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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23007316286K/2024-00123 分类:
发布机构: 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06-25
名称: 阳山县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关闭阳山嵩基矿业黎埠镇龙泉白玉石料场等5个非煤矿山的通告
文号: 阳府函〔2024〕100号 发布日期: 2024-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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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山县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关闭阳山嵩基矿业黎埠镇龙泉白玉石料场等5个非煤矿山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4-06-27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非煤矿山综合整治,规范非煤矿山开采和管理秩序,落实清远市“三个一批”工作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依法关闭阳山嵩基矿业黎埠镇龙泉白玉石料场、阳山恒基碳酸钙黎埠镇扶村烟厂大理岩矿、阳山佳荣石业杜步镇水源山饰面用大理石、阳山县隆兴矿业有限公司白莲沿坑铁矿尾矿库、阳山升耀矿业有限公司等5个生产规模小、采矿许可证已过期的非煤矿山,不再纳入非煤矿山管理。

  矿山关闭后,矿山企业仍需履行生态修复、安全管理、水土保持、环境保护、防尘管控等相关法定义务。矿山所在地乡镇政府、县有关职能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生态环境修复、水土保持的监督,切实做好矿山关闭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阳山县2024年第一批非煤矿山关闭名单.xls



  阳山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5日