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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23007316286K/2025-00148 分类:
发布机构: 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06-11
名称: 广州崇象清远阳山大东山风电场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文号: 阳府〔2025〕21号 发布日期: 2025-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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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崇象清远阳山大东山风电场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6-11  浏览次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征收阳山县阳城镇麦冲经济联合社,黎埠镇水井经济联合社,黎埠镇水井村虾佛、新屋、围边、中心、塘边经济合作社,黎埠镇南村经济联合社,黎埠镇南村村山塘、中心、塘角、门楼、元塘、老屋经济合作社,小江镇坦塘村双鱼、坳头、下洞、竹兜、坦塘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目的:实施国土空间规划。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及范围:阳城镇麦冲村,黎埠镇水井村、南村村,小江镇坦塘村(详见公告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0.9465公顷(14.1975亩)。

  四、公告期限:2025年6月11日至2025年6月24日。

  五、工作安排:2025年6月11日至2025年7月11日,阳山县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六、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于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

  专此公告。


  附件:广州崇象清远阳山大东山风电场项目征地预公告附图.jpg



  阳山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