农业运输主干道,调配农机设备参与除冰。
②组织抢收成熟农产品,转移易受冻害的经济作物或幼畜。

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①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道路结冰预警信息,及时通过官方渠道(如网站、社交媒体、短信等)向公众、旅游企业和体育场所发布预警信息。
②督促旅游景区在入口、售票处等显眼位置设置警示牌,提醒游客注意道路结冰风险,谨慎出行。

①增加预警信息发布频率,扩大覆盖范围,确保旅游企业、体育场馆和游客及时知晓。
②指导旅游景区采取限流措施,减少游客数量,避免因道路结冰导致滞留或安全事故。
③暂停高风险户外体育活动,如登山、滑雪等,并做好已参与人员的疏散或安置工作。

①建议或要求部分道路结冰严重的旅游景区暂时关闭,停止接待游客,并做好游客疏散工作。
②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准备,确保能够及时处置突发情况。

县卫生

健康局

检查急救车辆防滑链、药品等物资储备。通知医疗机构加强急诊科、骨科等科室备勤。

①增加急诊医护人员班次,预留应急病床。协调乡镇卫生院做好伤员初步处置准备。
②与交通部门建立信息共享,优先保障救护车辆通行。
③对养老院、妇幼保健机构等开展防滑防冻安全检查。

① 组建医疗救援突击队,随时支援高风险区域。启动临时医疗点预案(如高速公路服务区)。
②调拨防寒药品、担架、夹板等至重点区域。
③联合消防、公安建立伤员快速转运机制。

县应急

管理局

①加强气象、交通部门联动,实时监控道路温度、湿度和结冰情况。通过短信、广播、社交媒体等渠道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和防滑提示。
②检查融雪剂、防滑沙等物资储备,确保应急设备(撒布机、铲车)待命。督促公路养护单位对桥梁、坡道等重点路段预撒融雪剂。

①召开多部门会商会,明确交通、公安、城管等部门职责。在易结冰路段设置临时警示标志,加强巡逻频次。
②视情况限制大型货车、危化品车辆通行高风险路段。协调公交公司调整山区或偏远线路班次。
③提醒学校、企业等单位合理安排出行,避免非必要外出。

①协调武警、消防等力量备勤。对主干道、高速入口等实施不间断除冰作业。
②封闭部分结冰严重道路,分流车辆;必要时停运长途客运。联合交警实施临时交通管制,优先保障救护、抢险车辆通行。
③确保供水、供电、供暖等关键设施正常运转,排查户外管线风险。

县市场

监管局

①加强农贸市场、商超等重点场所巡查,督促经营者做好防滑措施(如铺设防滑垫)。
②启动生活必需品(如粮油、蔬菜、融雪剂等)价格和供应量动态监测,防范囤积居奇。
③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如电梯、压力容器)加强结冰防护检查。
④通过商户群、电子屏等发布防滑防冻安全提醒。

①对露天市场、临时摊点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必要时建议暂停营业。
②对防寒物资(如取暖设备、防滑链)开展价格专项检查,打击哄抬物价行为。
③协调商超增加必要物资储备,确保应急供应渠道畅通。
④要求户外特种设备运营方增加防冻巡检频次。

①联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对重点路段周边商户开展联合整治,清理占道经营。
②必要时对关键物资实施临时价格限制。
③启动应急保供机制,调配物资优先保障受灾区域。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②检查融雪剂(如盐、融雪剂)、防滑沙、铲雪工具等物资储备,确保随时可用。
③对桥梁、坡道、弯道、学校周边等易结冰区域加强巡查,设置临时警示牌。
④在低温时段(如夜间至凌晨)对重点路段预撒融雪剂或防滑材料。

①覆盖主次干道、公交专用道、医院及商圈周边道路,增加巡查频次。
②通过媒体、短信等渠道向公众发布防滑提醒,建议减少非必要出行。

①协调沿街单位、商户落实“门前三包”,协助清除人行道积雪积冰。
②优先保障主干道、应急通道(如消防、救护路线)畅通,机械+人工联合除冰。

县林业局

①加强林区道路、苗圃、管护站等区域的结冰监测,重点关注陡坡、弯道等易结冰路段。与气象、交通部门保持信息共享,及时获取最新预警动态。
②对林业管护车辆加装防滑链,检查应急物资(如融雪剂、防滑沙)储备。通过广播、短信等方式向林区作业人员及周边社区发布安全提示。

①组织人员巡查林区主要道路、防火通道,设置临时警示标志。排查苗圃、经济林基地的防寒防冻措施(如覆盖保温膜)。
②动员应急队伍待命,清点除冰工具(如铁锹、扫雪机)、救援设备。提前规划林木倒伏或断枝的清理预案,防止堵塞道路。
③视情况暂停林区高危作业(如采伐、运输),减少人员外出。

①封闭结冰严重的林区道路,禁止非必要车辆和人员进入。对珍稀树种、古树名木采取加固或保温措施。
②联合交通、应急部门开展除冰作业,优先保障防火通道畅通。协调调配大型机械(如铲车)应对可能的大面积倒伏林木。

县消防救援大队

①检查除冰设备(融雪剂、铲冰工具)、救援车辆防滑链、照明设备等。

①在桥梁、陡坡等易结冰路段附近预置救援小组。
②与路政、交警联合开展短时应急演练。
③补充融雪剂、防寒物资,确保车辆油电充足。

①在高风险路段驻点值守,配备快速除冰设备。
②调派消防车、救护车至关键节点待命。

阳山供电局

①向内部及重要用户(医院、供水等)发送低温结冰风险提示。
②对易受影响的山区、风口线路开展特巡,检查融冰装置、应急电源状态。
③清点防冰物资(如融冰剂、抢修工具),确保车辆防滑链配备到位。

①通知高危用户启动自备电源检查,做好停电应急预案。
②与交通部门联动,优先保障电力抢修车辆通行,必要时预撒融冰剂。

①对关键变电站、主干线路实施驻点值守,启用在线监测系统实时跟踪冰情。
②对历史冰灾频发区段启动直流融冰或热力融冰准备。
③协调交警部门开辟电力抢修绿色通道,部署越野抢修车辆待命。
④制定负荷调控方案,必要时对非关键用户采取有序用电措施。

县气象局

①通过短信、广播、政务平台等渠道向交通、应急部门和公众发布预警信息。

②提示相关部门做好融雪除冰准备,建议公众减少非必要出行。

①通过短信、广播、政务平台等渠道向交通、应急部门和公众发布预警信息。

②提示相关部门做好融雪除冰准备,建议公众减少非必要出行。

①通过短信、广播、政务平台等渠道向交通、应急部门和公众发布预警信息。

②提示相关部门做好融雪除冰准备,建议公众减少非必要出行。

中国电信阳山分公司、中国移动阳山分公司、中国联通阳山分公司

加强基站和通信线路的巡检,防范低温导致的设备故障。

①提前部署应急发电车、油机等设备,以应对可能的停电情况。
②与电力、交通等部门保持联动,确保供电和道路通行。
③对重点区域(如高速公路、山区)的通信设施进行加固,防止冰雪影响信号传输。

①提前预置抢修队伍,确保在发生通信中断时能迅速恢复服务。
②重点保障交通枢纽、应急指挥部门的通信畅通。
③对易受冰雪影响的基站进行重点监控,必要时采取临时供电措施。

  注: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政务和数据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市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武警阳山中队、连江海事处等其他单位按照附件2《阳山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要求抓好落实。

  五、干旱预警行动行动措施

成员单位

Ⅳ级

Ⅲ级

Ⅱ级

Ⅰ级

县委宣传部

①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发布干旱预警信息,发布旱情趋势及影响范围。提醒公众节约用水,普及家庭节水技巧。

②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转载权威部门(如气象、水利)的预警解读,避免谣言传播。

①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发布干旱预警信息,发布旱情趋势及影响范围。提醒公众节约用水,普及家庭节水技巧。

②加强舆情监测,关注干旱舆情网络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如供水紧张问题)。

③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发布信息,倡导企业、学校等单位参与节水行动,报道典型案例。

①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增加信息发布频次,对接应急、农业等部门,及时发布抗旱科普性信息,提高知晓率和覆盖面。

②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聚焦基层一线,积极宣传抗旱救灾先进事迹,号召志愿者、社会组织参与支援。

①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发布应急水源、送水点等便民信息。

②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对接卫健部门,及时发布心理健康科普性信息,缓解公众焦虑。

县教育局

①开展校园节水教育,推广节水设备使用(如节水龙头)。
②排查学校供水设施,储备应急饮用水(如桶装水)。
③减少户外体育活动,避免高温时段户外活动。

①增加饮用水、防暑药品(如藿香正气水)储备。
②加强学生防暑降温措施,校医室做好脱水、中暑应急处置准备。
③通知家长为学生准备随身饮用水,提醒防暑注意事项。

①协调消防或水务部门为缺水学校送水,启用备用水源(如井水)。
②强化食堂卫生监督,防止因水质问题引发群体性疾病。
③制定分时段供水计划,优先保障食堂、宿舍等关键区域用水。

对寄宿制学校学生实施转移或集中供水保障。

县工业和    信息化局

①加强与企业沟通,收集重点工业企业(高耗水、依赖水电等)生产情况,动态监测用水、用电需求。定期向企业发布干旱预警信息及节水节电建议。
②协调水务部门,评估工业用水储备情况,优先保障民生相关企业(如食品、医药)供水稳定性。
③鼓励企业启用自备水源或循环水设施。
④指导企业制定节水方案,推广节水技术或临时替代措施(如错峰生产)。

①对高耗水企业实施用水量动态监控,必要时协商限产或调整生产计划。协调电力部门,保障关键产业链企业电力供应,预防因水电短缺导致的停产。
②检查应急供水设备(如储水车、净水设备)储备情况,确保可快速调用。摸排企业自备发电设备状况,协调燃油供应保障。
③联合农业、住建等部门,优化区域水资源分配方案,避免工业与农业用水冲突。

①对非民生相关高耗水企业实施限产或暂停生产,优先保障医疗、食品、能源等关键行业。限制高耗水工业项目开工,暂停非紧急工业用水审批。
②启动工业应急供水预案,协调水务、消防部门向重点企业定向供水。建立企业用电“白名单”,优先保障产业链核心企业电力供应。
③统计企业因限产面临的困难,提前谋划税收减免或补贴政策。

①除民生保障类企业(如自来水厂、医院供应链)外,全面暂停非必要工业生产。紧急调用全县水资源,统一分配至生存必需领域。
②组织企业跨区域调配产能或原材料,减少供应链中断影响。协调上级部门跨区域调水、调电支援。
③制定灾后复工复产计划,提前对接金融支持、设备检修、用工保障等配套措施。

县公安局

增加对水源地、输水管线、消防栓等设施的治安巡逻,防范破坏或盗窃行为。

①在易发纠纷区域(如集中供水点)部署警力,维护秩序。
②严查囤积居奇、哄抬水价等扰乱市场行为。
③为运水车辆开辟绿色通道,确保救灾物资运输畅通。

①对抢水、群体性事件风险区域实行24小时值守。限制或暂停非必要高耗水行业(如洗车场)用水,配合执法。
②对水库、净水厂等关键设施派驻警力,防止破坏。
③加强林区、农田防火巡查,严控野外用火。
④打击散布干旱谣言、制造恐慌的网络违法行为。

①必要时对极端缺水区域实施临时管制(如限时供水现场秩序维护)。
②打击抢劫、盗窃救灾物资行为。

县民政局

①排查农村五保户、独居老人等困难群体,做好应急送水预案。
②检查救灾物资储备(如饮用水、粮食、抗旱设备),确保基础物资可用。
③通过社区、媒体发布节水抗旱提示,指导群众提前储备生活用水。

①联合农业、水利等部门召开会商会,评估干旱影响范围,提出可能升级预警的建议。
②向高风险乡镇预置部分救灾物资(如水泵、储水罐)。
③组织基层民政干部、志愿者队伍待命,重点保障饮水困难区域。
④初步统计可能受灾人口和需救助对象,制定救助方案草案。

①启动救灾资金紧急拨付程序,简化审批流程。开放应急供水点,协调消防、市政等部门向缺水社区送水。
②对因干旱导致基本生活无法保障的群众,临时转移至集中安置点。
③联合财政、应急部门申请上级救灾支持,协调跨区域物资调运。
④引导慈善组织、企业参与捐赠饮用水、资金等。
⑤做好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供水保障。

①组织社工队伍疏导群众情绪,防止因争水引发冲突。
②向受灾群众发放临时生活补助(如购水补贴、口粮补贴)。启用所有应急水源,优先保障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供水。

县自然

资源局

对易发干旱区域(如山区、生态脆弱区)开展巡查,排查地质灾害隐患(如因干旱诱发的地裂缝)。

协助应急水源的资源调配工作,组织专家提供地质技术支撑。

对干旱裂土区域实施加固,防范次生地质灾害(如滑坡)。

对干旱裂土区域实施加固,防范次生地质灾害(如滑坡)。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①加强城市供水、市政设施运行监测,每日汇总供水企业水源储量、用水需求数据。通过社区公告、短信等渠道提醒居民节约用水。
②排查供水管网漏损情况,优先修复高漏损区域。检查消防栓、应急供水车等设备可用性。

①对高耗水行业(如洗车、泳池)实施限水措施,减少20%-30%用水量。暂停审批临时用水许可证(特殊行业除外)。
②启动备用水源(如地下水井)并检测水质,制定分时段供水方案。预置应急供水车辆至偏远或高风险社区。

①对非民生用水实施定额供应,关闭非紧急公共供水设施(如喷泉)。建筑工地暂停混凝土养护等高耗水作业,夜间错峰供水。
②协调周边区域调水或启用应急水源,优先保障医院、学校等关键场所。组织水车定点配送至缺水居民区。
③加快抗旱应急工程(如深井开挖、管道改造)建设。

①联合消防、环卫部门向重点区域运水,设立集中取水点。请求上级支援移动净水设备或跨区域调水。
②统计因干旱导致的房屋开裂、地基沉降等次生灾害,制定临时安置方案。

县交通

运输局

①向运输企业、在建交通工程发布干旱预警提示,防范高温作业风险。

①增加重点路段(如山区道路、老旧桥梁)巡查频次,评估干旱导致的裂缝、沉降风险。
②对部分承载力可能下降的农村公路或桥梁实施临时限载措施。
③督促在建工程调整高温时段作业时间,加强洒水降尘和防火措施。
④协调储备运力,优先保障抗旱物资运输车辆通行。

①对已出现病害的路段设立警示标志,必要时封闭部分高危路段。
②组建应急抢险队伍,随时处置因干旱引发的突发性道路损毁。
③与水利、农业部门协作,优化抗旱运输路线,保障应急供水车辆优先通行。
④通过可变情报板、短信等实时发布路况信息,引导公众绕行。

对灾情严重区域实施交通管制,除抢险车辆外禁止通行。

县水利局

①加强主要江河水位流量、主要水库蓄水监测,与农业、应急等部门会商,预测干旱趋势。
②优化中小型水库供水计划,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用水。限制高耗水行业(如洗车、泳池)非必要用水。

①组织专家加密会商,预测干旱发展趋势。

②启用备用水源井,检查应急供水设备(如水泵、输水管网)。

①暂停受灾区域非民生行业取水许可审批。实施跨区域调水协调(如请求上级调度周边水库资源)。

②统计可能受影响的乡镇人口、经济损失,预置救灾物资。”

①联合气象部门实施人工增雨作业,协调电力部门保障泵站供电。
②经政府批准后,暂停所有非生活用水,强制启用深层地下水。协调消防、军队等力量向偏远地区送水。

县农业

农村局

①加强旱情监测,每日汇总土壤墒情、作物生长状况等信息,向乡镇和农户发布节水保墒建议。
②协调水利部门优化灌溉水源分配,优先保障高效节水农业区域用水。
③组织农技人员下乡,推广抗旱播种、地膜覆盖、浅灌滴灌等技术。
④检查抗旱物资储备(如水泵、输水管等),确保设备可用。

①联合气象、水利等部门召开旱情分析会,预测影响范围及持续时间。
②启动灌溉应急预案,调配水库、河道等水源,限制非农用水。
③指导农户改种短生育期或耐旱作物,减少高耗水作物面积。
④协助农户申报农业保险,减少潜在损失。

①发动合作社、农业企业参与抗旱,共享抗旱设备。
②启用备用水井、应急调水工程,必要时组织送水车保障育苗基地等关键区域。
③申请县级抗旱专项资金,补贴农户购买抗旱机具或燃油电力。

①优先确保人畜饮水安全,限制农业用水,必要时实施配给制。
②对绝收田块指导抢收或改种速生作物,协调饲料供应防止畜牧业受损。
③提前制定灾后补种、病虫害防控及土壤修复计划。

县文化广电  旅游体育局

①提醒旅游景区节约用水,检查应急水源储备。建议户外旅游项目做好游客防暑、节水宣传。

①对重点旅游景区、文体场馆开展节水措施检查。暂停审批高耗水文旅活动(如水上乐园、泳池开放等)。
②景区需设置节水提示,限制非必要用水设施(如喷泉、人工瀑布)。建议旅行社调整行程,避开干旱严重区域。
③督促景区制定限流预案,保障基本饮水供应。

①关闭干旱区域高风险旅游景区或室内外文体场馆。暂停举办大型户外文体活动。
②协调应急部门向重点景区配送饮用水。启用备用供水设备(如节水型厕所、临时储水设施)。
③通过媒体发布旅游安全提示,倡导公众减少非必要出行。

①配合应急部门将景区、场馆转为临时应急避难或供水点。动员旅游车辆等资源支援物资运输。

县卫生

健康局

启动干旱健康影响监测,重点关注饮用水安全、高温相关疾病。

①增加对水源水质、介水传染病(如腹泻病)的监测频次。排查农村地区、养老机构等脆弱群体的饮水保障情况。
②资源调配:预置应急供水设备(如移动净水装置)至高风险区域。准备中暑、肠道门诊的医疗资源。
③对缺水地区开展饮用水消毒技术指导。向户外作业人员、老年人等发放防暑物资。

①协调疾控、医疗、卫生监督等多部门联合行动。
②调派流动医疗队至受灾区域,优先保障孕产妇、慢性病患者等。开通干旱相关疾病救治绿色通道。

①强制管控饮用水源,防止污染事件。对聚集性传染病疫情实施快速隔离与处置。
②动员社区力量参与健康宣传、送水服务等。通过媒体实时发布健康警示和救援信息。

县应急

管理局

①检查抗旱物资储备(如水泵、输水带、应急供水车)。
②通知乡镇、村组做好节水宣传,排查农田水利设施。

①限制高耗水行业(如洗车、泳池)用水,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用水。
②调度农业灌溉设备,组织抗旱服务队下乡支援。
③发布节水倡议,引导群众储水、循环用水。

①对重点区域实行定量供水或分时段供水。
②暂停非必要商业用水,限制绿化、市政用水。
③启动应急深井、移动净水设备,向偏远地区送水。

①设立集中供水点,24小时保障基本生活用水。
②防范干旱引发的森林火灾、地质灾害(如土壤龟裂塌陷)。

县市场

监管局

①加强粮油、蔬菜、饮用水等生活必需品价格和供应量日常监测,防止囤积居奇。
②抽查抗旱物资(如水泵、水管)质量,打击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
③通过约谈、通知等形式提醒经营者遵守价格法规,维护市场秩序。

①对农贸市场、超市、农村集市开展重点巡查,确保基本商品供应稳定。
②必要时对瓶装水、抗旱农资等商品实施临时价格备案或限价措施。
③开通消费投诉绿色通道,快速处理哄抬物价、虚假宣传等举报。

①联合公安、农业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严查囤积、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
②协调商超、企业增加饮用水、食品等应急物资储备,确保调运渠道畅通。
③加大抽检频次,重点检测瓶装水、食品等商品质量,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①依法对必需品实施价格管制或配额销售,必要时查封违法经营场所。
②配合发改、应急等部门调配物资,优先保障医疗机构、学校等场所供应。

县城市管理  综合执法局

①加强城市供水、绿化用水等关键领域的水资源监测。
②限制市政绿化、道路冲洗等非必要用水,优先保障居民生活供水。督促商业、公共机构减少高耗水行为(如洗车、喷泉等)。
③通过社区、媒体宣传节水知识,倡导居民节约用水。

①对高耗水行业(如餐饮、洗浴)实施用水量核查,提出节水整改要求。暂停非紧急的市政工程用水,严控建筑工地降尘等用水。
②检查应急供水设备(如消防栓、临时供水车)的可用性。
③加强巡查,对违规取水、浪费水资源的行为依法处罚。

①对非生活用水行业实行定量供水或限时供水。协调水务部门启动备用水源,优化水资源调度。
②组织应急送水车队,为缺水社区提供临时供水。关闭所有景观性用水设施(如喷泉、人工湖)。
③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打击非法取水、囤积水源等行为。

①实行居民生活用水配额制,限制非必需商业用水。全面停止市政、绿化、建筑等非生活用水。
②动员社区、志愿者参与节水监督和应急供水服务。发布公告禁止私自开采地下水或破坏供水设施。

县林业局

①加强森林土壤墒情、植被状况监测,每日汇总数据。联合气象部门会商,研判干旱发展趋势。
②发布林业抗旱通知,提醒林区单位及农户做好准备工作。检查林业灌溉设施,确保正常运行;对苗圃、新造林地优先补水。
③清点防火物资储备,检修防火设备(干旱易引发火灾)。
④开展节水灌溉技术指导,推广覆盖保墒等抗旱技术。

①增加监测频次,重点监控生态脆弱区、经济林基地。启动干旱影响评估,预测可能受损的林木种类及面积。
②限制林区非必要生产用水,暂停高耗水林业作业。对珍稀古树、重点保护树种实施专项补水。
③加强森林防火巡查,严控野外用火。组织抗旱服务队,对受灾苗圃、幼林进行应急灌溉。

①暂停林木采伐审批,减少森林资源消耗。评估病虫害暴发风险,提前部署防治措施(干旱易导致树势衰弱)。
②对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实施封闭管理,减少人为干扰。采用滴灌、喷灌等方式抢救濒危林木资源。

对无法挽救的枯死木及时清理,防止火灾及病虫害扩散。必要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需符合气象条件)。

县消防救援大队

①检查消防水源(如消防栓、天然水源)可用性,确保应急取水点畅通。清点抗旱装备(水泵、水带、储水设备等),确保完好率100%。
②向社区、农村发布防火提示,减少野外用火行为。联合农业部门指导农户节水灌溉。

①在重点区域(如山区、林区)预置移动消防水泵。
②对易燃场所(加油站、粮库等)开展防火巡查,消除隐患。排查农村老旧电路,防范电气火灾。
③组织乡镇专职消防队开展抗旱救灾演练。动员社会力量(志愿者、民兵)参与水源运输支援。

优先保障医院、养老院、学校等场所供水安全。对重点林区实施喷水增湿作业,降低火灾风险。

配合政府实施限水限电管控,优先保障民生用水。在极端情况下,调用直升机、无人机进行火情监测或远程灭火。

市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

①评估辖区重点水源地、生态敏感区(如湿地、河流)的水量和水质变化。
②排查工业企业、农业面源污染风险,督促重点排污单位减少取水量。开展节水宣传,协调农业部门推广抗旱作物或灌溉技术。
③检查应急水源(如备用水井、储水设施)可用性,确保生态补水设备待命。

①加密饮用水源地、重点河段水质监测,防范因水位下降导致的污染浓缩风险。
②对濒危水生生物栖息地实施人工补水或转移保护。暂停河道生态流量以下的取水许可审批。

①对排污企业实施限产或错峰生产,严查偷排漏排行为。关停非必要景观用水(如喷泉、绿化浇灌),启用再生水替代。
②对干旱裸露河床开展扬尘防控,避免二次污染。投放微生物制剂等应急措施,防止水体富营养化或黑臭。
③发布干旱生态影响提示,鼓励公众举报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如私采地下水)。

①对重点污染源实行24小时驻厂监管,必要时停产。
②组织专家评估干旱对生态系统的长期影响,制定灾后恢复计划。对因干旱暴露的污染底泥或遗留污染物进行紧急清理。

阳山供电局

①检查应急物资(如发电机、防火设备)库存,确保可用。通知应急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②对重点区域(如山区、水库周边)的输电线路、变电站进行巡检,排查火灾隐患。

①增加输电线路、配电设备的巡检频次,重点关注高温、干燥区域的设备过热问题。
②分析电网负荷趋势,优化调度方案,避免设备过载。
③向高危用户(如农业排灌、重点企业)发送干旱用电提醒,指导节约用电。
④开展局部停电应急演练,测试响应流程。

①对易受干旱影响的变电站、线路实施24小时监控,必要时部署临时降温设备(如风机、喷淋系统)。
②调配应急发电车、抢修队伍至高风险区域待命。
③制定有序用电方案,优先保障民生和关键设施用电。

①全面停止非必要检修作业,集中力量保障核心网络。
②对因干旱导致的故障(如设备过热、电缆火灾)实施快速抢修。
③通过媒体、短信等渠道发布用电安全提示和临时限电通知。

县气象局

①加强气象干旱指标监测,每周分析未来7天天气预报及干旱趋势分析,向指挥部报告。

②建议水利部门合理调度中小型水库蓄水。

③向公众发布干旱防御指南,提醒农户节水灌溉。

①加强气象干旱指标监测,每周分析未来7天天气预报及干旱趋势分析,向指挥部报告。

②建议水利部门合理调度中小型水库蓄水。

③向公众发布干旱防御指南,提醒农户节水灌溉。

④联合农业农村局开展实地墒情调查。 

⑤检查人工增雨作业设备及弹药储备,待命作业。

①加强气象干旱指标监测,每周分析未来7天天气预报及干旱趋势分析,向指挥部报告。

②建议水利部门合理调度中小型水库蓄水。

③向公众发布干旱防御指南,提醒农户节水灌溉。

④联合农业农村局开展实地墒情调查。 

⑤在条件允许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①加强气象干旱指标监测,每周分析未来7天天气预报及干旱趋势分析,向指挥部报告。

②建议水利部门合理调度中小型水库蓄水。

③向公众发布干旱防御指南,提醒农户节水灌溉。

④联合农业农村局开展实地墒情调查。 

⑤在条件允许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连江海事处

①排查浅滩、礁石等潜在碍航点,协调航道部门更新航标标识。

②通过短信、电话等渠道向渡船和所属乡镇政府发送预警信息。

①排查浅滩、礁石等潜在碍航点,协调航道部门更新航标标识。

②通过短信、电话等渠道向渡船和所属乡镇政府发送预警信息。

①排查浅滩、礁石等潜在碍航点,协调航道部门更新航标标识。

②通过短信、电话等渠道向渡船和所属乡镇政府发送预警信息。

①排查浅滩、礁石等潜在碍航点,协调航道部门更新航标标识。

②通过短信、电话等渠道向渡船和所属乡镇政府发送预警信息。

  注: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政务和数据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武警阳山中队、中国移动阳山分公司、中国电信阳山分公司、中国联通阳山分公司等单位按照附件2《阳山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要求抓好落实。

  六、高温预警行动措施

成员单位

Ⅳ级

Ⅲ级

Ⅱ级

县委宣传部

①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发布高温预警信息,提醒公众减少午后户外活动,注意防暑降温。对接县气象局、应急管理局,及时发布权威天气数据及防护建议。

②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发布高温中暑症状和急救科普性信息,倡导补充水分、避免暴晒等基础防护措施。

③做好舆情监测,避免谣言传播。

①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增强发布图文、短视频等通俗易懂的内容,提高群众知晓率。对接交通、城管等部门在公交站牌、电子屏滚动播放预警信息。

②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发布公共场所(商场、图书馆等)开放避暑区域信息,并通过宣传引导公众知晓。

①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高频次发布预警信息,提高公众知晓率。

②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重点宣传电力保障、供水安全等民生措施信息,避免恐慌。对接卫健部门发布高温急救医院名单和中暑就诊指南。

③监测网络舆情,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如“停电停水”谣言)。

县教育局

①通过班会、广播等普及防暑知识,提醒师生补充水分、避免暴晒。
②检查教室、宿舍通风及降温设备(如风扇、遮阳帘),确保饮用水供应。

①调整上下学时间,避开高温时段(如推迟下午上课时间)。
②暂停或缩短午间户外课程、体育课、集会等,改为室内进行。
③校医加强巡查,备足防暑药品(如藿香正气水);关注体质较弱学生。
④开放空调或通风场所供学生休息,避免教室过度拥挤。

①视情况暂停中小学户外课程或非必要教学活动,幼儿园可考虑停课。
②设立校内临时避暑点,为无空调的教室配备降温设备(如冰块、喷雾风扇)。
③通知家长做好学生防暑监护,允许学生请假居家学习。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①向工业企业、通信运营商等发布高温预警信息,提醒做好防暑降温准备。
② 督促企业检查通风、降温设备及电力设施,确保正常运行。
③协调企业储备防暑物资(如饮用水、急救药品)。
④检查通信基站、线路的耐高温能力,确保应急通信畅通。

①对高耗能、高温作业企业(如冶金、化工等)加强巡查,建议调整高温时段生产计划。
②协调企业实行错峰用电或减少非必要产能。
③加强值班调度,要求企业每日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④优先保障水、电、通信等关键基础设施稳定运行。

①对部分高温高风险企业下达限产或临时停产指令。
②联合应急、消防等部门开展联合督查,确保防暑措施落实。
③组织通信抢修、电力保障等应急队伍24小时待命。
④实时监控工业企业用电负荷、设备运行状态,防止过热故障。

县公安局

①增加对露天广场、交通枢纽、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巡逻频次,防范因高温引发的突发公共事件。
②在易发生车辆爆胎或拥堵的路段加强交通疏导,检查道路设施(如信号灯)的耐高温运行情况。

①协调消防、医疗等部门联动备勤。
②排查电力线路、易燃易爆场所的防火措施,防范火灾。
③严查车辆安全隐患(如灭火器、轮胎状态),增设临时休息点供长途司机避暑。

①对非必要户外作业实施临时管制,联合安监部门督查企业防暑措施落实情况。
②防范因用电激增引发的纠纷或治安事件,打击哄抬防暑物资价格等违法行为。
③联合民政部门对流浪乞讨人员实施强制救助,防止热射病等伤亡。

县民政局

①检查防暑物资(如清凉油、饮用水)储备情况。
②组织乡镇/街道对独居老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等弱势群体进行初步摸排。
③协调开放社区活动中心、养老机构等临时避暑场所,提供基本饮水、降温条件。

①加强街头巡查力度,劝导流浪人员入住救助站或避暑点。联合社区对高龄老人、慢性病患者等开展上门走访。
②增设临时避暑点,延长开放时间,配备医护人员。
③普及中暑急救知识,提醒避免高温时段户外作业。

①协调公安、卫生等部门联合行动。
②对福利院、养老院等机构进行专项检查,确保空调、通风设备正常运行。向户外劳动者(环卫工、建筑工等)发放防暑物资。
③在避暑点配备急救药品,与医院建立绿色通道。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①加强建筑工地、市政设施的温度监测,向相关单位发送高温提醒。通过短信、工作群等渠道向施工企业发布防暑指南。
②督促施工单位调整露天作业时间(如避开10:00-16:00高温时段)。要求工地配备清凉饮料、防暑药品,并设置遮阳休息区。
③检查供水、供电设施,确保居民和施工现场用水用电稳定。

①对在建工地、老旧房屋、危房开展专项巡查,排查高温易引发的安全隐患(如消防、用电)。
②严禁中午高温时段(如11:00-15:00)进行室外高空、深基坑等危险作业。
③检查物业小区电梯、消防设备运行状态,防止因高温故障。开放社区避暑场所(如有条件)。

①暂停所有建筑工地午后高温时段(如12:00-16:00)施工,特殊情况需经审批并落实防暑急救措施。
②对城市供水、供气、路灯等市政设施实施24小时应急值守,防止爆管、短路。加强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防暑设施巡查。
③联合卫健部门部署急救资源,确保中暑人员快速救治。

县交通

运输局

①对重点路段(如易软化沥青路段)、桥梁、车辆调度站等设施进行巡检。
②督促运输企业加强车辆冷却系统、轮胎等关键部件检查,防止自燃或爆胎。

①增加对危险品运输车辆、客运车辆的抽查,确保灭火器等应急设备完好。
②对部分易发生路面变形的高速路段实施限速,必要时封闭临时施工路段。
③清点应急物资(如降温设备、救援车辆),应急队伍待命。
④暂停12:00-15:00高温时段露天高空作业。

①对持续暴晒的陡坡、急弯路段实施临时交通管制,设置物理降温(如洒水)。
②暂停危险品运输车辆白天通行(特殊需求需审批)。
③增加公交班次,避免乘客长时间滞留高温环境;检查车站空调设施。
④停止所有非必要户外交通工程施工。

县水利局

①加强主要江河水位流量、主要水库蓄水监测、灌区的流量监测预警。

②全面检查水利工程(堤防、渠道)是否存在干裂隐患,及时修复。”

①加强主要江河水位流量、主要水库蓄水监测、灌区的流量监测预警。

②全面检查水利工程(堤防、渠道)是否存在干裂隐患,及时修复。”

①加强主要江河水位流量、主要水库蓄水监测、灌区的流量监测预警。

②全面检查水利工程(堤防、渠道)是否存在干裂隐患,及时修复。”

县农业

农村局

①加强气象与土壤墒情监测,每日向乡镇、合作社推送高温信息。通过短信、广播等渠道向农户发布防高温技术指南。
②建议调整灌溉时间(早晚时段),避免中午高温蒸发。对果树、蔬菜等经济作物建议遮阳网覆盖。

①组织农技人员下沉重点乡镇,排查抗旱设施(机井、水泵等)。
②指导畜禽养殖场增加通风降温设备,减少户外放牧。对水稻、玉米等大田作物实施叶面喷肥(如磷酸二氢钾)增强抗逆性。
③检查救灾种子、农药、饲草等物资储备情况。

①联合气象、水利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研判灾害风险。
②对育苗基地、设施大棚实行24小时值守,启用喷灌、雾喷降温。畜禽养殖场启动应急供水方案,必要时调整饲料配方(增加电解质)。
③通知农业保险机构提前介入,简化定损流程。

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①通过公众号、短信等渠道向旅游景区、文体场馆、旅行社等发布预警提示。
②提醒户外旅游景区调整作业时间,避免午后高温时段露天施工。建议旅行社合理安排行程,减少正午户外活动。
③检查景区遮阳棚、饮水点、急救药品等防暑设施完备性。

①要求户外旅游景区暂停高温时段(如11:00-15:00)的户外大型活动或高风险项目(如攀岩、漂流)。督促文体场馆(体育馆、图书馆等)加强通风降温,开放空调避暑区域。
②要求旅游团队配备防暑物资(如藿香正气水、矿泉水),导游需关注游客身体状况。建议老年、儿童等群体避免参与高强度户外旅游活动。

①暂停户外旅游景区的高温区域游览项目(如山顶步道、沙漠景区),必要时部分闭园。关闭无遮阳条件的露天体育场馆,暂停户外体育赛事。
②景区设立临时医疗点,与附近医院建立急救绿色通道。文化娱乐场所(如网吧、影院)需确保电力供应,避免因高温导致设备故障。

县卫生

健康局

①通过媒体发布防暑降温科普知识(如饮水、防晒提示)。
②对养老院、福利院、建筑工地等开展防暑条件抽查。
③要求医疗机构储备足量防暑药品(如藿香正气水、人丹)。

①向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下发高温健康防护指南。建议户外作业单位调整工作时间(如避开10:00-16:00)。
②急诊科加强中暑病例监测,预留中暑患者绿色通道。

①联合民政部门开放避暑场所(如社区活动中心、图书馆)。
②对独居老人、孕产妇、慢性病患者等开展上门或电话巡访。
③建议暂停高温时段露天大型活动。

县应急

管理局

①督促建筑、环卫等户外作业单位调整工作时间,提供防暑物资。
②检查防暑药品、供水设备等物资储备。

①要求企业落实高温停工或轮休措施(如12:00-15:00停止户外作业)。
②排查独居老人、留守儿童等群体,开放社区避暑场所。

①协调电力、水利等部门保障水电供应,防范设备故障。
②暂停高温时段高危行业作业(如危化品生产、高空作业)。
③启用体育馆、学校等作为临时避暑中心。
④高频次发布高温避险指南,提醒车辆勿留儿童、宠物。

县市场

监管局

①加强对农贸市场、超市的食品(尤其是易腐食品)安全巡查,防止高温变质。
②监测防暑降温用品(如清凉油、矿泉水等)价格波动,防范哄抬物价。
③通过商户群、公告等渠道发布高温食品安全和防暑指南。
④督促冷链食品经营者确保冷藏设备正常运行。

①增加对餐饮单位、冷饮店的抽查频次,严查过期食品和卫生条件。
②检查防暑药品(如藿香正气水)的质量和储存条件。
③开通高温相关投诉绿色通道(如食品变质、价格欺诈)。
④检查露天使用的压力容器、气瓶等设备的防晒降温措施。

①联合卫健、应急等部门开展高温专项治理,关停不符合卫生条件的商户。
②建议户外摊贩避开高温时段(如12:00-16:00)经营。
③确保辖区应急物资(如饮用水、药品)储备充足。
④要求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高温作业防护,调整工时或提供防暑保障。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①加强重点区域(如广场、商业区、建筑工地)巡查,督促户外作业单位落实防暑措施。
②调整环卫工人作业时间,避开正午高温时段,提供饮水补给点。
③排查户外广告牌、围挡等设施安全隐患,防止高温变形脱落。
④通过电子屏、社区通知等宣传防暑常识。

①责令建筑工地、露天作业场所缩短连续工作时间,12:00-15:00暂停高强度作业。
②开放部分公共设施(如社区中心)作为临时避暑点,协调增设遮阳棚。
③ 加强绿化带浇水频次,防止植被干枯引发火灾。
④清理违规占道经营,保障通风通道畅通。

①暂停所有户外高空、露天焊接等危险作业(除应急抢险外)。
②对孤寡老人、流浪人员等弱势群体开展主动救助。
③加强沥青路面巡查,防止道路软化引发事故。

县林业局

①通过短信、广播等渠道向林区工作人员和周边社区发布防火提醒。
②检查防火设施(如消防水池、防火隔离带)的可用性。限制林区非必要用火行为,加强巡查频次。

①增加林区巡逻人员和频次,重点监控易燃区域(如枯木堆积区)。对游客、农户等开展防火宣传,严禁野外用火。
②暂停林区野外施工用火审批,关闭高风险旅游区域。
③消防车辆、无人机等设备进入预备状态,确保通讯畅通。

①对历史火险高发区、自然保护区等实施24小时值守。联合应急、气象部门会商,研判灾害趋势。
②禁止一切林区野外用火,必要时封闭进山入口。督促林区企业停工避险。
③专业扑火队伍集中备勤,物资装车待命,随时支援。

县消防救援大队

①全面检查高温相关救援装备(如防暑药品、补水设备、车辆冷却系统等)。
②对易燃易爆场所(如加油站、危化品仓库)加强防火巡查,防范高温引发的火灾。

①对人员密集场所(商场、学校)开展消防设施检查,确保通风降温系统正常运行。加强林区巡查,防范高温干旱引发的森林火灾。
②与医疗、电力等部门建立应急联动,做好中暑急救、电力负荷过载应对准备。

①对老旧小区、临时建筑等电气线路开展隐患排查,防范电器火灾。督促企业落实高温停工或轮休制度(如建筑工地午后停工)。
②储备足量防暑物资(如藿香正气水、冰袋)和灭火药剂。

阳山供电局

①加强电网负荷监测,重点关注重载线路和变压器运行状态。发布内部预警通知,提醒各部门做好防范准备。
②增加关键设备(如变电站、配电线路)的巡检频次,检查冷却系统是否正常。清理设备周边易燃物,防止高温引发火灾。
③检查应急物资(如发电机、抢修工具)储备情况。抢修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①优化电网运行方式,转移重载区域负荷,避免设备过载。
② 通知大工业用户错峰用电,必要时启动需求侧响应。
③对重要变电站、线路开展红外测温,及时处理过热隐患。
④加强配电房通风降温,必要时启用临时降温设备(如风机)。

①启动有序用电方案,优先保障居民、医院、供水等民生用电。暂停非必要计划检修作业,全力保障电网运行。
②对老旧线路、易发热设备实施特巡,必要时安排专人蹲守。启用无人机、在线监测装置实时监控设备状态。
③主要领导带班,成立高温应急指挥部。向社会发布高温用电安全提示,减少故障报修压力。

县气象局

①每24小时发布高温通报,分析高温变化趋势和持续时间,向指挥部报告。

②通过电视、新媒体等发布防暑提示。

①每24小时发布高温通报,分析高温变化趋势和持续时间,向指挥部报告。

②通过电视、新媒体等发布防暑提示。

③建议电力部门保障供电,卫生部门准备中暑急救资源,对户外作业单位建议调整工时。

①每24小时发布高温通报,分析高温变化趋势和持续时间,向指挥部报告。

②通过电视、新媒体等发布防暑提示。

③ 建议电力部门保障供电,卫生部门准备中暑急救资源,对户外作业单位建议调整工时。

④建议检查养老机构、福利院防暑条件,保障水电供应。

连江海事处

①提醒船舶检查冷却系统、电路设备,防范高温引发故障。

①增加重点水域巡查频次,检查船舶消防设备是否完好。

②建议避免正午高温时段(11:00-15:00)进行甲板露天作业或危险货物装卸。

①对渡船实施重点抽查,确保通风降温措施到位。

  注: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政务和数据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市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武警阳山中队、中国移动阳山分公司、中国电信阳山分公司、中国联通阳山分公司等单位按附件2《阳山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要求抓好落实。

  七、大雾预警行动措施

成员单位

Ⅳ级

Ⅲ级

县委宣传部

①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发布大雾预警信息,提示能见度、影响范围及出行注意事项。

②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发布交通安全提示(如减速慢行、避免高空作业等)信息,提高货运司机、农用车辆等群体的安全意识。

①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增加信息发布频次,提高知晓率和覆盖面。对接交通、交警部门发布道路管制或限行信息。

②加强网络舆情巡查,及时澄清谣言或不实信息。

县教育局

①通过校园广播、班会等形式开展大雾天气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师生注意能见度变化。
②学校加强周边能见度观察,与当地气象、交通部门保持信息互通。
③允许个别班级或年级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户外活动安排,无需全县统一行动。

①减少或取消室外课程、早操等集体活动,避免学生长时间暴露在雾中。
②建议家长和学生选择公共交通或结伴步行,骑乘电动车需开启车灯并减速慢行。
③对通勤路段能见度低的乡镇学校,可自行决定延迟上课或提前放学,并报教育局备案。
④学校储备口罩、应急药品等物资,供有呼吸道疾病史的师生使用。

县工业和    信息化局

①通过企业联络群、短信平台等向工业企业、通信运营商转发预警信息。
②督促企业检查户外生产设备、仓储设施防雾防潮措施。
③协调基础电信企业加强基站、线路巡检,预防雾天故障。

①指导危化品、交通运输设备制造等企业调整户外作业计划。
②检查工业企业应急物资储备(如防雾灯、防潮设备)。
③要求运营商做好应急通信车、备用电源调配准备。

县公安局

①指挥中心实时监控重点路段,关注气象部门后续预警。
②通过公众号、交通广播发布安全驾驶提示。

①电子屏、警车喇叭提醒驾驶员开启雾灯、保持车距。
②对农村山区低能见度路段设置临时警示标志。

县民政局

检查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确保必要物资(如口罩、急救包等)可用。

①对独居老人、残疾人、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进行走访,确保其安全。
②通知医疗机构做好呼吸道疾病患者的接诊准备。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①协调市政环卫车辆减少非必要作业,必要时开启雾灯或警示灯。
②向建筑施工、物业管理、市政公用设施运营等单位发布预警,要求做好基础防范准备。
③督促工地对高空作业、临时用电等环节进行安全检查,加固易受大雾影响的设施(如围挡、广告牌)。

①增加对建筑工地、燃气站点、供水设施等重点领域的巡查频次,暂停部分高空、露天焊接等作业。
②检查应急物资(如照明设备、防滑器材)储备情况,确保抢险队伍待命。
③配合交通部门加强公交站台、路灯等市政设施的雾天安全管控。
④通过社区、物业提醒居民注意出行安全,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如燃气使用安全)。

县交通

运输局

①转发常规天气预警信息,提醒司乘人员注意能见度变化。
②保持正常巡查,记录雾情发展情况。

①加密路面巡查频率,关注桥梁、匝道等易发事故区域。
②通过电子屏提示车辆限速(如≤60km/h),保持安全车距。
③检查交通信号灯、路灯等设施是否正常,确保雾天照明。
④向司机推送安全驾驶提醒,建议减少非必要出行。

县农业

农村局

①指导农户关闭大棚通风口,保持棚内温度。
②建议露地作物暂缓喷药、施肥等农事操作,避免因雾水稀释影响效果。

①督促农户检查大棚保温、补光设备,防止雾天光照不足导致作物萎蔫。指导畜禽养殖场加强通风,防止湿度过高引发疫病。
②协调交通部门确保农产品运输车辆安全,必要时暂停农机跨区作业。储备应急农资(如补光灯、防雾膜等)。

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检查景区应急物资(如防雾灯、急救包)储备情况。

①在景区入口、酒店大堂等张贴大雾安全提示。
②减少户外团队活动,建议游客佩戴防护装备(如口罩)。

县卫生

健康局

①加强与大雾天气相关的健康风险监测(如呼吸道疾病、交通事故伤情)。通过官方渠道发布健康提示,提醒敏感人群(如哮喘患者、老年人)减少外出,注意防护。
②检查急诊科、呼吸科等科室的物资储备(如药品、氧气设备)。确保救护车车辆安全设备(如防雾灯)正常可用。

①联合媒体普及大雾天气健康防护知识(如佩戴口罩、避免晨练)。重点提醒驾驶人员注意交通安全。
②增加急诊科医护人员备勤,预判可能增加的呼吸道或外伤患者。检查急救车辆防雾装备及备用路线规划。
③对养老院、妇幼保健机构等开展防雾指导,确保通风与空气质量。

县应急

管理局

①协调交警加强道路巡查,疏导拥堵路段。督促落实限航措施。
②清点应急物资(照明设备、防雾口罩等),确保可用。
③要求建筑工地暂停高空作业,学校调整户外活动。

①协调交警加强道路巡查,疏导拥堵路段。督促港口、渡口落实限航措施。
②清点应急物资(照明设备、防雾口罩等),确保可用。
③要求建筑工地暂停高空作业,学校调整户外活动。

县城市管理  综合执法局

①通过短信、广播、电子屏等渠道向公众发布大雾警示,提醒减少外出、注意交通安全。
②加强主要道路巡查,协调交警疏导交通,提醒车辆开启雾灯、减速慢行。
③督促户外广告牌、临时设施责任单位检查加固,避免坠落风险。
④调整环卫车辆作业时间,避免能见度低时段上路。

①备妥清障车辆、照明设备等物资,应对突发事故。
②在易拥堵路段增派人员值守,必要时临时封闭高风险路段。
③检查路灯、信号灯等设施,确保正常运行;关闭景观照明以减少光污染干扰。

县林业局

①通过短信、广播等通知林区工作人员及周边社区注意安全。
②检查防火设备(大雾伴随高湿度可能降低火灾风险,但需防电气短路)。

①限制非必要人员进入林区,封闭部分高风险林区道路。对林业作业车辆限速(≤20公里/小时),配备雾灯及警示标志。
②消防队伍待命,确保通讯设备畅通。检查防雾滴设施(如苗圃需防止过湿引发病害)

县消防救援大队

①结合常规消防检查,提醒社区检查楼道照明设施。
②抽查车辆防雾性能,确保应急通讯正常。

①对辖区事故高发路段(如国道弯道)进行远程监控。

市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

通过政务平台、媒体向公众发布健康提示(减少户外活动、佩戴口罩等)。

①联合住建部门督导施工工地落实防尘措施(覆盖、洒水等),暂停渣土运输。
②建议学校减少户外课程,敏感人群(老人、儿童、呼吸疾病患者)避免外出。

阳山供电局

①清点防雾闪物资(如防污闪涂料、绝缘防护装备),确保抢修队伍待命。
②对易受大雾影响的设备(如绝缘子、输电线路等)进行特巡,排查污闪隐患。

①增加重点区域(如高污秽区、跨山区线路)的巡检频次,使用红外测温等手段检测设备状态。
②对薄弱环节喷涂临时防污闪材料,必要时停电清洗绝缘子。
③优化电网运行方式,降低重要线路负荷,预留应急容量。
④向高危用户(医院、工厂等)发送预警通知,建议其启动备用电源。

县气象局

①实时跟踪雾情变化,及时更新预警信息。

②通过电视、新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公众注意交通安全。

③与交通部门会商,提示低能见度对交通的影响。

①实时跟踪雾情变化,及时更新预警信息。

②通过电视、新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公众注意交通安全。

③与交通部门会商,提示低能见度对交通的影响。

连江海事处

①发布雾航安全提示,建议船舶谨慎驾驶,开启雾灯、鸣笛。

①发布雾航安全提示,建议船舶谨慎驾驶,开启雾灯、鸣笛。

②对能见度极低的局部水域实施临时交通管制。

  注: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和数据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武警阳山中队、中国移动阳山分公司、中国电信阳山分公司、中国联通阳山分公司等单位按附件2《阳山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要求抓好落实。

  八、灰霾预警行动措施

成员单位

Ⅳ级

Ⅲ级

县委宣传部

①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公众减少户外活动,敏感人群(儿童、老人、呼吸道疾病患者)加强防护。

②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发布灰霾科普健康防护知识(如佩戴口罩、关闭门窗等)。

③关注社会舆论,避免谣言传播。

④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对接环保、气象部门,及时发布相关灰霾情况,提高群众知晓率。

①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增加预警发布频次,提高知晓率。

②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发布权威解读信息,说明灰霾成因及应对措施,避免恐慌。

县教育局

①通过校园通知系统向学校、家长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减少户外活动。
②建议师生佩戴口罩,敏感人群(如哮喘患者)避免长时间外出。学校暂停户外体育课、课间操等活动,改为室内运动或理论教学。
③关闭教室门窗,启用空气净化设备(如有)。

①所有师生在上下学途中需佩戴口罩,校内避免开窗。全面停止户外课程及集会活动,调整体育考试时间。
②校医加强巡查,关注学生呼吸道不适症状。
③允许偏远地区或交通受影响学校申请临时调课或线上教学。

县工业和    信息化局

①通知涉气排放企业启动轻度减排措施,鼓励使用低污染原料或错峰生产。建议企业减少非必要柴油车辆运输,改用清洁能源车辆。
②通过微信群、短信等平台向重点企业发送预警信息及防护建议。
③检查应急物资储备(如口罩、净化设备)是否充足,重点保障医疗、民生类企业。

①对建材、化工等高排放行业实施限产(如产能缩减20%-30%)。暂停企业露天喷涂、焊接等作业。
②指导企业启用污染治理设施(如除尘、脱硫设备),确保达标排放。
③联合环保部门对重点企业排放数据实时监控,发现超标立即整改。

县公安局

检查应急物资(如防霾口罩、警示标志)储备。通知医疗、消防等部门做好联动准备。

①对易拥堵路段实施动态管制,限制大型货车通行。加强巡逻,及时处理交通事故,防止二次拥堵。
②对学校、养老院等敏感场所周边加强巡查,协助做好防护措施。暂停露天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审批。
③严查焚烧垃圾、秸秆等加剧污染的行为。联合社区开展防霾知识宣传。

县民政局

①检查应急物资储备(如口罩、呼吸疾病药品等),确保物资可随时调拨。通知社区工作人员加强弱势群体(老人、儿童、呼吸疾病患者)走访。

①联合卫健部门开放定点医院绿色通道,优先保障呼吸道疾病患者救治。
②指导社区、学校、养老院等场所减少户外集体活动。协调城管、交通部门对露天作业、环卫作业采取防护措施。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①督促施工单位落实防尘措施(覆盖、洒水、围挡等),减少土方开挖、拆除作业。
②加强建筑工地、市政工程扬尘污染抽查。
③通知物业、企业做好户外作业人员防护。

①停止部分易扬尘作业(如土石方、渣土运输)。
②增加工地洒水频次,裸露土方全覆盖。

县交通

运输局

①通过电子显示屏、广播等渠道向公众发布出行提示,建议减少非必要出行。
②督促运输企业检查车辆灯光、防雾设备,提醒司机减速慢行。加强重点路段(如高速公路、桥梁)巡逻,暂不封闭道路。
③检查应急物资(如警示标志、清障设备),值班人员24小时待命。

①在能见度低于500米路段设置动态限速(如限速60公里/小时)。暂停危险品运输车辆通行,客运车辆需开启雾灯和应急灯。
②公交车辆增加班次间隔时间,加强站台秩序维护。督促出租车、网约车平台推送安全驾驶提醒。
③暂停户外道路施工,对未完工区域设置警示隔离设施。

县水利局

①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库、河道的水质监测,关注灰霾可能带来的污染物(如酸性物质、重金属)沉降影响。与环保、气象部门联动,共享灰霾污染数据,评估对水资源的潜在风险。

①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库、河道的水质监测,关注灰霾可能带来的污染物(如酸性物质、重金属)沉降影响。与环保、气象部门联动,共享灰霾污染数据,评估对水资源的潜在风险。

县农业

农村局

①提醒农户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避免长时间暴露在户外。
②检查温室大棚密封性,必要时关闭通风口,防止污染物进入。对露天育苗地块覆盖遮阳网或薄膜,减少灰霾沉降影响。

①暂停露天农作物喷药、施肥等农事活动,避免灰霾与化学物质叠加危害。养殖场启动通风过滤设备,减少禽畜应激反应。
②派出农技人员下乡指导,对敏感作物(如叶菜类)喷施叶面阻隔剂。建议设施农业延长补光时间,弥补灰霾导致的光照不足。
③清点救灾物资(如大棚修补材料、消毒剂等),确保应急队伍待命。

县文化广电  旅游体育局

①通过官方平台(微信公众号、短信等)向公众发布健康提示,建议减少户外活动。
②提醒景区加强空气质量监测,对敏感人群(老人、儿童、呼吸系统疾病患者)提供防护建议。户外旅游项目需备好应急物资(如口罩)。

①要求景区在显眼位置设置健康警示牌,必要时限制高风险人群参与户外项目。旅行社应避免安排长时间户外行程,提供免费退改签政策。
②文化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启动通风净化设备,必要时缩短开放时间。

县卫生

健康局

①向公众发布健康提示(减少户外活动、敏感人群防护等)。
②通过媒体普及灰霾健康防护知识(如佩戴口罩、减少开窗)。
③基层医疗机构储备基础呼吸道疾病药物,加强门诊值守。提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关注儿童、老年人等敏感人群健康。

①联合教育部门督促中小学减少户外活动,必要时调整体育课安排。建议企业减少户外作业时间,提供防护装备。
②医院急诊科加强呼吸道疾病患者筛查,预留应急床位。疾控部门启动健康影响评估,跟踪疾病趋势。
③对养老院、福利机构开展针对性健康指导。

县应急

管理局

①通过短信、广播等发布健康防护提示(减少户外活动、佩戴口罩)。
②督促建筑工地落实防尘措施(覆盖、洒水)。加强道路清扫频次。
③检查应急物资(口罩、净化设备储备)。

①通过短信、广播等发布健康防护提示(减少户外活动、佩戴口罩)。
②督促建筑工地落实防尘措施(覆盖、洒水)。加强道路清扫频次。
③检查应急物资(口罩、净化设备储备)。

县市场监

管局

①加强农贸市场卫生检查,防止粉尘污染食品。抽查防护口罩(如民用口罩)销售情况,打击假冒伪劣产品。
②关注防霾用品(口罩、空气净化器等)价格波动,防范囤积居奇。
③通过商户群、公告等提醒经营者做好防尘措施(如覆盖食材、关闭门窗)。

①联合商务部门核查应急物资(口罩、清洁用品)库存,确保供应稳定。
②开通灰霾相关消费投诉绿色通道(如商品质量、价格欺诈)。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① 加强重点区域(如建筑工地、渣土运输路线、工业企业等)的扬尘污染巡查,督促落实防尘措施。
②增加主干道洒水降尘频次,减少道路积尘。
③通过公告、短信等提醒市民减少户外活动,敏感人群(儿童、老人、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做好防护。
④检查应急物资(如雾炮车、口罩储备)和设备可用性。

⑤加强露天食品摊贩检查,防止粉尘污染食品。

①责令部分扬尘严重的施工工地暂停土石方作业,工业企业限产减排。
②严查渣土车、砂石车等易扬尘车辆密闭运输,违规上路行为。
③扩大洒水降尘范围至次要道路,增加频次。
④联合环保部门开展污染源专项检查,对违规排放单位依法处罚。

⑤对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备运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确保达标排放。严查虚假宣传(如夸大防霾产品功效)。

县林业局

①通过林业管护员向周边社区宣传灰霾防护知识,减少野外焚烧行为。
②对苗圃、珍稀树种采取简易覆盖或喷水抑尘措施。

①对生态脆弱区、自然保护区加大巡查频次,暂停露天造林作业。
②对城市绿化带、新栽植树木实施冲洗降尘,减少灰霾吸附。
③严格管控林区用火,防范灰霾天气下的火灾风险。
④为户外林业工作人员配发口罩,调整作业时间避开污染高峰。

县消防救援大队

①对易燃易爆场所、高层建筑等加强防火巡查,防范因能见度低引发的次生事故。
②检查消防车辆、防霾装备(如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的可用性。

①与交警部门联动,熟悉低能见度条件下的交通疏导方案。
②补充应急救援物资(如急救设备、照明器材),确保防霾物资充足。

市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

①向公众发布空气质量数据及健康提示。
②督促重点排污企业落实减排措施,检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
③建议儿童、老年人及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减少户外活动。倡导公众减少机动车出行,优先选择公共交通。

①对水泥、建材等高排放行业实施限产,严控无组织排放。
②督促施工工地落实覆盖、洒水降尘,暂停部分土石方作业。

阳山供电局

①加强电网设备的远程监测,重点关注绝缘子污闪、设备外绝缘性能等。与气象部门保持联动,实时跟踪灰霾发展趋势。
② 对重点线路(如化工区、高污秽等级区域)开展特巡,检查绝缘子积污情况。清理变电站周边可能加剧污染的杂物或扬尘源。
③通知应急队伍进入待命状态,清点防污闪物资(如绝缘子清洗设备、防污闪涂料等)。提醒重要用户(如医院、通信基站)做好自备电源检查。

①增加输变电设备的巡检频次,重点关注老旧设备、户外端子箱的密封性。使用红外测温、无人机等手段辅助检测设备过热或放电现象。
②对污秽严重的绝缘子进行带电冲洗或喷涂防污闪涂料。暂停非必要的户外带电作业,减少人员暴露风险。
③优化电网运行方式,降低重载线路的负荷,预留应急容量。

县气象局

①加强灰霾天气监测,每6小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②通过电视、新媒体等渠道提醒敏感人群(儿童、老年人、呼吸道疾病患者)减少户外活动。

③联合环保部门分析污染源,提示相关企业减少排放。

①加强灰霾天气监测,每6小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②通过电视、新媒体等渠道提醒敏感人群(儿童、老年人、呼吸道疾病患者)减少户外活动。

③联合环保部门分析污染源,提示相关企业减少排放。

④与交通部门会商,提示低能见度对交通的影响。

连江海事处

①向船舶发布灰霾预警信息,提醒注意能见度变化。

②建议船舶减速航行,加强瞭望。

①向船舶发布灰霾预警信息,提醒注意能见度变化。

②建议船舶减速航行,加强瞭望。

  注: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政务和数据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武警阳山中队、中国移动阳山分公司、中国电信阳山分公司、中国联通阳山分公司、中国石化广东阳山石油分公司等单位按照附件2《阳山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要求抓好落实。

  
附件6

  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措施

  在我县防汛、防旱、防风、防寒防冻应急响应期间,各单位根据《阳山县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执行防御工作。

  各乡镇气象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在加强综合研判的同时,要结合上级会商意见或有关防御工作部署,及时启动、调整应急响应。县级会商意见或有关防御工作部署中明确的重点关注各乡镇,应急响应等级不应低于县级应急响应等级。

  一、高温灾害应急联动措施

部门

Ⅳ级

Ⅲ级

Ⅱ级

县应急

管理局

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督促主管行业企业落实有关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预防因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督促、指导企业开展以易燃易爆品、危险化学品、民用 爆炸物品为重点的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好高温防御工作。

指导协调关部门要求各单位加强值班备勤和自查工作;采取紧急 措施,加强避暑救助管理,紧急情况下开放避暑功能避难场所; 组织因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部门

Ⅳ级

Ⅲ级

Ⅱ级

县发展

改革局

协调电网公司、发电企业做好电力分配调配及相关措施落实,保障用电供给和安全;监督、指导工矿企业采取防暑降温措施。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督促、指导企业开展以易燃易爆品、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为重点的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好高温防御工作。

县教育局

指导各学校做好学生防暑降温、防溺水宣传等工作。

指导学校做好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看护工作,停止高温时段举行 户外活动。

县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在高温作业及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作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县民政局

指导落实城乡困难户、社会孤寡老人防暑工作;加强社会福利机构安全巡查和食品安全检查;督促收容所开展流浪人员高温救助工作;开展“夏季送清凉 ”等专项活动。

部门

Ⅳ级

Ⅲ级

Ⅱ级

县卫生

健康局

开展防暑降温防病知识宣传,增强高温环境下作业人群的自我保护意识。

指导各医疗卫生机构采取紧急措施,应对可能大量增加的中暑或类似病患者;开展高温中暑病例 的监测、报告,做好高温中暑病人的收治,并指导用人单位向高温环境作业人群提供预防性给药。指导群众(尤其是老弱病人和儿童)做好因中暑引发其他疾病的防护措施。

县文化

广电旅游体育局

督促A级旅游景区留意高温天气消息,采取防暑降温措施。

督促A级旅游景区采取措施, 某些户外旅游项目暂时停止开放。

督促A级旅游景区户外旅游场所暂停开放。

县公安局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发布高温天气安全行驶注意事项,提醒车 辆减速,防止车辆因高 温造成自燃、爆胎等引发的交通事故;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危化品禁运、长途行车安全措施 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 防火安全检查、宣传教育和火灾应急响应。

告诫市民注意防火;落实火灾救 助应急保障,及时实施没火行动; 负责灾害事件发生地的治安救助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

对交通运输企业、单位加强指导和组织,采取防暑降温措施。

提示港口、码头、道路作业单位,合理安排户外作业;监督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采取防护措施。

停止户外、道路路面作业。

部门

Ⅳ级

Ⅲ级

Ⅱ级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督促建筑、施工等露天作业场所要采取有效防暑措施,防止发生人员中暑;加强各市政公园植物防暑防晒保护措施。

督促各建筑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户外作业,对户外作业人员采取必要防护措施。建议建设单位停止户外露天、高空作业,合理调配工作时间;采取措施保障生产和生活用水中的城市公共供水应急供应。

采取措施保障生活用水中的城市公共供水应急供应。

县水利局

加强各大水库防溺水安全宣传警示。

县农业  农村局

落实高温天气农业灾害应对措施和处置工作,指导农业生产实施遮阳、灌溉等抗高温工作,紧急预防高温对农、畜牧和养殖业的影响,对种植、养殖物采取防高温保护措施。

县市场  监管局

加强对农贸市场、餐饮场所的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对特征 设备使用单位的检查指导。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倡议、指导沿街单位开展“送清凉 ”活动;加强垃圾清扫清运、路面洒水和绿化养护工作,做好环卫工人防暑降温工作。

县林业局

落实林业高温天气灾害应对和处置措施,加强林业生产抗高温技术指导。

市生态

环境局  阳山分局

加强对饮用水源地及大气环境监测,对由气象灾害引发的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进行环境应急监测并提出污染控制措施建议。

部门

Ⅳ级

Ⅲ级

Ⅱ级

阳山    供电局

加强电力设备巡查、养护,应注意防范因用电量过高,输配电线路、变压器等电力设备负载大而引发故障。

启动高温用电应急预案,采取错峰用电、拉闸限电等措施,优先确保居民和重要部门用电。

县气象局

督促、指导企业开展以易燃易爆品、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为重点的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好高温防御工作。

  二、大雾灾害防御部门应急联动

部门

Ⅳ级

Ⅲ级

县发展改革局

指导电网公司、发电企业等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电网运营监控,保障电力供应。

县教育局

取消所有室外活动,及时了解天气信息并转告 学校幼儿园的学生和儿童,告知大雾天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妥善安排校内园内的学生和儿童。

县公安局

加强对车辆的指挥和疏导,维持道路交通秩 序;通过主要路口的电子屏幕及交通信息服 务短信平台,向驾驶员发布有关道路动态信 息,提醒途经闹市区、盘旋、临水及崎岖道路时自觉放慢行驶速度,开启亮雾灯、近光灯及尾灯等,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限制高速公路车流、车速。根据情况封闭高速公路,对轮渡码头、港口、客运站、市内交通采取分流和管制措施。

部门

Ⅳ级

Ⅲ级

县交通运输局

开展交通滞留和事故的加密监测,及时发布公路交通运输信息,做好运行安全保障、运行 计划调整和旅客安抚安置工作;配合交警部门确定应急交通管制线路。

县农业农村局

对大雾天可能影响的农作物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提醒作业渔船及人员目前的天气状况,并告知需要采取的安全措施。

县卫生健康局

根据大雾天常发病例,做好相关专科医护人员、药品、医疗器具的准备工作。

启动应急方案处理可能出现的呼吸道疾病突然增多;为滞留旅客提供临时医疗服务。

县应急管理局

组织为滞留旅客送水、送食物。

阳山供电局

加强电网运营监控,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发生设备污闪故障,及时消除和减轻因设备污闪造成的影响。

连江海事处

及时发布雾航安全信息,督促船舶遵守雾航 规定,加强水上安全监管;提示在航船舶减速航行,谨慎驾驶,必要时选择安全水域停泊待航。

对受影响渡船发出停航指令,必要时协助疏 导滞留旅客。

  三、灰霾灾害防御部门应急联动

部门

Ⅳ级

Ⅲ级

县发展改革局

指导电网公司、发电企业等要按照职责分工,保障电力供应。

县教育局

尽量减少室外活动,防御呼吸道疾病,妥善安排校内园内的学生和儿童。

县公安局

加强对车辆的指挥和疏导,维持道路交通秩序;通过交通电子显示屏幕及交通信息服务平台协助发布气象预警信息,向驾驶员发布有关道路动态信息,提醒驾驶人员自觉放慢行驶速度。

县交通运输局

配合交警部门确定应急交通管制线路,确保气象灾害发生时交通安全通畅。

县农业农村局

指导农户对灰霾天气可能影响的农作物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做好设施农业增光、保温、除湿、措施,减轻灰霾对作物的影响;提醒作业渔船及人员目前的天气状况,并告知需要采取的安全措施。

县卫生健康局

根据灰霾天气常发病例,做好相关专科医护人员、药品、医疗器具的准备工作,启动应急方案处理可能出现的呼吸道疾病突然增多,重度灰霾天气很可能伴有重污染事件,应启动相应紧急预案,应对可能出现的呼吸道疾病突发事件。

市生态环境局

阳山分局

加强大气环境监测,及时发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 协调重点工业企业落实污染减排措施并加强监管。

阳山供电局

加强电网运营监控,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发生设备污闪故障,及时消除和减轻因设备污闪造成的影响。

县气象局

根据天气条件适时采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附件7

  恢复重建与应急保障措施

  1 恢复重建

  1.1 调查评估

  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结束后,县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对气象灾害应对工作进行总结,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气象灾害损失情况、造成灾害的原因及相关气象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向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管理部门提交评估报告。

  1.2 制订规划

  县人民政府组织受灾地区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制订灾后恢复重建计划,尽快组织修复被破坏的观测设备、学校、医院等公益设施及交通运输、水利、电力、通信、供排水、供气、输油、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确保受灾地区早日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超出事发地乡镇恢复重建能力的,县人民政府制订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出台相关扶持优惠政策。同时,依据支援方经济能力和受援方灾害程度,建立各乡镇级之间对口支援机制,为受灾地区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智力等各种形式的支援。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1.3 征用补偿

  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结束后,实施征用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及时返还被征用的财产;财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实施征用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家、省的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1.4 灾害保险

  乡镇人民政府积极组织参加巨灾保险,通过巨灾保险发挥财政资金应对巨灾的杠杆作用,充分利用巨灾指数保险快速理赔的优势,提高救灾资金利用效率。

  2 应急保障

  2.1 资金保障

  财政部门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规范,对应急保障给予相应资金支持,包括应急用电保障、通讯保障和人员防护保障等。

  2.2 物资保障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会同相关单位做好抢险救灾需要的救援装备、医药和防护用品等重要工业品生产协调。

  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县发展改革部门加强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保障应急采购、调运等物资供应和价格稳定。

  农业农村部门做好救灾备荒储备种子应急调用申报工作,会同相关单位做好农业救灾物资、生产资料的储备、调剂和调运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防灾减灾部门要按照规范储备气象灾害抢险物资,并做好再生产储备的有关工作。  

  2.3 通信保障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及时组织通信基础设施服务运营企业采取措施恢复遭破坏的通信线路和设施,确保灾区公用通信网通信畅通,配合气象部门开展应急指挥与处置工作。  

  2.4 交通保障

  公安部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加强灾区治安管理,积极参与救灾、服务群众等工作。

  交通运输、海事部门要做好抢险救灾、灾区群众安全转移所需车辆、船舶的调配方案,确保抢险救灾物资的运输畅通。

  2.5 技术保障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鼓励开展气象灾害应急领域的科学研究,积累基础资料,促进科技成果交流共享。推进气象灾害防御相关的数据资源共享和开放,统筹相关数据资源的采集、分类、管理、分析和应用。整合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升隐患排查、风险识别、情景模拟、风险评估、应急处置等技术支撑能力,综合减轻气象灾害风险。

  2.6 供电保障

  电力主管部门应建立本辖区内的用电重点保障单位名录,确保机关、医院、学校、通信、石油化工、重要水工程和应急抢险等单位的电力供应,必要时提供临时电力供应;用电重点保障单位应按国家标准或者相关要求配备自备应急电源,满足长时间停电情况下的电力供应需求;供电部门应组织专业救援队伍,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尽早恢复电力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